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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父母假?軍人最需要!

原標題:照顧父母假?軍人最需要!


軍渡君:心情驛站 ; 美編:紫妖;


對於軍人來說,每年的假期都是非常珍貴的。往往是一年假期什麼時候休、怎麼休,都是一個耗費腦細胞,要認真思考的問題。


這些天網上說,現在國家又要出台一個新的假期,但是很多人說這個假期再好,但是自己不太想要這個假期了。因為這個假期主要是針對獨生子女來定的,主要是針對獨生子女在贍養自己的父母方面。


據了解,隨著年齡的增長,獨生子女的父母都進入了需要養老需要照料的時期。如果老人生病,作為子女的就必須要去照顧。但是作為年輕的上班族來說,每年固定的假期又只有幾天,所以隨時可能出現的狀況,以及現實的需要之間,就出現了一些脫節,建立「照顧父母假」的呼聲由來已久。


其實,設立這個假期已經不是新鮮事,各省市早已有了成功的實踐經驗可以借鑒。據報道,《廣州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規定》規定,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60周歲以上,患病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可以享受護理假,每年累計不超過15天,看護假、護理假期間,職工所在單位應當保障職工工資照發,並且不影響職工的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而近年來,已經有包括河南、福建、廣西、海南等地出台了類似政策,獨生子女護理假時間在10到20天不等。


每年都有十五天帶薪照顧爸媽的機會,也是非常的人性化的。但是也有很多網友表示,這樣的假期還是不要的好,每個人都希望自己父母的身體健健康康的,不希望自己的父母生病。也有的網友表示,這個政策的出台還是非常好的,以防萬一父母真的生病了,也能做到工作孝敬兩不誤,這是對員工的一種關懷。


消息傳來,軍營里的戰友們有些不淡定了。很多戰友都是羨慕嫉妒恨,羨慕地方有這樣的假期,嫉妒為什麼都是獨生子女他們能有這樣的假期。大家說,還有啥需不需要的問題,肯定要,必須有。


於是很多人建議,軍營版的「照顧父母假」,也需要提上日程,走在路上了。很多人問,說你們軍人不是每年都有假期嗎?而且結婚之後的每年至少有一個半月的時間,算起來基本上夠了,為什麼還要額外增加一個假期呢?

其實說這話的人,對於軍人的情況可能真的不懂。



是的,軍人的確有假期,但是卻沒有針對照顧父母的專門假期。而照顧父母,是一個常情,一個剛需,軍人也不例外。


現在的軍營之中,獨生子女的比例已經佔了很多。和其他有兄弟姐妹的軍人相比,他們面臨的家庭困難更大。記得一位已婚士官曾經總結了這樣一串數字,關於已婚官兵的「123456」:1個人,2個地方、2方父母,3口人、3個家庭,4個老人、40多天假,五六十歲的父母。一說出來就讓大家直感嘆「扎心了!很現實、很真實。」


獨生子女官兵照顧老人的問題,如果說前些年還不是很突出,這些年已經變得尤為突出,刻不容緩了。如果處理不好,很容易影響官兵的工作信心和熱情,造成工作家庭雙輸的局面。

而且和軍人的付出,和軍屬的犧牲被大家所知和認同相比,軍人父母付出和犧牲卻成為一個常常被大家忽視的環節。十八歲的時候,他們把孩子送到了軍營;孩子結婚後,默默承擔著照顧軍人家庭的責任;平時家屬還可以到軍營探望,而父母卻因為種種原因只能在遠方期盼。


如果說父母是軍人身後最堅定的支持者,是我們從軍最默默的幫助者,一點都為過。他們總是說自己好著沒事,其實一旦有了什麼傷病,卻總是悄悄瞞下來自己默默承擔,說著一個個真實而又無奈的謊言。


如果說父母年輕的時候還無所謂,但是一旦老了退休了,這傷病肯定會遲早到來。誰不希望生病的時候孩子可以在身邊盡孝,但是軍人的父母大多數都沒有這個待遇享受這樣的親情。這不得不說是一個遺憾,更是軍人無法彌補的虧欠。所以說,照顧父母假,對於軍人來說,是一個剛需,是一個大家不願意要,但是卻不得不需要準備的假期。


「照顧父母假」聽起來好聽,但是執行起來卻是師出無名,這份情感缺乏必要的保證措施。

翻看我們的條令,對假期的規定的也很細緻了:婚假、護理假、晚婚假等等一應俱全。對於大多數的已婚官兵來說,唯一涉及到的假期只有探親假和探父母假,而探父母假(已婚軍官與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含配偶為獨生子女且與岳父母、公婆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兩年探望父母,假期20天;軍官與父母、配偶均不在一地生活,在一年內符合探望父母和配偶條件的,假期45天。



但是如果我們的父母真的生病了,真的身邊無人照料卻必須要住院治療的時候,軍人能做的事情能有多少:除了讓家屬,讓親朋幫助之外,就是自己回去了。


但是如果這個時候,恰巧自己的正常假期已經休完了,又該怎麼辦呢?只能請事假。但是條令規定,沒有特殊情況官兵按照規定已經探親或者休假的,一般不再准假。很多官兵很困惑:到底自己父母生病住院需要陪護,這算不算特殊情況呢?沒有專門的假期,讓很多官兵在父母生病住院需要照顧的時候,往往面臨著「師出無名」、「無法查證」的尷尬境界。


沒有專門的假期,沒有硬性的規定,留給官兵的選擇餘地就有點窄了。很有可能出現的情況是,當你拿著假條批假的時候,領導和有關部門會以正常假休完,不批事假等等理由拒絕自己的請假理由。很多戰友也說,自己批這個假的時候,總有一種忐忑不安的心裡,總覺得自己是在做錯事的感覺。


官兵的擔心和困惑,恰巧說明了這個工作的不足。如果我們的條令或者其他文件中,能對這種情況進行明確,雖然不一定有一二十天的假期,哪怕一個星期都是讓大家高興的,讓大家滿意的,讓大家欣慰的。


設立這個假期很當時,能讓軍人的後方更加溫暖穩固。



設立獨生子女照顧父母假期,在地方有了一定的實踐,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軍人雖然處于軍營,但是這些人倫情感也是不可迴避的。既然地方有了豐富成功的經驗,我們不妨借鑒一下,完成軍營版的「照顧父母假」。


至於到底這個假期有多少天合適?這個問題不是重要的。不管是幾天還是幾十天,只要能正當的回去,軍人都是高興的滿足的。


其實這十幾二十天到底能解決什麼問題?大家都知道。如果是病情較輕還好說,如果病情較重其實也是杯水車薪。但是這十幾天假,卻能讓每一個官兵感受到單位和組織的溫暖,讓他可以安心去盡孝陪伴,可以讓老人有個心理安慰,讓家屬可以不必那麼操勞,讓人生不再有遺憾。


設立這個假期,可以有效解決照顧生病父母「師出無名」的問題,解決官兵正常假和照顧父母假有衝突的問題,讓官兵安心本職工作,因為回家照顧父母是由規定保障的,這是軍營對軍人父母付出和犧牲的尊重和關心。


之前武警青海總隊海東支隊黨委研究決定,在不影響戰備和遂行任務的情況下,家在駐地及西寧的已婚幹部和士官:親人生病住院、妻子生育臨產、子女高考前夕均安排1次休假,減少人生遺憾。這是一次有益的探索,更是一次生動的實踐,希望這樣的單位越來越多,希望忠孝有朝一日也可以兩全。



一位戰友說過這樣一件事情,同樣是住院,一方是老人住院,子女全在身邊陪護;另一方是我們軍人的父母,生病住院身邊冷冷清清。雖然我們的父母肯定能夠理解,但是我們的軍人怎麼能夠心安和無奈呢?


父母把我們送到了軍營盡忠,我們很多時候卻無法盡孝。而這個理由,也成了一些官兵無法安心軍營,轉業退伍的原因。所以,希望軍營版的「照顧父母假」可以早日實現,最好是走在路上。


這樣官兵有一個回家盡孝的理由,軍營的人生也會沒有遺憾!這樣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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