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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廣告用筷子辱華?老外不懂筷子,古人說筷:貪如豺狼,贓不入己

原標題:DG廣告用筷子辱華?老外不懂筷子,古人說筷:貪如豺狼,贓不入己



義大利奢侈品Dolce &Gabbana給自己惹了大麻煩。作為一個奢侈品品牌,它大可以繼續走自己精心打造的高端洋氣路線,可這個義大利品牌頭很鐵,非要撞南牆,出了一部名為「起筷吃飯」的短片,片中一個中國女性拿著筷子茫然無措,不知道如何夾起一個義大利食品,主角似乎根本不懂筷子的用法,笨手笨腳,模樣令人反感。


整個廣告片瀰漫著一種傲慢地氣息,看完後導致觀眾十分不悅。這個品牌自以為很聰明,想用廣告暗示中國文化不如它們的文化,可這次它們惹錯人了。不要說中國文化,僅僅中國的筷子,就不是DG能夠想像出的博大文化符號。



中國人使用筷子的歷史很長,可以追溯到四千年以前的新石器——青銅時代,不過筷子是誰發明的,至今都沒有統一說法。由考古學提供的證據而言,筷子的出現應該晚於勺子,因為具有勺子不具備的夾取功能,逐漸成為餐具主流,古代流行的烹飪方法分為兩類,肉類多用炙烤,蔬菜一般煮食,筷子從煮沸的湯羹中撈菜食用,特別好用。所以《禮記·曲禮》有「飯黍母以箸」和「羹之有菜者用」的記載。


另外,由於筷子是一種方便夾取燙熱熟食的工具,它的流行也跟陶器的發展有直接聯繫,通俗點說,因為普通人吃飯開始用陶碗,要扒拉碗里的食物,所以需要筷子。


在《韓非子·喻志》中,韓非子將筷子稱「櫡」,同「箸」,這個字從木、從竹,以文字偏旁來看,最早的筷子多為木質和竹製,但貴族也用象牙材料的,如《韓非子·喻老》記載:「昔者紂為象箸,而箕子怖。」商紂王用象牙筷子,可說明商朝末期不僅就有了筷子,而且筷子的材質也豐富起來。



筷子的名稱一直在變,這種具有民族特色的進食工具最終定名筷子,大概已經到明朝了。先秦時,筷子也稱「挾」,或「莢」。漢司馬遷寫《史記》時,將筷子改回「箸」。這個叫法沿用到了到了隋唐,比如李白《行路難》詩曰:「停杯投箸不能食」。當時一般用筷子夾菜,用勺子盛飯,民間普遍使用銀制筷子,宮廷多用金制的。由於唐人的影響,筷子很快流傳到了附近國家,時至今日已成為東亞和東南亞多個國家常用的飲食工具。


到了明朝,筷子從「箸」改名為筷子。據明朝陸容的《菽園雜記》記載,當時在吳中一帶,船是人們生產和交通的主要工具,船夫和漁民特別忌諱「箸」字,因為「箸」音同「住」,一旦船停住了,航運船家就沒了生意,漁夫就沒了魚獲。此外,他們更怕船「蛀」,木船被「蛀」就代表破財,壞運氣,所以當地人慢慢將「箸」改稱「快子」,以求好彩頭。


明朝李豫亨在《推蓬寤語》中解釋過這種現象,他說民間都厭惡不好的字,紛紛將惡字改為美字,比如「箸」,音同「住」,意同「滯」,於是改稱其為快子。因為流傳太廣,連士大夫都開始稱「箸」為快子,忘了「箸」本來的意義。



到了清朝,官方書面語還是將筷子稱為「箸」,比如《康熙字典》中只收錄了「箸」,而不承認「筷」字。不過民間早已經接受了筷子的叫法,在《紅樓夢》四十回賈母宴請劉姥姥一段中,曹雪芹有三處用了「箸」,而四次寫明「筷子」。

百姓每天都要吃飯,吃飯就要用到筷子,所以根筷子建立了緊密的關係,在二十四史的《魏書》中,就有一則關於筷子的謎語:眠則俱眠,起則俱起。貪如豺狼,贓不入己。前兩句說筷子總是成雙成對,後兩句是揶揄筷子的功能,筷子就像豺狼一樣大快朵頤,什麼都要夾,但沒有東西都夠進到它自己的肚子里,這裡的「臟」同「藏」。



當然,筷子現在除了作為飲食工具之外,還多了很多其他含義,作為禮物的筷子大概還有這幾個寓意:贈送筷子給新婚夫妻,諧音「快子」,祝早生貴子;贈送筷子給朋友、情侶、夫妻,因筷子成雙成對,寓意朋友友誼長存、相伴不離;在韓國,筷子常刻有「福」、「壽」等字,由晚輩贈送給長輩,表示祝福之意。


筷子陪伴了中國飲食數千年,早已經成為了中國文化的一部分,關於它的典故、內涵和寓言數不勝數,Dolce &Gabbana想鄙視中國文化,卻錯誤地選擇了筷子作為攻擊對象,只能說他們有眼不識泰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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