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檜切齒痛恨的親信,奉命審訊岳飛卻冒死為其申冤,行為令人欽佩
文/格瓦拉同志
在岳飛冤案中,秦檜的親信們輪番上陣,對這位抗金英雄極盡陷害之能事,堪稱十足的奸佞小人,罪不容誅。然而令人意想不到是,在這批人中,卻有一位「迷途知返」者,雖然奉命審訊、誣陷岳飛,但最終卻走上為其申冤之路,令秦檜切齒痛恨。這個「不稱職」的奸臣,正是時任御史中丞的何鑄。
何鑄是浙江餘杭人,在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考取進士,起初在州縣任職,後因重臣的薦舉,入朝擔任諸王宮大小學教授,頗有聲譽。此後,何鑄又歷任秘書郎、監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御史中丞等職務,在南宋朝廷中一度依附於權相秦檜,並在製造岳飛冤獄的過程中,立下過「汗馬功勞」。
宋高宗將岳飛召回朝,並解除其兵權
當時宋金之間和議即將達成,而岳飛卻堅決反對簽訂喪權辱國的條約,由此遭到宋高宗、秦檜君臣的嫉恨。宋高宗為避免岳飛阻擾和議進程,便在北伐事業大獲成功之際,竟然連發十二道金牌,嚴令他回朝,將軍隊交由部將王貴統領。岳飛回朝後,即被解除兵權,改任樞密副使。而這,僅僅是宋高宗、秦檜剷除岳飛行動的開始。
秦檜為扳倒岳飛,便授意兩位心腹-御史中丞何鑄、監察御史羅汝楫連番上書彈劾他,污衊其在援救淮西時「逗留不進」、主張「棄守山陽(楚州)」,要求免除其樞密副使之職(「與中丞何鑄交章論岳飛,罷其樞筦。」見《宋史·卷三百八十列傳·第一百三十九》)。秦檜以此為借口,建議將岳飛罷職,並交由大理寺審訊,得到宋高宗的同意。
秦檜將岳飛誣陷入獄,並命何鑄主審
於是在紹興十一年(1141年)十月十三日,岳飛被投進大理寺接受審訊,而主審法官正是當初上書彈劾他的何鑄(「逮飛系大理獄,先命鑄鞫之。」引文同上)。遵照秦檜的吩咐,何鑄下令對岳飛進行嚴刑拷打,務必要讓他供認自己有「謀反」的罪狀,但是不久之後,何鑄便意識到自己在做一件天大的錯事。
原來儘管遭受嚴刑拷打,但鐵骨錚錚的岳飛依舊否認有罪,義正辭嚴地駁斥各項「莫須有」的罪名,並袒露出背上所刺「盡忠報國」四個大字,向何鑄陳述自己忠心為國的志向。何鑄畢竟是個有良知、底線的官員,面對著難以辯駁的事實,又被岳飛的忠義氣節所感動,非但沒有再繼續用刑,反而在秦檜面前為其申冤。
岳飛無罪被殺,堪稱千古奇冤
秦檜對何鑄「吃裡扒外」的舉動很是憤怒,但又不好意思發作,便推說治岳飛的罪乃是皇帝的意思,不這樣辦不成。沒想到何鑄依舊「得理不饒人」,繼續對秦檜說道:「屬下豈敢因為一個岳飛而得罪相爺,只是當今金賊環伺、強敵未滅,若無故誅殺大將的話,必將令將士們寒心,恐怕不利於社稷安危。」秦檜見何鑄鐵了心要給岳飛翻案,便讓另一位心腹万俟卨替換他,最終釀成了岳飛的冤獄。
鑄引飛至庭,詰其反狀。飛袒而示之背,背有舊涅「盡忠報國」四大字,深入膚理。既而閱實俱無驗,鑄察其冤,白之檜。檜不悅曰:「此上意也。」鑄曰:「鑄豈區區為一岳飛者,強敵未滅,無故戮一大將,失士卒心,非社稷之長計。」檜語塞,改命万俟卨。引文同上。
万俟卨誣陷岳飛後,又想陷害何鑄
岳飛遇害後,秦檜尤且對何鑄懷恨在心,便指使万俟禼彈劾何鑄「包庇岳飛」、「反對和議」,請求將其充軍嶺南。宋高宗雖然知道何鑄冤枉,但懾於秦檜的威勢,便只好將何鑄貶往徽州(「檜諷万俟卨使論鑄私岳飛為不反,欲竄諸嶺表,帝不從,止謫徽州。」引文同上)。
數年後,宋高宗因為愛惜何鑄的才能,便重新起用他做官,先是拜為知溫州,不久便將其召回朝廷,充當出使金國的正使。出使歸來後,高宗進拜何鑄為端明殿學士、提舉萬興觀兼侍讀,但被後者婉拒。皇帝無奈,只好改任他為資政殿學士、知徽州,數月後又出任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紹興二十一年(1152年),何鑄卒於任上,終年65歲。
何鑄的塑像
縱觀何鑄的整個人生,儘管在促成岳飛冤獄的過程中,他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能在真相面前擺正自己的位置,進而冒著被罷官、殺頭的危險為其申冤,也配得上「迷途知返」這四個字。這也是後世非但沒有把何鑄列為殺害岳飛的兇手之一,反而要千古頌揚他的重要原因。
史料來源:《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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