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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居的戀愛,去誰家約會更好

戀愛不同居一族正在面臨嚴峻的問題,確立關係之後,到底是應該多多去男生家,還是去女生家?

朋友小里坦白說,過去交往的男孩,齊刷刷都住北五環,每禮拜地鐵十三號線換十號線,再換一號線趕赴小里家約會,明明同城生生給談成了異地戀。

「為什麼總來我家?我租的獨立住房啊,而且他有室友,之前去過一次,實在太不方便了,想去個衛生間,都得先趴門口聽聽動靜。

踮著腳出去就怕碰著人,他站後邊推我出去邊說怎麼跟做賊似的,那以後也甭做賊了,你就辛苦點來我家見面得了。」

小里之前點開過一篇名為,快三十歲的男生,就別再合租的文章,想到男友每次來第二天不到七點就早起回北邊上班,到底沒敢把文章轉到朋友圈。

當然了,惰性打得過約定,男友偶爾開始討價還價,「周五下班太累周六再過去行嗎」?不行。「我室友出差了,這周你過來我這行嗎?」不行。

人們更喜歡待在屬於自己的小環境里,房間有上禮拜新買的香薰味道,全屋窗帘都是強遮光,冰箱吃的喝的一應俱全,去男友家的新鮮感很快會用完,保不齊去了看哪哪都亂,待不到天黑就會感到無聊。

愛情使人懶惰,也讓人精明。戀愛後去誰家說到底還是要視個人情況而定

記得大學那會,幾個女同學都在跟市區內的理工科男孩談戀愛,每禮拜坐公交往返見面,其中有個姑娘見面模式有點難理解。

明明倆人要去市區里,也就是男孩所在的地方約會,可每次那男孩周六一大早就先跑來我們學校接她,跟她一起坐公交回自己學校玩,晚上再坐公交把她送回來,然後他自己再回去。

這麼一算,他一天坐四趟公交,等於四個多小時都在路上,倆人交往了好幾年,期間始終是這麼折騰,當時身邊好多同學都暗戳戳地議論,覺得這姑娘是不是太矯情了,自己坐公交又不會丟為啥都這麼大了還用接的?

後來聽女孩自己說,倆人約會不過就是吃個飯走一走,之前也確實跟男友說過不用接,結果對方的說法卻是,根本沒覺得累或者吃虧啊,只是想早點見到,只是想晚點分開,不該太有負擔。

仔細想想,戀愛後誰去找誰或許不值得被精確計算,好的感情本就是為喜歡的人花費值得的時間。

有人在男友家備上一套常用的化妝品,機動性立刻變強。有人搬到離對方更近的小區,在對方家裡過個周末,晚上怕室友不便隨時走都可以。

也有人根本不在意這種小事兒,就像掉落的企鵝原則,把大腦看作一整塊冰的話,「斤斤計較」就是從天而降的某隻企鵝。

這一隻企鵝砸下來,冰上其他的企鵝就得給它讓位置,勢必是要被擠下去,而被擠下去的這一隻企鵝,很有可能就是上禮拜對方的一個擁抱。

小里說年輕人的風氣總在變,以前戀愛恨不得24小時見到這個人,現在開始接受現實,同居的意義,不過是更早發現你根本找不到能生活到一起去的人而已。

適當拉開點距離,再適當做好夜不歸宿的準備,等到男友退掉合租的房子,她願意平均分配見面的這份辛苦。

戀愛約會去哪都行,實在不行,咱們就剪刀石頭布吧。

插圖 / 《回我的家》

頭圖/阿仁Aaren

「今晚22:22的報時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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