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時日本真的是無條件投降嗎?還有這麼多條件
文史
11-23
從小,我們學到的歷史就是二戰時日本無條件投降,媒體也一直宣稱日本接受簡稱《波茨坦公告》,「無條件投降」中國,甚至有稱「日本天皇宣布無條件投降」。那麼真的是這樣嗎?
《開羅宣言》要求「無條件投降」的對象是「日本」,而《波茨坦公告》要求「無條件投降」的對象,則是「日本武裝部隊」。這樣就導致盟國已經自相矛盾了。也為日後的日本不是無條件投降留下證據了。《波茨坦公告》第13條「通告日本政府立即宣布所有日本武裝部隊無條件投降」,意味著沒有對日本政府的「合法性」予以否認。可以看見,此時的日本並沒有我們經常聽到的無條件投降。
日本當時發出的電文是這樣的:「帝國政府注意到,昭和20年(1945年)7月26日美英中三國首腦共同決定並發表、爾後蘇聯政府簽署的對我國的公告所列舉的條款中,不包含變更天皇統治國家之大權的要求。基於這一理解,帝國政府接受上述公告,由此也可見一斑。
第三點就是日本天皇制度的保留,這裡必須明確一點,是否「追究天皇裕仁的戰爭責任」和是否「保留天皇制」,概念是不一樣的。戰後天皇不僅未被追究戰爭責任,而且天皇制依然得以保留一直保存現在。而當時的同盟國也是接受了日本當時這一決定的,隨後才有日本宣布投降。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我們大多數人對於當時日本的投降,還是存在一些常識性錯誤的,其中一個,我想可能也就包括這點。當時日本畢竟還有800萬的軍隊,而且美國人計算過如果要全部佔領日本,可能要犧牲三四百萬美國軍隊。所才接受日本提出的條件。現在我們可以看出,二戰時的日本並非無條件投降。


※英國原來打敗了這麼多國家,才成為日不落帝國的
※二戰時,救了猶太人最多的中國人,以色列全國感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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