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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上5500萬元官司的趙薇,5年內不能當上市公司董監高了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因出演《還珠格格》走紅的趙薇,除了拍戲還活躍在資本市場上,重慶路橋、唐德影視、阿里影業、中國創意的股東中有過她的身影,法國的葡萄園酒庄、國內的別墅豪宅也都是她的投資對象,過往優異的投資收益,也讓她有了「女版巴菲特」的外號。

也不知道哪裡來的自信,在2017年,趙薇和丈夫黃有龍打算利用一家空殼公司,以6000萬元的自有資金撬動30億元的槓桿資金,收購市值百億的萬家文化(600576.SH,現名為「祥源文化」)。當然,這筆收購在媒體的質疑和監管層的介入下以失敗告終。

故事到這還沒結束,繼今年9月趙薇夫婦遭440位名投資者索賠5585萬後,又於近日收到上交所發來的紀律處分決定書, 上交所決定對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董事長孔德永、西藏龍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負責人黃有龍、趙薇、趙政予以公開譴責,並公開認定上述人員5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5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

20日晚間, 祥源文化公告稱,上交所對祥源文化、龍薇文化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公開認定黃有龍、趙薇等5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

上述公告詳細列出了「5宗罪」:

一、龍薇傳媒未審慎籌劃收購事項、未充分提示終止風險,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嚴重誤導。二、龍薇傳媒披露控制權轉讓事項的籌資計劃和安排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三、龍薇傳媒未及時披露與金融機構未達成融資合作的情況。四、龍薇傳媒對無法按期完成融資計劃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遺漏。五、龍薇傳媒關於積極促使本次控股權轉讓交易順利完成的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每經小編(微信號:nbdnews)注意到,今年4月16日,中國證監會就公布了對萬家文化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相關人員市場禁入決定書,駁回了趙薇夫婦、龍薇傳媒、萬家文化及相關當事人的申辯。

應當事人要求,證監會還舉行聽證會,聽取了當事人及其代理人陳述和申辯。經複核,證監會認為,該案違法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當事人的申辯理由不能成立。而該案也已經調查、審理終結。

當時的處罰書表示:

對黃有龍、趙薇、孔德永分別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同時,對萬家文化、龍薇傳媒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60萬元罰款;對孔德永、黃有龍、趙薇、趙政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

440人索賠5585萬

上交所發來的紀律處分決定書中顯示:

經核實,祥源文化因籌劃控制權變更事項於2016年11月28日停牌,停牌時公司股價為18.83元/股。2017年1月12日復牌後,祥源文化連續兩個交易日漲停,第3、第4個交易日繼續收漲,最高漲至25.00元/股,漲幅高達32.77%。2017年2月8日,祥源文化再次停牌,停牌時股價為20.13元/股,停牌期間公告股東股份轉讓比例由29.135%變更為5.0396%。2017年2月16日祥源文化復牌,當日股價下跌8.49%,第2個交易日下跌6.89%。2017年4月1日(休市),祥源文化公告《解除協議》,次一交易日股價下跌2.39%,後續該股股份持續下跌。2017年6月2日,祥源文化股價跌至最低點8.85元/股。截至2017年7月21日,祥源文化收盤價為9.03元/股,較2017年1月17日股價最高點25元/股下跌63.88%,較2016年11月28日首次停牌前股價下跌45.20%。該控制權轉讓事項及相關信息披露期間,公司股價波動幅度巨大。

在此背景下,不少投資者損失慘重。今年9月,祥源文化發布公告稱,6月份以來,公司陸續收到法院《應訴通知書》,涉及96起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訴訟金額共計人民幣1132萬元。已有440位投資者起訴公司,總計索賠5584.77萬元,其中部分案件的被告還包括趙薇、龍薇傳媒、孔德永等人。

據第一財經此前報道, 起訴材料顯示,來自上海的王女士在2017年1月24日至26日期間,合計買入萬家文化(現「祥源文化」)10000股,均價20.94元每股,至今仍持有。經律師計算,索賠金額9.6萬元,其中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利息損失。截至9月19日收盤,祥源文化的股價為4.93元每股,比原告王女士入股時縮水了76%。

代理律師說,一方面,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間買入祥源文化股票,並在2017年4月1日後繼續持有或賣出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索賠;另一方面,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2月27日期間買入祥源文化股票,並在2017年2月28日後繼續持有或賣出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索賠。

不過,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近年來,資本市場的「虛假陳述案」屢有發生,祥源文化案之所以備受關注,在於該案有多個「亮點」。據《財經》雜誌,上海漢聯律師事務所律師宋一欣表示,祥源文化案有三個明顯特點:

一是,影視明星在資本市場擬被頂格處罰的,這是首例;二是,祥源文化行為涉及法定的虛假陳述三個方面全部內容(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重大遺漏),是業界首例;三是,用200萬元註冊的空殼公司「大膽」收購一家上市公司的做法,「極為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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