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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 | 24 hours in Amsterdam

原標題:荷蘭 | 24 hours in Amsterdam



從倫敦飛往阿姆斯特丹的旅程異常艱辛。


早上8點的飛機delay到下午12點才飛,加上一小時時差,我原定好下午2點去梵高博物館的票無情作廢了。這次去歐洲,只準備在阿姆斯特丹待兩天,這下第一天的行程基本被耽誤。


抵達阿姆斯特丹史基普機場已是下午2點,出關、換零錢、搭火車去酒店...下車後發現英國電話卡giffgaff並不如他說的那樣在歐洲好使,我沒了網路。試了很久關機開機還是沒有信號後我絕望地放棄了。舉目一望這地方還比較偏,也沒有計程車,阿姆斯特丹居然沒taxi啊蒼天啊. 想用Uber也沒網用不了。之前在機場的時候用Google Map搜過下火車走去酒店要15分鐘左右。最後我只能靠著記憶和Google Map斷網狀態下能看的地圖找到了酒店。

阿姆斯特丹給了我一個下馬威,第一印象並不好。然而旅行還是要繼續,洗澡更衣稍作休息後出門,在Airbnb Experience上定了6點的DJ Class. 還是要努力準時趕到的。


1


DJ Class


荷蘭除了鬱金香和風車,DJ和電音文化非常濃。世界上很多有名的DJ都來自荷蘭。當在Airbnb上看到還有DJ課的時候毫不猶豫就報名了。一直想弄清楚DJ台上DJ們是怎麼操作的。我要去的DJ學校Q Factory是個專業的music studio.Martin Garrix,Armin van Buuren等等出名前都經常在這裡排練。


我打了一輛Uber過去,一下車就能感受到濃郁的音樂氣氛,很多荷蘭金髮長腿帥哥拿著吉他、bass、架子鼓甚至小提琴剛排練完在外等車。這裡一樓有很多小店、酒吧,地下全是音樂排練studio. 隔音效果非常好,關上重重的教室門後就互不打擾。


老師是一個快2米的荷蘭帥哥,他一直想把DJ作為職業,去跑Club. 然而在出名前很難靠DJ養活自己,於是才一邊在Airbnb上教學。那天的學生一共四個人,一個現在住在中歐的蘇格蘭人Morven,一個來自Florida目前正在環遊世界的美國人Kristin,還有一個來自加州的美國人Chanda. 大家都懷抱著對電音對DJ的愛來嘗試一下,以前都沒有摸過DJ設備. Interestingly都是女生,喜歡音樂的人就是天生熱情,大家都很開朗nice,很快就進入了狀態。


一節課2小時下來,基本知道了DJ set每個鈕是幹嘛的,知道應該怎麼mix音樂。原來DJ們在切歌的時候都要戴上耳機是因為要聽新歌的beats,兩首完全對上後再把新歌的音樂聲音推大。然而,歌和歌之間怎麼mix,怎麼切換,真的是樂感和美感的問題,一部分靠天賦,還有一部分就是要後天很努力地花時間聽聽聽,多聽各種音樂就能更有可能找到適合mix的、適合不同場合、不同氣氛和不同觀眾的音樂。


美國人Kristin在ins上也算一個小v,很喜歡拍照錄影,她有自己的vlog. 最後她把手機架在琴譜架上,我們所有人來了一場即興dance party :)


Amsterdam的第一晚還是很開心的。



2


Bike Tour


Amsterdam Airbnb上的Experience很豐富,本來很想來場Boat trip,可以在阿姆斯特丹canal上自由穿梭,最好還能一邊喝著冰鎮香檳。然而只有一天的時間了,在boat和bike之間我選擇了後者,第二天下午2點將有個3小時的bike tour.


第二天下午我從阿姆斯特丹國家博物館Rijksmuseum出來,天氣又好的髮指,陽光灑在荷蘭青年金黃色的頭髮上熠熠生輝,博物館下一組演奏者在演奏勃拉姆斯,前面canal水波粼粼...原來博物館出來就有一個碼頭,但我只有一個小時時間必須要趕到西北邊的bike tour起點。還是經不住誘惑買了張船票,雖然不是open boat,但也算是感受過了在阿姆斯特丹坐船的樣子。




乘船抵達中央車站,再搭bus經過15分鐘抵達集合地點。荷蘭人Pim是我們的導遊,等了幾分鐘全員到齊,我們一共9個旅行者,加上Pim整好10人。不出意外,9個團員里有6個是美國人,1個阿根廷人但常年在美國工作生活(也算美國人),還有一個是常年居住在海外的台灣人,她最初在紐西蘭,然後搬去了蒙特利爾,現在住在溫哥華。


這7個美國人中有兩對中年夫妻,大約40多歲,剛送孩子來歐洲上學,順便來荷蘭旅遊,他們4人都來自紐約,其中有個大叔還長得特別像喬布斯。另外三個美國年輕人都是各自單獨來的。其中一個金髮美女來自南卡,年少時也曾遊歷世界,後來還是回到南卡家鄉做了一名安穩的醫生。她只有4天的假期,還是決定來阿姆斯特丹。她說其實紐約距離阿姆斯特丹很近,只要6小時飛行,不奇怪很多紐約人來這兒度假。但她還要先飛到紐約轉機,多花了6小時。嗯,4天假期來回折騰24小時在路上只為阿姆斯特丹,也是真的很喜歡吧。


阿姆斯特丹單車比人多,他們的單車都比較高大,畢竟荷蘭男性平均身高184cm. 而且他們的單車絕大多數都是padal stopper bike. 沒有剎車手柄,得靠回踩腳踏板來控制剎車。我膽小沒敢選這種車。



Pim特意帶我們錯開鬧市區,他帶領我們乘著渡輪去到了阿姆斯特丹的798——NDSM. 這裡曾經是世界上最成功的船運公司,後來破產,現在有很多藝術家studio在那兒。一路上走走停停,給我們講解Canal房子為什麼會傾斜,為什麼進門就是很狹窄的樓梯通到上層...沒想到全團大家基本都是住的Airbnb Canal house,其實阿姆斯特丹的酒店或airbnb都挺難預定的,價格也差不多,比一般的城市貴。


Pim說運河的水是很乾凈的,然而每年也會在裡面找到20幾具屍體,絕大多數是英國年輕男性,因為離得近,英國人把阿姆斯特丹當成了玩樂的後花園。難怪我在荷蘭感受到了大家對英國人的一言難盡,因為一般歐洲人民還是蠻喜歡或者說尊敬英國人和德國人的,對美國人反倒是流露出一言難盡的表情。然而荷蘭人民恰恰相反,對美國人非常熱情友好,而對英國人經常吐不出什麼好詞兒


Pim還請我們大家吃了Haring. 一種其實吃起來像魚但實際不是魚的荷蘭特色小吃,就像蘇格蘭Haggis一樣,嘗試他們需要勇氣,但喜歡吃的人會覺得還不錯,沒那麼難以下咽。我就是其一,覺得還好啊。最後,Pim還意猶未盡請我們喝了好喝的啤酒,以及上面裹了一層厚厚的cheese的tacos. 好吃的!





3


Museum

很幸運的雖然第一天錯過了梵高博物館,但第二天是個周五,博物館開放到晚上9點。我騎完自行車搭車去到梵高博物館。阿姆斯特丹的路是半圓形的,真的很容易迷路。當時手機又沒信號了,好不容易在6點40分趕到梵高博物館,只有一個半小時時間,因為8點半還約了荷蘭朋友Koen.


在阿姆斯特丹不能免俗去了梵高博物館和國家博物館Rijksmuseum,畢竟有些珍寶只有這裡能看到。在這兩個博物館裡我都租了電子講解儀,每走到一個地方都會有比較詳細的講解,還是非常值得和推薦的。國家博物館收藏了著名的倫勃朗的《夜巡》,另外還有很多倫勃朗和維米爾的其他畫作,這對荷蘭之光兄弟還被做成公仔吉祥物隨處可見,很是可愛。Rijksmuseum里還內嵌有博物館研究圖書館,一整面一整面的書牆非常壯觀,它是荷蘭最大的公共藝術史研究圖書館。在線網路目錄包含約300,000本專著,3,400種期刊和90,000種藝術品銷售目錄。最難能可貴的是它還在使用中,對公眾開放,可以去查閱各種資料。一個城市藝術底蘊的傳承就是在於公共參與度。



梵高博物館不允許拍照。這是我第一次參觀這種個人藝術家博物館,這樣規模的個人博物館很少,他需要藝術家足夠高產且足夠有名。整個博物館的策展非常精妙和特別,每一層都是梵高的一個標誌性主題,每個展廳都是一個時代。從一樓到三樓,把梵高的生平、他藝術生命的巔峰、他和高更、弟弟、母親、女友之間的關係等通過書信、作品一一展現,短暫的一個半小時參觀,對梵高的認識更加豐滿,他的倔強與柔軟,他的才華與不如意。在他的作品裡總能看到對大自然,對生命飽滿的熱愛,和對弱者的理解與同情。



看到我最愛的Bedroom非常激動,然而我還是不得不在8點15分離開梵高博物館,因為還要去往下一站,在離開阿姆斯特丹的前一晚,會會10年未見的老友。


4


Friend


去歐洲之前我在Facebook更新狀態,說10月將會去倫敦和阿姆斯特丹。許久未聯繫的老朋友Koen私信我說,時間如果合適就在阿姆斯特丹見一面喝一杯。最後我們在I Amsterdam sign前碰面,輾轉了三家bar喝了三杯!他告訴我,這是我在阿姆斯特丹的最後一晚,我想去哪兒都可以,他可以騎著他的黑色自行車載我過去。


Koen是標準的荷蘭帥哥,他今年30歲,我們認識的時候是10年前,天哪,我也是可以隨口說出十年之前故事的准中年人了呢。那時候,他還是一頭金色的頭髮,182的身高,特別健談特別nice和愛笑,我們都非常喜歡他,反正開他玩笑也從不生氣。現在他笑容依舊,近距離看他瞳孔里還是閃耀著當年那樣的光芒。然而,畢竟過了十年,他的頭髮居然自動變成了褐色,好神奇!

幾杯酒下肚,他告訴我他這十年念完書後先去紐約住了一年,在聯合國工作,然後回到阿姆斯特丹任職於國家司法部門,主要研究中東國際關係,因此也經常出差去以色列、土耳其等國,還在埃及住過半年。接著,他很神秘地跟我說,他最近剛和上司談好,明年他準備停薪留職,休個長假,和女朋友在進入人生下一個階段settle down之前,倆人環遊一下半個世界。說「半個世界」是因為他最多只能請6個月假期,只夠游半個地球。他計劃飛到莫斯科,然後坐中俄那個長達一個禮拜的火車來亞洲,經過蒙古到北京,再一路從北到南深度游中國,然後再從西安到拉薩和尼泊爾,最後再是Incredible India...


他比我只大1-2歲,但似乎少了很多「現實的」、「成熟的」煩惱,和他聊天的那三個小時讓我彷彿又看到了人生其實還可以這樣活著,還有各種各樣的可能性,而不要給自己設限,我們還年輕。於是,我計劃著30歲的時候要去完成bucket list上的種種...要去走印加古道,要去馬丘比丘,而且因為要完成這樣的目標,所以現在會更有計劃地去完成第一步、第二步...


短暫的escape是為了更加充滿鬥志地回來生活,面對當下,同時心懷詩和遠方。


-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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