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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趣愛好那一欄 你為什麼是空的?

撰文/維舟

「人到中年才發現自己是個魔鬼。」

老同學苦笑著和我說起此語,是因為他偶然讀到巴爾扎克的格言:「一個沒有任何癖好的人簡直是魔鬼!」不知道為什麼,這句話讓他輾轉反側。這些年來,他也算得事業有成,但每日忙碌,靜下來竟說不上來自己有何值得一提的愛好。正如曾有人嘲諷的,衣著光鮮的高管們,回到家裡往往已累得不想說話,或是像死狗一樣躺在沙發上,或是像白痴一樣刷屏,「死狗和白痴,這就是中國現在所謂的成功人士」。

正因此,他現在覺得有必要讓九歲的女兒有所愛好,結果像很多家長一樣,給她在課外報了包括英語、舞蹈、鋼琴、滑冰、繪畫在內的許多興趣班。我問:「你給她報了這麼多,學下來有哪些是她自己真正感興趣的?」他苦笑:「你要問她,她最好什麼都不學,只想待在家裡玩。也不是每個孩子都能很自然地找到自己的興趣愛好,對吧?」這時,他女兒在旁邊抗議:「爸爸,我有愛好啊——我喜歡打遊戲。」他眼睛一瞪:「打遊戲也能算愛好?」

愛好應當有用嗎?

這大概可算是時下中國家庭中頗為典型的一幕:一方面,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每個人應當有自己的愛好,不僅因為這影響到生活品質,也因為「沒有愛好」往往與「缺乏個性」相對應,在當下很難被看作是一個優點,人們也開始反感父母那一輩「除了孩子沒有念想,沒有愛好,沒有任何樂趣」的人生;但另一面,人們在潛意識裡又不自覺地認為,這些愛好應當符合一定標準,它們應當是「好的」或「有用的」愛好——簡單地說,你可以選擇愛好,但那得是正確的愛好

多年前,我有個日本同事紙村君,他是公司里人所共知的「熊貓控」——自取的英文名叫Panda,領帶圖案上有熊貓,每次來上海出差,只要能空出時間來,多半就是去動物園看熊貓。他喜歡熊貓在朋友中都出了名,因而有人介紹了一個和他有相同愛好的女插畫師,他本是不善交際的人,但因為談的是熊貓,約會竟出奇地順利。兩人婚後還建了一個小小的熊貓網站,兒子一出生就被熊貓包圍了。由於自己人生諸多際遇都是拜熊貓所賜,他還一度動情地說:「你們中國人說『恩人』,對我來說則是『恩熊貓』。」有次和一個12歲就去日本、在那邊生活了20多年的朋友聊起此事,我問她:「在日本像他這種人多嗎?」她認真想了下說:「比在國內多。」這不僅是日本人生活相對優渥,更因為社會普遍認同「只要你不影響到別人,哪怕你有變態的愛好也是你的權利」。

在國內,你當然也可以有這樣的愛好,但那往往是家長漠視而非支持的結果,而且通常還會附加一個條件:在不影響你學習的前提之下。襁褓之中抓周的時候,家長們就都期望孩子最好能抓中那些能兆示更好前景的書、筆或算盤,事實上,那些「不良嗜好」的象徵也根本不會出現在抓周的選項中。在這樣的期望中,對父母而言想要的是能被社會所承認的成功人生,而非自由地舒展你的自我個性。

順著這一邏輯來說,一個人的興趣愛好至少不能妨礙你通往成功,最好則是有助於實現這一點。這導致的一個不幸結果,是人們的愛好要麼早早就被視為「無用」而被扼殺在萌芽狀態,要麼就被功利化了:它們作為「特長」可以給你帶來也許是關鍵性的加分,在這一意義上它是「有用的」,而你本人是不是真心喜歡則沒那麼重要。我一位同事從小有才藝的天分,考上復旦時已是鋼琴十級、小提琴八級,在工作最繁重的時候,音樂也是她重要的精神寄託,然而有一天在家裡卻聽到她媽嘆氣說:「真後悔那時讓你練琴,佔了你那麼多精力,不過是個業餘愛好,對你現在的職場升遷也沒什麼幫助。」

這導致一些很矛盾的現象:很多人都不記得自己小時候有什麼特彆強烈的自發愛好,那往往是一時興起,如果家長沒有及時引導,反而加以壓制,那自然更難持續;但與之相對應的是,很多父母又都覺得,興趣是可以「培養」的。不止一個人曾和我說,看不出自己孩子有什麼特別的愛好,但這不要緊,鋼琴家孔祥東小時候不也討厭練琴嗎?萬事開頭難,不要被一時的困難挫敗,手熟後自然就會慢慢體會到其中樂趣了。

乍聽起來,這也不無道理,但生活中總有這樣一些人,他們只能做好自己真正感興趣的事。最可惜的,則是你自發的愛好可能不被容許,而被要求去學其它一些「更好」或「更有用」的「愛好」——這其實已經不再是真正的「愛好」,而更接近於「技能」,是父母認為對你將來社會生存有所助益的「一技之長」。在這方面,不僅「興趣愛好」如此,甚至連學習都一樣:一旦你沒有達到期望,很可能聽到父母掛在嘴邊的一句話就是你「上學白上了」,早知道還不如把你留在身邊。這大概是一個曾經長久掙扎在生存線上的社會最基本的恐懼,隨之產生的進化機制要求人們摒棄那些對你獲得物質保障或世俗成功沒有幫助的技能。

因此,傳統社會的中國人普遍認為,任何一種興趣都應當是有目的的,內嵌在社會或工作的語境中,脫離其功用來談興趣,總讓人費解「這麼做是圖個啥」。社會學家潘光旦在幾十年前就曾說過:「一般中國人對於西式運動的很有意義的一部分的反應,就是:氣力不是要尋常練習與使用的,而是要賣的,即體育本身不是目的,連鍛煉身體、活動筋骨、表白自我,也不成其為目的,而是別有目的,如同社會的風頭主義或經濟的糊口主義之類。」別說是體育,就算是讀書本身,也是「學以致用」、「學而優則仕」或服從於某個更崇高的外部原因。「為藝術而藝術」在西方而言意味著走向藝術自覺,藝術自身獲得了獨立性,但在中國,卻長期被視為脫離現實的異端,甚至更糟的,是一種有害的觀念。

這有時帶來一些讓人啼笑皆非的結果,那就是這種功利心態表面上也可以迅速改變人們的認知。我有一次參加遊園燈會,猜謎語得了一些小獎品,岳母見狀笑著脫口而出:「你看的那麼多閑書,看來也還是有點好處的。」彷彿讀書這件「百無一用」的事,終於由此證實了它的價值。打撞球在很長時間裡也被視為青少年百無聊賴的娛樂活動,但自從丁俊暉一戰成名後,它就彷彿成了一條另類成功之路,有很多父母一夜之間就轉變了態度,覺得「如果能成功,這倒也不錯」。同樣的,2018年雅加達亞運會上中國隊在電競比賽中以四輪全勝的戰績奪冠、近期又在《爐石傳說》世界盃奪冠,很多評論紛紛樂觀地寄望這會改變中國人對電競長久以來的偏見——的確會改變,但卻未必是你們所期望的那種改變,因為這背後的邏輯根本並沒有變,只是這些「沒用」的活動現在忽然證明了自己「有用」而已。

相反,如果某一活動隨著形勢的變化變得「沒用」了,那同樣會遭冷遇。一度曾是中國優勢項目的射擊移動靶、女子雙多向飛碟(合計曾奪得4金),自2008年起被踢出奧運會,致使國內這兩個項目極為低迷。各省基本都已撤掉移動靶隊伍,隊員情緒茫然。2008年北京奧運會女子射箭的金牌獲得者張娟娟在接受採訪時坦率慶幸自己當年沒有練射擊移動靶:「多虧沒練,現在取消了。」在這裡,重要的不是運動員的個人興趣或意願,而在於這相當於一門「生計」,但像橄欖球、棒球這種在美國有著深厚社會基礎的運動,運動員不可能因為這不是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就陷入「情緒茫然」。

問題在於,很多新事物、新發明或實踐活動最初時都沒什麼用,或是被用來做一些最無用的事。主持製造第一顆原子彈的羅伯特·奧本海默曾說:「每當看到某種在技術上很誘人的東西,你會迎頭趕上,把它做出來;只有等到成功以後,你才能夠去爭辯這種東西可以幹什麼用。原子彈的情況也是如此。」因而弔詭的是,只有你不問結果地沉浸在自己所喜歡的事物中,才能專註於細節而把事情做得更好,最終在這樣探索的過程中獲得無意中的突破。

喜歡什麼是你自己的事

由於中國社會對任何活動都要求合目的性,所帶來的結果,不僅是它必須得「有用」,而且還得自證其合理性。在倫理色彩濃厚的傳統中,這往往又意味著某一興趣愛好得符合社會道德的標準,因為在這種觀念中,一個人喜歡什麼不僅僅是他自己個人的事,還被視為內心道德和社會風氣的指針。

我爸從小喜歡文藝,初一時在學校參加了歌詠隊,回到家裡,上菜動筷了還在哼曲子,被我爺爺反手就是一記耳光。這讓他終生難忘(也許這就是爺爺想要達到的效果),到我小時候,他也同樣教訓我:吃飯時就該正襟危坐,像個吃飯的樣子,知禮懂禮要從這最細小的點滴做起。我初中時班上也有一個女生,性格活潑,喜歡唱歌跳舞,有次表演節目,她提議男女生一起跳迪斯科,被我們那個一向嚴防早戀的班主任當眾嚴厲訓斥了一頓,「勾肩搭背,成何體統」。她當時就哭了。二十年後老同學聚會,她拒絕和班主任合影,後來說:「我至今都不能原諒他。我只是喜歡跳舞,被他一說,就好像我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

如今,人們早就習慣了綜藝選秀節目中的歌舞,即便再出格的舞姿也只是欣賞舞者的藝術技巧,很少再會聯想到他有什麼道德問題,但在以前,這卻是常有的事。

1921年創立廈門大學的陳嘉庚,舍家辦學,其遠見和人格一向為人所尊敬,但他在這方面卻同樣極為正統。在他的《南僑回憶錄》中,再三嚴厲抨擊跳舞之風,認為其危害不亞於鴉片,「若此跳舞營業,有百害而絕無一利,直是賣淫變相,為禍害青年陷阱」,甚至主張「我國抗戰勝利後,內政方針第一件須禁絕跳舞,否則,執政之腐化庸污,無建國精神可知」。他對此事極為重視,以至於1940年夏面見胡宗南、蔣介石等政要時也多次提及,直陳「外國人害我國最慘者,前為鴉片煙,近年復添一種新禍,就是跳舞營業……貽害青年極形慘重,又失國體」,因而要求禁絕。

《南僑回憶錄》

這絕不是偶然的,中國歷史上一些癖好甚至被視為敗壞人心的惡習,而遭再三禁絕。明太祖洪武二十二年聖旨下令:學唱的割舌頭,下棋打雙陸的斷手,蹴球者卸腳,犯者必如法施行。清代明令禁止所有七品以上官員和八旗子弟進入商業戲院,因為擔心這些戲劇是具有道德腐蝕性的。當時的很多族譜中都規定,凡賣唱演戲的子孫逐出家族。在這種著眼於社會道德秩序的視野里,跳舞就不再只是個人喜好的問題了,而可能具有潛在的社會危害性(所謂「風氣」),這與那種注重個體權利的現代觀念恰好相反:按照後者的邏輯,一個人喜歡跳舞只要沒威脅、損害他人的權利,那純粹是他自己的自由。

這涉及到一個根本的問題,即一個人活動的意義究竟是對誰而言?按傳統的觀念,他必須注重社會的觀感(尤其是父母的想法),也理應根據這些期望約束並調整自己的行為,否則他人有權進行評判乃至干涉;但基於個人權利的現代理念卻認為,每個個體是彼此獨立的,就算某人的愛好在你看來很古怪變態,但只要沒妨礙他人的自由與權利,那你看不慣也無權干預。

在一個互動頻繁的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相互理解還不算是難事,但當一個社會越來越複雜之後,連最熟悉的家人之間也未必就能深切理解對方,那麼更可取的或許是「即便看不慣也尊重」的態度,因為此時你所不理解的,也許對別人來說自有其道理。

英國小說家D.H.勞倫斯1915年出版的小說《虹》中,懷孕的安娜赤身裸體在自己丈夫面前跳舞,「她前後搖擺,像一株飽滿的玉米,黃昏中略顯蒼白,在爐火前繞來繞去,用跳舞來表示他的不存在……他等待著,成了被遺忘的人。」她的動作有一種奇特的美,但她丈夫卻無法理解她為何跳舞,只是厲聲說道:「你在做什麼?你會著涼的。」安娜的舞是跳給丈夫看的,但他卻無法理解;然而在某種意義上,她也是在為自己而跳,從中體驗到了自由。

《虹》

中國人生活中的愛好也可以作如是觀:人們總要顧慮到社會的觀感,自嘲是「小打小鬧」或「玩物喪志」,但愛好之所以是愛好,本身就是因為某種無目的性——你不是因為它們有益於世道人心才喜歡它,而是因為你發自內心地就是喜歡,以至於當你沉浸在其中時體會到由衷的快樂。

因此,這乍看是一個個人興趣的問題,深層次卻是個體權利與自由的問題。晚明時之所以出現那麼多個性鮮明的「怪人」,很大程度上恐怕正是因為那是一個「道德鬆弛」、個人解放的時代。袁宏道說:「余觀世上語言無味面目可憎之人,皆無癖之人耳。」明末遺民張岱的話更直率:「人無癖不可與交,以其無深情也。人無疵不可與交,以其無真氣也。」他們說出這樣的話,正是因為意識到了一個人的癖好乃至道德上有爭議的「瑕疵」,是伴隨著個性與自由同步凸顯出來的;一個沒有愛好、沒有個性的人,通常都遠比這些怪人更合乎社會道德秩序的要求,甚至就是這種秩序的產物。

精通各種玩樂的張岱

在這一意義上或許可以說,之所以有那麼多中國人沒有愛好,正是因為他們沒有找到自我,或自我覺醒得太晚——長久以來,他們對「愛好」的判斷標準是「好/壞」或「有用/無用」,而不是「在無損他人的情況下讓我自己快樂滿足」。要做到這一點,首先還不在於如何去培養一種興趣,而是清楚地意識到人我邊界、意識到自己真正的需求。余秋雨在《上海人》中有一段耐人尋味的話:

上海人口語中有一句至高無上的反詰語,曰:「關依啥事體?」(即「管你什麼事?」)在外地,一個姑娘的服飾受到同事的批評,她會就批評內容表述自己的觀點,如「裙子短一點有什麼不好」、「牛仔褲穿著就是方便」之類,但一到上海姑娘這裡,事情就顯得異常簡單:這是個人私事,即使難看透頂也與別人無關。因此,她只說一句「關依啥事體」,截斷全部爭執。說這句話的口氣,可以是忿然的,也可以是嬌嗔的,但道理卻是一樣。

在興趣愛好的問題上,也是如此:它是滿足你自己,而非旨在取悅他人的,在不侵害他人的情況下,你無須證明其合理性,因為本質上這與他人無關。一個人的愛好需要理由嗎?就算需要,難道它本身帶來的樂趣還不夠嗎?

遊戲的人

必須要說,這些年來中國人的觀念也正發生潛移默化的轉變,至少,越來越多的人都開始覺得「人應該有點愛好」,而且「有點愛好是好事」,說一個人「有個性」也越來越被視為是一種褒獎。但與此同時,人們仍無法徹底轉變,就像本文開頭我那位朋友一樣,雖然意識到了應當要有愛好,但潛意識裡卻仍然覺得「只有正確的愛好才是愛好」,而其實很可能正是這樣一種理念使得他長久以來沒有自己的愛好。

另一些父母稍稍向前跨了一步:他們承認不同興趣愛好都是平等的,但就像我兒子的一個同學家長一樣,要求孩子「學出個名堂來」。也就是說,攀岩、下棋、打遊戲都可以,但你得有個「績效」來證明,否則就當機立斷別學了。這變成了一道新的枷鎖,因為很多孩子的興趣都不見得能達到上乘,或在短期內見成效,成功的結果往往是水到渠成的事,甚至是意料之外的犒賞,很難在一開始就預見到能有這樣的結果。

我們當下的教育體制,仍然太注重「塑造新人」的結果導向,而非順勢而為引導每個孩子充分發展自我。這種教育理念強調「全面發展」,就好像「均衡營養」,這對那些興趣鮮明的「偏科」學生十分不利。在上海,雖然小學裡就有興趣班,但這些課程年年更換,沒辦法持續地學,如果你喜歡摺紙課,下學期卻想選修都沒有了,這樣的課程設置意味著「興趣」只是點綴與調劑,而不期待真正引導並培植一種貫穿你人生的精神寄託。其結果,很多家長雖然給孩子報了無數興趣班,但到頭來卻可能發現孩子就像《圍城》里的方鴻漸那樣,「興趣廣泛,心得全無」。

這個問題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折射出當下中國社會的某些困境。曾聽不止一個人說過,自己在中學時代被禁止任何娛樂,有些學校的體育課形同虛設,甚至校長為擔心學生讀「閑書」,明明有圖書館也不對學生開放。這樣長年「一心只讀聖賢書」,再加上畢業後高強度的工作,導致無數中國人精神生活極度貧瘠,即便周末生活也非常機械無聊。與此同時,他作為一個成年人甚至都還不能決定自己喜歡什麼,連岳曾不無嘲諷地說:「一個妻子讓丈夫看有思想的小說、有深度的電影、甚至討論一下近來文藝思潮,控制電視與遊戲等一切低俗娛樂,再沒有比這個更讓婚姻顯得尷尬與羞恥的了。」

在經歷這些之後,中國人大概才能體會到19世紀的法國詩人波德萊爾為什麼要這麼說:「在我看來,那種期望做一個有用的人的想法總顯得令人厭惡。」功利、理性和物質主義是枯燥無味的,那是一種既缺乏精神生活又少放縱的時代氛圍。無法迴避的一個問題是:在這樣鼓足幹勁、力爭上遊的社會裡,一個人的精神壓力那麼大,他的情緒出口在哪裡?

正是因為人們的精神生活相當貧瘠,文化生態不豐富,綜藝娛樂、電子遊戲才如此廣泛地充當了減壓閥和替代品。我一位朋友苦惱於自己5歲的兒子迷上了打遊戲,一問原因,是孩子小時候家長沒時間陪他,圖方便給他個iPad自己玩遊戲就能得清靜了,沒想到孩子就此迷上了。既然缺乏親子互動,又沒有別的事物轉移其注意力,那這是理所當然的事。

近些年來,不少輿論聲音在聲討所謂「遊戲之毒」,認為電子遊戲侵蝕了中國人的精神世界。且不說這種類比就跟當年對跳舞的聲討一樣未必恰當,在我看來,電子遊戲的流行與其說是一些問題的原因,倒不如說是另一些問題的結果和徵兆——這就像在飲食文化豐富的義大利,快餐很難迅速成功。一味聲討電子遊戲的解決思路弄錯了方向,不是去從源頭上改善精神生活的貧瘠、豐富人的真實需求,反倒試圖把人們宣洩的出口也堵死,但即使禁絕了遊戲,問題仍然存在。

近代以來,很多活動都逐漸去道德化了。個人的癖好,無論是跳舞、博彩或打遊戲,它們所引起爭議最劇烈的時候,也往往是在那個社會的現代化進程中,新的細化規範尚未完善,而個人的權責邊界和獨立性也未確立。譴責這些活動的社會危害性並不能解決問題,因為問題不在它們自身的性質,而在這個社會結構本身。一個精神生活貧瘠、愛好不自由、家庭內部缺乏溝通、個體孤獨又不夠獨立自治的社會,勢必會在縫隙中湧向少數幾種群體娛樂,他們的上癮其實是上述癥結共同導致的結果。

這很難一蹴而就地得到解決,因為它需要社會觀念在整體上發生變革:不再從道德、功用和意義的層面去評判各種活動,而是回到實現個人幸福感的層面去看待它。邊沁曾說過,詩歌與孩子們的彈圖釘遊戲之間在價值上沒有什麼區別。前些年熱播的韓劇《看了又看》中的小兒子朴基豐也表達了類似的想法:「爸爸,你為什麼偏愛哥哥?就因為哥哥愛學習而我愛跳舞嗎?但這其實是一樣的啊!」一種愛好是不是「值得擁有」,畢竟只有他本人才知道。機核網的創始人趙夏曾說,自己小時候很多父母將電子遊戲看作洪水猛獸,但在他自己眼裡卻完全相反:「我覺得遊戲特別天馬行空,能在課餘時間給我精神寄託,讓我學習到很多有趣的知識。」

韓劇《看了又看》

那種將跳舞、遊戲予以貶低的觀感,也是因為這並非一種生產性活動,而是易於成癮的消費性活動。這代表著一種現代性,卻與中國傳統的理念格格不入。中國曆來都有人試圖將娛樂改良為教化的工具,下棋在今天看來有益無害,但北魏時的侍中游肇卻認為世上棋法均以征殺為勝,有悖儒家道德,因而發明一種「儒棋」,以讓為勝;這以倫理教化取代娛樂競技,違背了遊戲的基本性質,不久即為人厭棄。當然,也許像我這樣討論解讀遊戲的嚴肅意義就已經傷害了遊戲本身。你可以通過電競奪冠、遊戲鍛煉智力的功用來為它正名,但那無論如何都是第二義的,因為任何一種遊戲首先就得設計成好玩的,能讓足夠多的人能一直玩下去。正如伽達默爾在《真理與方法》中所說的,「遊戲就是迷住遊戲人,將他纏在遊戲中並繼續下去的事物。」本質上,任何一種興趣愛好其實都是這樣。

就此而言,可以說中國人缺乏真正的遊戲精神。雖然說「最早期遊戲的主要功能可說就是教育」(馬凌諾夫斯基語),但中國人卻過分注重從結果來加以衡量,而忽視了享受過程。當然,西方也不是一直都強調遊戲精神,新教倫理的核心就是各種清規戒律和勤勉勞作,而把遊戲、玩耍和娛樂看成是瑣碎無聊。荷蘭學者赫伊津哈撰寫《遊戲的人》就旨在抨擊這種反遊戲的觀點,在他看來,「文明在其最初階段就是一場遊戲……它在遊戲中產生,並作為遊戲永遠不離開遊戲的母胎。」他強調,閑暇、娛樂和遊戲並不只是生產勞作的對立面,相反包含著建設性的因素。在後現代社會,一個只會工作不會遊戲的人不僅是不自由的,也是缺乏創造力的。

一個人怎樣才能有自己的愛好?那首先意味著他有清楚的自我意識,知道自己的需求並為自己負責。他的滿足感、幸福感和創造力理應當是從這種非功利的活動中自然湧現的結果,因為在這樣的實踐中,他成為了完整的自己。康德極好地表達了這一點:「誰也不能強迫我以他的方式達到幸福。」由此,那種以道德為準繩的判斷轉變成了以自我的滿足、自由與快樂為依歸。這就是席勒在《審美教育書簡》中所說的:「只有當人成為完全的人時,他才遊戲,也只有當人遊戲的時候,他才完全是人。」通過這樣的自我解放,一個人才會獲致真正的精神自由,真正悅納自己,而這樣一個容納豐富多元個體的社會,也才是一個充分釋放潛力的更好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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