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說索超壓根就不該和楊志比武,即便打贏也沒用
文/主任
在總結急先鋒索超同學的人生時,我們赫然發現,其實索超的錯誤是從一開始就犯下了,那就是他作為大名府的守將,他應該清楚知道自己的身份和地位,根本就不應該和楊志去比武,爭什麼生辰綱任務的押送權,這是天大的錯誤。
為什麼這麼說呢?我們將事情的來龍去脈捋一捋。
當時楊志是以犯罪之身到了大名府,但是他是個非常特殊的犯人,因為楊志作為制使,他之前在官場和梁中書是有接觸和交集的。這也不難理解,一方面他們都是同僚,二則楊志出身於名門之後,兩人有交集太正常了。
如果稍微懂點官場規則的人,其實都應該看得出,起碼應該知道楊志的到來,而梁中書也並沒有將楊志作為犯人對待,這樣的態度其實就很說明問題,那就是梁中書還是念舊情,還是信任楊志,所以他完全沒有將楊志當成犯人。
這是第一個信號,非常重要的信號,作為在梁中書手下呆了那麼久的一員大將,索超竟然連這點都沒看透,說明他在政治上是非常幼稚非常差勁的。
第二個信號就更具體了,當時梁中書提出,太師蔡京也就是梁中書的老丈人,老爺子過生日,要祝賀一下,怎麼祝賀呢?當然不是送兩桶挂面,也不是送一幅對聯或一張畫,而是送銀子。這樣最直接,也最能體現女婿的本事和對他的孝順之情。
數量是十萬兩,摺合成現在也就是六千多萬元人民幣,而且是現金。
這當然是件大事,當時的金融系統還不發達,交通也不方便,要把這麼多錢送到東京,唯一的辦法就是派人護送。
按說,這樣重要的任務,應該直接就交給索超辦理,這既是慣例,也是對索超這個崗位的基本信任,這是索超職責範圍之內的事情。但是凡事都有例外,這個例外就是楊志的到來。
當時梁中書就有了不同的想法,他認為楊志既是制使官,而且武功十分厲害,最關鍵是楊志曾經因為押送花石綱而收到過處分,這種之前就犯過錯的人,其實在後面辦事的過程中會更謹慎,會更小心。
正是因為基於這些考量,梁中書內心更傾向於讓楊志來押送生辰綱,而不是急先鋒索超。但是索超卻並沒有看透這一點,他甚至將梁中書提出的比武視為自己參與公平競爭的機會,這是大錯特錯的誤判。
話又說回來,即便是比武贏了,又能怎樣呢?真的就能得到押送生辰綱的任務嗎,這又是大錯特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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