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體粉絲經濟:逆襲傳統與互動遞進
伴隨大眾文化興起,粉絲這一群體及其消費行為引起越來越多研究者的關注。文化學者陶東風在《粉絲文化讀本》中定義:粉絲,是圍繞特定個體或者群體,進行有組織的傳播行為來參與粉絲行動,以及全體標籤建構,以實現需求。粉絲文化具有大眾文化、青年文化等特徵,是一種複合型文化形式。粉絲文化還能產生強大的經濟價值,在新媒體時代,如何通過造粉、圈粉造市來逆襲傳統「明星製造」的規範、偶像生產如何與粉絲消費在互動中實現共進等問題值得深入探討。
新媒體時代造星模式的重塑
本文探討的粉絲經濟,特指構建在粉絲和明星偶像關係中,圍繞偶像及其相關內容、產品的經營創收和資源整合拓展。在新媒體時代,粉絲經濟結合社群效應,逐漸發展出強大的社會影響力和經濟效益。粉絲生產力與文化工業的互動,也在不斷變化之中。
當下,粉絲群體的活躍度和話語權都在提升,市場運作中加入了對於粉絲的消費能力、生產能力和傳播力等因素的考量,粉絲經濟十分興盛。話題的熱門程度、各類熱點的支持度、應援規模等都可以成為市場的評價標準,偶像不再需要通過影視、音樂等作品的獎項與質量這些傳統的評價維度獲得認可,或者通過「經典作品」來確立名聲、影響力和經濟效益,「權威生產」的模式有所鬆動。
新媒體環境下,要實現情感資本的不斷增值,平民化、專業化和情感化是粉絲經濟的重要元素。對於符號價值和情感價值大於實用價值的粉絲經濟消費者而言,當下的「養成」偶像,是在重複消費兼具平民、情感、專業三個重要元素且保障消費情感遞增的商業模式。偶像成長初期稚嫩青澀的形象、加之奮鬥不止的精神、最終獲得成功的故事,藉助社交媒體的廣泛傳播,稱為「養成系」。平民化的「陪伴型偶像」契合情感包裝的規則,黏性高,且具有遞增感。把「偶像」的成長過程作為賣點,使粉絲產生「與偶像同成長」的幻想,並且認同不斷被強化;一旦偶像被話題引爆走紅,粉絲的熱情也隨之爆發,自發宣傳、維護偶像,如同維護自己的成長;佔領微博話題等新媒體領地、引發話題、組織活動、擴大影響,繼而倒逼主流娛樂圈關注粉絲話題,成為從網路逆襲傳統的典型案例。
從而,人氣偶像成為熱點話題,保障了他們出演作品的收視率和票房,甚至受爭議的影視作品都在粉絲力推下佔據一席熱點,贏得熱門話題和高點擊率。粉絲作為偶像成長史中不可或缺的「功臣」,堅信自己話語權對於偶像成長有不可磨滅的幫助。而商業公司也摒棄曾經只打造明星光環的手法,極力塑造出偶像的每一步成長都離不開粉絲支持的形象。在這種情感的投射、再造和反射中,商家對偶像及其衍生商品不斷重塑,使粉絲不斷增值情感資本。至此,從形象包裝、價值觀輸出,到商業變現和資本增值,形成了一個循環。
作為情感表達的粉絲消費
當代青少年成長環境相對優越和寬鬆,他們自稱痛點之一在於寡淡、「一眼看到頭」的人生。在偶像身上,粉絲特別是青少年生活中無法滿足的願望出現了反轉,在為追逐偶像的過程中,也給自己貼上了絢麗的夢想標籤,從而將這種情感和消費習慣視為生活的一部分。
宗教式熱忱是粉絲情感表達的重要特徵,激情、不求回報、情感忠誠和無私奉獻。甚至有一些粉絲通過收藏偶像的限量版商品,放置在特別的地方收藏,並伴有儀式性表達。在偶像生日或其他紀念日,粉絲們舉行線上線下的狂歡,使用獨特的著裝、標語,甚至有自己的一套話語體系。同時,在社群媒體時代,他們想辦法組織活動,擴大偶像的影響力和組織規模,都是儀式性的行為。交往行為開啟了粉絲的信息渠道,從而進一步維繫情感表達——消費行為。在對自己粉絲身份維護的同時,滿足歸屬感,找到志同道合的同伴,獲得情感歸屬。
粉絲經濟存在館藏式消費的現象。粉絲基於情感而產生的消費行為屬於非理性消費,是「過度的消費」,如美國學者亨利·詹金斯(Henry Jenkins)所言,這種集郵式的粉絲消費,重點不在於質量,而是儘可能積累更多的物品。粉絲不僅對偶像本人的作品、演唱會進行消費,把相關產品和文本消費作為對偶像迷戀情感的表達,並且消費周邊產品,甚至全面收集,以周邊產品的購買量和佔有量來聲明感情深度,以這種全面收集的態度對自己的立場進行表達和維護。他們在積累消費中不斷累積身份感與認同感,情感因素被附加到消費中。
從經濟學的角度,粉絲消費是有習慣性的乃至上癮,其消費動態可被預測。偶像不僅是粉絲興趣和期望的集合,也是引導粉絲潮流、激發粉絲情感、引領粉絲興趣的物化形象。粉絲在偶像相關產品的消費過程中,產生接近偶像的情感體驗,情感得以滿足和釋放,從而達到快感;伴隨消費產品的累積,快感遞增,使得粉絲消費上癮。與一般的消費心理相比,粉絲消費更傾向於符號生髮的情感特徵,需要從情感黏性來探索,而不是一味放置在消費視角中解讀。每一次消費行為不僅是消費本身,也是對偶像情感的固化和提升,是自我認同的情感強化。與此同時,他們追隨偶像的信念和對自身的認同都得到維繫,又反作用於消費動機的持續性。
偶像生產與粉絲消費的循環構建
消費社會中,消費產生的滿足感由實物的層面延伸到非實物的精神層面,物品在人的生活中成為了文化性的存在,從而導致人對自身進行剝離,在精神的包裝下,物品演化為商品。消費者在下意識中主動把形象和性格物化,不同類型的慾望都化為了消費的動力。
粉絲對於明星及其相關產品產生迷戀,熱愛和投入度更高,情感型的消費行為逐漸生髮出文化意義。粉絲經濟的實質是偶像營銷,利用粉絲情感上的愛屋及烏,讓粉絲對偶像的感情轉移和嫁接到產品與品牌,尋求品牌態度與粉絲的精神共同體。在粉絲視角中,追星是自我個性的獲取方式,也是表達途徑。比起傳統相對固化的偶像形象和好感,新媒體時代的造星模式對偶像進行金錢、體力、事件等付出的快感,更容易打造具有黏性的情感體驗。
新媒體環境中,偶像要輝煌,不僅要粉絲追捧,還要真金白銀的消費。粉絲也深諳這個規則,如果不給偶像貢獻票房,他們喜歡的偶像就會失去商業價值。粉絲存在某種心理投射,偶像的存在,能代替他們成為那個自己想要成為的人。消費,更大程度上是為了買一個信仰或一個寄託。因此,為了自己的偶像一路走紅,粉絲便心甘情願傾囊而出,而且花費越多,陷得越深。
消費關係中,粉絲的慾望就是市場的動力。粉絲製造了慾望、為自己的慾望消費,其消費的各類特性被研究,又再次投入市場並被買單。而這個過程中,粉絲並沒有意識到消費的被動性,更多體驗到「主體性得到凸顯」之後的滿足。在偶像崇拜到品牌消費或衍生品消費的轉變中,「養成系」偶像在每一輪互動關係中儘管模式沒有改變,卻依然生髮出新鮮的情感體驗,而重複的粉絲消費在情感的熱度下也具有了持續的生命力。當對粉絲特別是青少年的消費刺激成為了日常生活的常態,在尋求新的慾望過程中,消費的絕對主體和絕對對象不再存在,而演化為符號與新的幻想,消費社會也成為了符號社會。
總之,新媒體助推了粉絲的生產力,強化了文化工業中粉絲的中心性,然而,新媒體時代是否實現了粉絲的自主權益,粉絲經濟的受益者是商家、明星、粉絲社群還是粉絲個體抑或粉絲文化本身,依然需要更加深入的思考和探索。某種意義上,文化消費的升級也是變異,為商業促銷粉飾了一層情懷,利用青少年粉絲的理想情懷打造了成長和成功的虛像,是一個把青春夢想整合打包,再販賣回青年群體的循環構建過程。
(作者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責任編輯:黃琲 排版編輯:黃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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