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椎生不是蔡鍔,是唐璆嗎?曾業英失誤之九:違背常識
原標題:擊椎生不是蔡鍔,是唐璆嗎?曾業英失誤之九:違背常識
核心提示:曾業英先生在其發表於《歷史研究》2016年第3期的《擊椎生不是蔡鍔,那又是誰》一文中認為,擊椎生絕非蔡鍔,八九不離十可認定他就是籌滇協會的倡議人唐璆。但經筆者查考,曾先生的上述結論完全不符合史實。本刊自即日起分20期連載筆者的反駁文章,敬請廣大讀者關注。
蔡鍔,字松坡,別號(筆名)擊椎生
除了試圖從唐璆和擊椎生的經歷和知識找出「存在高度的一致性」之外,從擊椎生的文章中找出用以論證唐璆就是擊椎生的蛛絲馬跡,也是曾先生著力的方向。因此,在文章中,曾先生努力「依據擊椎生的詩文所提供的信息,追尋他們(擊椎生與唐璆)是否同一個人」,並從三個方面進行挖掘,最終得出其所謂擊椎生「八九不離十」就是唐璆的「結論」。
曾先生在這些方面的努力,結果如何呢?筆者查考相關史實後認為,曾先生在這些方面努力的結果,與其試圖從唐璆和擊椎生的經歷和知識找出「存在高度的一致性」的結果一樣,最終都以失敗而告終。
本期,讓我們先來看看曾先生所謂的「突破口」吧。曾先生自認在擊椎生《蘇杭甬鐵路與滇川鐵路之比較》一文中找到了「擊椎生到底是誰」的一個「突破口」。原來,曾先生煞費苦心找到的所謂「突破口」,就是附在擊椎生此文後的那段「附言」及其所稱的「本會」提供的兩個附件:一為「本會」致蘇浙鐵路公司書,一為署名為伯炎的人對於蘇浙路款的感言。正是根據這個至關重要的「突破口」,曾先生產生了豐富的聯想,並精心設計了其論證的具體路徑:此「附言」的作者就是「他」(即擊椎生),「附言」中所稱的「本會」就是籌滇協會,「擊椎生則是這個組織中的一員,而且還是重要成員」,「而唐璆恰恰又是這個協會的核心和靈魂人物」,加之,此前曾先生論證過的唐璆的生平經歷和所受教育與擊椎生詩文中所透露的信息又「存在高度的一致性」,所以,擊椎生「八九不離十」就是唐璆。同時,十分得意的曾先生還在文章中說:「令人不解的是,鄧江祁編的《蔡鍔集外集》,竟獨獨將這段附言和兩個附件約2600字統統刪去了。為什麼刪去?為節約篇幅?還是誤以為沒有什麼史料價值?或者是從閱讀過的《唐璆文集》中意識到了什麼?」(見下圖)
來源:曾業英《擊椎生不是蔡鍔,那又是誰?》
曾先生的如意算盤看似打得不錯。但十分不幸的是,曾先生一開始就馬失前蹄,折戟沉沙。在指出曾先生又一個新的重大失誤之前,我們有必要先給曾先生及其文章的6位實、匿名評審專家以及某某核心期刊的主編、副主編和相關編輯們補一堂微寫作基礎課。
【微 課】稍具文史常識的人都應知道,在書信或文章之後,再添加附言或按語之類的文字,在其後還應加上「又及」、「著者」、「譯者」、「編者」或「著者識」、「譯者識」等字樣,以證明這段文字為作(譯)者本人所作。這也是從古到今中國文人作文應遵循的基本規則。對此,擊椎生是嚴格遵守的。曾先生在引用擊椎生的《佛國陸軍之腐敗》一文後面的「按語」時就應當注意到,擊椎生在其發表的《佛國陸軍之腐敗》一文末之「按語」後,也特地加上「譯者識」三個字。這就清楚表明,這段「按語」是擊椎生所加,其作者當然就是擊椎生。(見下圖一)同樣,唐璆更是嚴格遵守這個規則的。曾先生也應看到,唐璆發表在《籌滇》第1號上的《救雲南以救中國》的文章後面,附有一段說明文字:「此篇成於去年三月,與今日時事有稍異者,閱者宜分別之。」在這段說明文字之後,唐璆也沒有忘記加上「著者識」三個字。(見下圖二)在《雲南土司問題》一文之後,唐璆也加有附言曰:「民國元年,蔡將軍鍔為雲南都督。著者充都督府參議,兼為《滇南日報》主筆。故篇中稱謂,皆仍其舊,閱者察之。」(見下圖三)而在此附言之後,唐璆還是沒有忘記加上「著者識」三個字。此外,在《滇蜀鐵路宜改道滇邕議》一文的附言之後,唐璆也沒有忘記加上「著者唐璆識」(見下圖四)。
來源:《雲南》第十二號
來源:唐璆《救雲南以救中國》,《籌滇》第1號
來源:唐璆《雲南土司問題》,《唐璆文集》
來源:唐璆《滇蜀鐵路宜改道滇邕議》
【案 例】明白了以上道理之後,就讓我們再來看看擊椎生《蘇杭甬鐵路與滇川鐵路之比較》一文後面的那段「附言」吧。
首先,很明顯,曾先生所指的那段「附言」之後既無「著者識」,也無「編者」等諸如此類的任何字樣(見下圖一)。這就清楚地表明,這些文字已不是擊椎生文章的內容了。因此,其作者也不可能是擊椎生。由此可見,曾先生由於以自我論點為中心的選擇性太強,竟不顧史實和作文規則,一口咬定那段「附言」的作者是擊椎生,不僅沒有任何根據,而且還違反了作文的基本常識。
再者,從相關雜誌和書籍的編輯對那段「附言」的處理方式來看,也說明其並非正文作者所為。《雲南》雜誌編輯雖然將這段「附言」和「本會」提供的兩個附件附在擊椎生的文章之後,但已將其與擊椎生的正文隔開,單獨排列(見下圖一)。中國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第三所編的《雲南雜誌選輯》(以下簡稱《選輯》)收錄此文時,之所以保留了後面的那段「附言」和兩個附件,也完全是因為它是《雲南》雜誌的《選輯》,而從保存雜誌的原貌上所作出的考慮,就好像它還收錄了《雲南》雜誌上刊登的《大事月表》《廣告啟事》等內容一樣。儘管如此,但在編排這段「附言」和兩個附件時,無論是《雲南》雜誌,還是《選輯》的編輯,對這些文字都作了不同的處理,一是將其與擊椎生的文章截然分開,二是將其以比擊椎生的文章小一號的字體排出,以示其與擊椎生文章的區別(見下圖二)。所以,從《雲南》雜誌和《選輯》的編輯對那段「附言」和兩個附件的處理方式上,我們也不難看出,它們已經不是擊椎生文章的內容了。所以,張栴、王忍之在編《辛亥革命前十年時間時論選集》收錄擊椎生此文時,當然就沒有這個必要了,因而只收錄了擊椎生的正文,而對後面那些「來路不明」的「附言」和已署名為他人的兩個附件,當然是一刪了之(見下圖三)。由此可見,曾先生在文中指責筆者所編的《蔡鍔集外集》刪去這些內容,不僅毫無道理,反而表明了其在這個問題上的嚴重失察和失誤。
來源:《雲南》第十二號
來源:《雲南雜誌選輯》
來源:《辛亥革命前十年時間時論選集》
第三,從那段「附言」的行文口吻來看,是以「本會」而自居,完全就是單位或團體的行文口氣,所以,這段「附言」,即便要落款,也應是某某協會,與擊椎生毫無關係。
【點 評】以上分析充分說明,曾先生用以作為「突破口」的那段「附言」並非系擊椎生所為,其作者也不可能是擊椎生。所以,曾先生把那段未署名的「附言」強加在擊椎生乃至唐璆的身上,既毫無根據,更是對他們文史水平的嚴重貶低。因此,曾先生據以作出的任何推導和考證也就都是多餘和毫無意義的了,充其量也不過是曾先生的一種臆想罷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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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海珍聞┃這家報紙夠牛,這麼多黨政要員題詞祝賀
※異哉:曾業英先生還不認錯?擊椎生還是唐璆?(大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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