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歲,他決定變性做女人
一個50歲的男人,不顧妻兒反對,要做變性手術,你怎麼看?
我剛看到這張圖時,覺得這老男人真是個變態。但了解了電影《翠絲》後,才發現我有多偏見。
《翠絲》是中國第一部跨性別題材的電影,11月22號,也就是明天,會首先在香港上映。
圖中的男人叫大熊,是影片的主人公,50歲,經營著一個老式眼鏡店。結婚30年,有一兒一女,平時生活就是三點一線,也沒什麼交際圈。
木訥老實,孝順父母,疼愛子女。從外表上看,是一個標準意義上的好男人。
但他內心深處隱藏著一個巨大的秘密。
年紀越長,越令他抑鬱:他雖生就男兒身,但一直覺得自己是個女人。
從初中開始,大熊一有機會就偷偷穿女式內衣褲。
婚後,在店裡備了一套女裝內衣,上班後換上,回家前再換回來,持續了幾十年。
他以為日子就會這樣平庸地過下去。直到有一天,突然得知,自己兒時暗戀的男同學去世了。
大熊恍然覺醒,不想讓自己再有遺憾。終於決定去做變性手術,真正成為一個女人。
當大熊告訴妻子這個決定時,妻子簡直震驚到崩潰。
其實她早就察覺出丈夫的異常,只是對變性非常不理解,為什麼丈夫想做一個女人?
不止是妻子不理解,他的孩子們更覺得丟臉,儘管他們在學校高喊著自由平等。
記得我第一次對變性人有概念,是每到節慶,縣城裡的人會趕著熱鬧去看「人妖」表演。
台下眾多少男少女拍著手大笑著起鬨,說要撩起裙子看看。
後來有一陣新聞里時常報道金星,就是這幾年被譽為「毒舌主持」的金姐,她作為中國第一個變性人,輿論鼎沸。
如今從她的穿衣打扮和節目里風姿綽約的神態,很難想到,她前半生竟是個男人。
再後來身邊真的出現了非異性戀的朋友,才知道了這世界上除了女性和男性外,還有更多可能性。
非異性戀這個群體被簡稱LGBT, L是女同性戀者(Lesbians)、G是男同性戀者(Gays)、B是雙性戀者(Bisexuals)、T是跨性別者(Transgender)。
他們或許有不同的喜怒哀樂,不同的表達,但他們也有一些躲不過的相似之處——會受到歧視和不公。
除了跨性別者,我們更多見的是同性戀。
《奇葩說》有一期討論的話題,是「該不該向父母出櫃」。
著名主持人蔡康永提到出櫃時失聲痛哭,說:「我們並不是妖怪。」
在這期節目里,同樣因講述自己的出櫃經歷而哽咽的還有姜思達。
他說儘管網上高呼同性戀平權,反對歧視,而生活中卻呈現另一種境態:向父母出櫃的,尤其是年過三十的同性戀向父母出櫃的,遠遠稱不上主流。
太多太多的同性戀把自己的全部演技施加在最親近的人身上。
我認識的同性戀,年齡小點的,等著以後有個機會向父母出櫃,不知道要等什麼機會,等不等得到這個機會;年齡大點的,索性結婚了,形婚的、騙婚的。
其他人談戀愛要房要車,他們卻只想要父母的同意。
當年上學時很火的《暮光之城》,在女主角克里斯汀·斯圖爾特公開出櫃之後,又吸引了一大波目光。
而她的個人感情問題,在媒體的鏡頭和鍵盤之下,不斷擴大,人們提到她,總愛和「出櫃」、「同性戀」這兩個詞聯繫起來,彷彿這是她的標籤,卻不再關心她的演技。
報道她的文章清一色是這樣的標題:
「女主角竟然出櫃了」
(用「竟然」兩個字,這是有多沒見過世面。)「kk竟然出櫃,粉絲心碎一地」
(這樣的粉絲,怕是個假粉絲吧。)「女主角出櫃,童話里都是騙人的」
(這種不受世俗約束的戀愛才是我們該羨慕的童話啊。)
在大學時,班裡有個男同學,是公開的gay,他會塗鮮艷的指甲油,跟我們女生一起探討什麼樣的睫毛膏最好用,而他薄薄的嘴唇上,淺粉,枚紅,鮮紅,每天變著顏色。
他成績不錯,也愛幫助人,聚會時還會講段子,所以很多同學也愛跟他玩。於是,他身邊好像總有很多朋友,走在路上也常有人打招呼。
「你知道的,其實我沒有什麼朋友。」
某天晚上,我們坐在操場上閑聊時,他隨口說了這句話。
他說在高中跟爸媽出櫃時,他媽很震驚,帶他去看了三次心理醫生。他爸從此拒絕跟他出去吃飯。
這些歧視和不公,除了影響他們的個人生活外,也影響著他們的工作。
對於很多LGBT人來說,有一份工作,是被社會接納和認可的開始,是他們從邊緣慢慢回歸「社會人」的起點。
他們有的不得不選擇「隱身」,有的選擇在態度更加寬容大城市或者外企工作。
今年27歲的銷售張雷,已經在北京工作六年。在他看來,相比老家,這裡對待「同志」群體的態度更加包容、友好。
他剛工作時會刻意繞開關於「找女朋友」的話題,那讓他感到焦慮。後來跳槽到互聯網行業後,他明顯感到周圍同事是接受(LGBT)的。
在公開LGBT身份後,張雷說自己輕鬆多了。
如今依然有大部分人,尤其是上一輩會覺得LGBT是「精神病、異類」、「變態」。
該接受治療嗎?
該治療的是那些狹隘無知的多數派。
早在1973年美國精神病學協會就已經將同性戀從疾病手冊中刪除。兩年後,美國心理協會也支持了這一做法。2001年,《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第三版將同性戀從精神疾病名單中剔除,並且認為「性傾向本身不是病」。
你出生時的性別是生理性別,你的性取向是心理性別。性別是可以流動的,而跨性別者只是不滿出廠設置的一群人。
柴靜在《看見》里寫過:
我問張北川「我們的社會為什麼不接受同性戀者?」
他說:「因為我們的性文化里,把生育當作性的目的,把無知當純潔,把愚昧當德行,把偏見當原則。」
好在社會對於非異性戀者也越來越理解。
更多異性戀與非異性戀的明星都在發聲支持LGBT,武漢等地建立了反恐同保護LGBT的組織,《民法典》也發出了同性婚姻立法修改意見...
台灣地區也在進行同性婚姻合法的投票。
相信總有一天,屬於非異性戀者的真正的平等會到來。
那時世界上再沒有柜子,也不會有「出櫃」之說。
那時同性戀可以大方地和伴侶秀恩愛,並擁有合法的身份。
那時不會再有「LGBT」這個詞,沒有任何標籤,不劃分你我。
如果身邊有同性戀朋友相愛了,我們也只是會平淡卻又充滿祝福地說一句:「是嗎?恭喜你呀。」
當然,在這平等到來之前,LGBT者自己要有信心和勇氣。
就像網友樾月說:
30歲前我一直以為自己是同性戀,30歲的時候才了解原來有LGBT這個群體,原來我是跨性別,那種感覺就好像是,花了半輩子的時間終於知道了自己是什麼。我身邊有位跨性別的朋友,已經做了變性手術,坦白說,我心裡真的很佩服他,也羨慕他,因為他說,「山不過來,我過去」,而我自己,也走在過去的路上。
就像文章開頭大熊50歲選擇變性,在【旁人】看來或許勇敢,或許有些晚,或許沒有必要……
但這些都是旁人站在【自己】的視角來看他們世界裡的【旁人】。
在大熊【自己】的世界裡,那是一件一直沒有勇氣去做的【必須】做的事情,因為只有做了,她才是自己,才真正活著,才真正活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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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爾泰說:「我不同意你說的每一個字,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我想說:我不是非異性戀者,但我誓死捍衛每個人愛的權利。
我們都是普通人,我們沒什麼不一樣,只是有人愛喝茶有人愛喝可樂罷了。
相信有情人終成眷屬,彩虹終將盛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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