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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宋高宗的議和政策害死了岳飛

宋高宗的議和政策害死了岳飛

是宋高宗的議和政策害死了岳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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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髮衝冠,憑欄處、瀟瀟雨歇。抬望眼、仰天長嘯,壯懷激烈。三十功名塵與土,八千里路雲和月。莫等閑、白了少年頭,空悲切。 靖康恥,猶未雪。臣子恨,何時滅。駕長車踏破,賀蘭山缺。壯志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待從頭、收拾舊山河,朝天闕。」岳飛這首《滿江紅》英勇而悲壯,深為人們所喜愛,它真實地反映了岳飛精忠報國、一腔熱血的英雄氣概。同時,此詞也一直激勵著中華兒女的愛國之心。每當中華民族到了危難關頭,人們都願意用這首《滿江紅》來激勵士氣。抗日戰爭期間,這首詞曲以悲壯卻雄渾的聲音,感染了中華兒女。

英雄岳飛之死,千百年來人們都認為是奸臣秦檜所致。其實,這中間還有一個更深層的原因,那就是宋高宗的議和政策。是宋高宗對金妥協的議和政策將岳飛害死的。

紹興二年(公元1132年),建都臨安(今浙江杭州)的南宋政權雖然暫時安定了下來,但外有金兵虎視眈眈,隨時可能再次南下;內有各地潰兵組成的游寇集團和農民武裝,極大地威脅著南宋朝廷的統治。在這種情況下,宋高宗不得不拋開抑制武將的祖宗遺訓,著意籠絡,重用武將。當時,最有名的將領就是「中興四將」:劉光世、張俊、韓世忠、岳飛。其中,劉光世出身將門,其父官拜節度使,他本人早年隨父鎮壓方臘起義;張俊和韓世忠都是行伍出身,靖康年間就追隨趙構,在平定苗、劉兵變中立有大功;而岳飛則是資歷最淺的一位,但在短短几年間,他的戰功和威名已超越諸將,紹興四年(公元1134年)八月,在收復襄漢六郡之後,被授為清遠軍節度使,地位與劉光世、張俊、韓世忠不相上下。

宋高宗重用武將的目的是自衛,而不是北伐恢復。岳飛收復的失地,是從偽齊傀儡政權手中奪取的。岳飛出兵前,宋高宗就知道他與其他將領只守不攻的作風不同,故特下手詔,告誡他,只需收復偽齊所奪之地即可,千萬不可領兵北上,觸犯金人,否則就算立下戰功,也定要嚴懲。這一紙詔書,牢牢地束縛了岳飛的手腳,加上岳家軍只有不到三萬人的兵力,也無力進行北伐,因此,岳飛只好在收復襄漢後,率主力退守鄂州。

面對金人的進攻,宋高宗始終不放棄求和的思路。紹興四年(公元1134年)以後,岳飛、韓世忠等率軍先後擊敗了金與偽齊的兩次南侵,但高宗並不想利用這一絕好時機進行北伐,宋軍的勝利只是為他與金朝議和提供了討價還價的籌碼。就在各地抗金鬥爭接連取得勝利的時候,宋高宗派出求和的使臣也絡繹不絕。

紹興七年(公元1137年)底,宋使王倫從金朝帶回了議和條件,金朝要求南宋稱臣、交納歲幣;作為交換,金朝答應廢黜偽齊,歸還徽宗帝後棺木和高宗生母韋氏,歸還河南地。宋高宗得到這個消息,欣喜異常,屈膝求和的決心更加堅定,他再派王倫使金,與金朝商量具體的和談事宜。

宋高宗議和的決定遭到了朝野上下的強烈反對,其中幾位手握重兵的大將的意見,對於和議能否順利簽定至關重要。紹興八年(公元1138年)八月,宋高宗召韓世忠、張俊與岳飛入朝,希望說服他們至少不反對和議。張俊向來害怕金兵,在歷次對金作戰中都極力避免與金兵正面交鋒,為人又善於逢迎,馬上表態支持議和。而韓世忠與岳飛則堅決反對,岳飛更是對宋高宗明確表示:「夷狄不可信,和好不可恃,相臣謀國不善,恐貽後世譏議。」這番義正詞嚴的話,不禁使宋高宗對岳飛心生嫌隙。

其實,在此之前,岳飛已經在兩件大事上冒犯了宋高宗。這位抗金最堅決的大將,個性耿直,雖然在戰場上有勇有謀,但在政治鬥爭中卻缺少心計,不善於保護自己。

第一件事,是紹興七年(公元1137年)三月,宋廷解除了「中興四將」之一的劉光世的兵權,高宗本來答應將劉光世率領的淮西軍隊撥給岳飛指揮,岳飛信以為真,以為這樣一來,自己兵力大增,興奮之餘,立即提出要帶兵十萬,出師北伐,這正犯了高宗的大忌。高宗臨時變卦,拒絕將淮西軍隊交給岳飛。對高宗的出爾反爾,岳飛十分憤慨,一怒之下,他竟然離開本軍駐地鄂州,以為母守孝為名上了廬山。在宋高宗看來,這分明是要挾君主。但當時金兵的威脅尚在,解除岳飛兵權的時機並不成熟。因此,宋高宗不得不再三下詔,對岳飛好言撫慰,敦促其下山。六月,岳飛返朝,向高宗請罪,高宗表示對其寬恕的同時,引用太祖「犯吾法者,惟有劍耳」的話以示警告,言語之中已經暗藏殺機。

第二件事,發生在同年八月。返朝不久的岳飛,建議高宗早立太子。高宗的獨子趙旉八年前夭亡,在揚州潰退時,他受了驚嚇,從此失去了性事能力。但高宗當時才三十歲,內心仍抱有生育的希望,此時立太子,在他看來,無疑是向天下暴露了他的難言之隱。宋朝的祖制也規定武將不得干預朝政。所以,岳飛的建議觸犯了宋高宗的兩大忌諱,更加深了高宗對他的忌恨。

這兩件事以及在抗金復土上毫不妥協的立場,為岳飛日後的命運埋下了禍根。

紹興八年(公元1138年),宋高宗與金朝的媾和活動正緊鑼密鼓地進行,文武百官的反對之聲也日益高漲,只有秦檜極力支持高宗議和。十一月,金朝「詔諭江南使」張通古與宋使王倫一道南來。金使將「宋國」稱為「江南」;將兩國的「國書」,稱為「詔諭」。顯然這是金人故意羞辱宋朝。金人接下來的要求,更令南宋臣民難以接受,金使居然要宋高宗跪拜受詔,奉表稱臣。為了苟且偷安,宋高宗對此並不介意,他冠冕堂皇地表示:「只要百姓能免於刀兵之苦,朕可以犧牲自己的體面來換取和議。」然而,天子有此「美意」,臣民們卻不「領情」,朝廷內外群情激憤,抗議達到了前所未有的規模,市民甚至在街上貼出醒目的榜文:「秦相公(秦檜)是細作(姦細)!」矛頭雖指秦檜,實際是表達對高宗的不滿。儘管宋高宗惱羞成怒,將反對激烈的大臣貶謫,但面對輿論的強大壓力,他也不能不有所顧忌。十二月,高宗以為徽宗守孝為借口,由秦檜等宰執大臣代他向金使行跪拜禮,接受了金朝的國書。

宋高宗認為和議已成,可以安享太平,便大赦天下,給文武大臣加官晉爵。岳飛在接到陞官詔書後,當即上書表示拒絕,提醒高宗不可相信金人,並重申自己率師北伐的宏圖大願。宋高宗與秦檜此時對岳飛反對議和的行為切齒痛恨。

果然不出岳飛所料,紹興十年(公元1140年)五月,金人撕毀和議,再次南侵,岳飛率軍又奔赴抗金前線。隨著金兵在川陝、兩淮等地的進攻相繼受挫,宋軍進入戰略反攻,岳飛進軍中原。他命原抗金義軍首領梁興等渡過黃河,聯絡河北義軍,結成「忠義巡社」,攻取河東、河北州縣,以實現他確立的「連結河朔」的戰略方針,同時親自領兵長驅直入,進駐郾城。七月,金將兀朮集結大軍,從開封直撲郾城,岳家軍以寡敵眾,大敗金兵。接著,兀朮又轉攻潁昌,岳飛對此早有防範,事先已命長子岳雲前往支援,兀朮在潁昌再遭岳家軍的沉重打擊。岳家軍乘勝追擊,一直打到了距離開封只有四十五里的朱仙鎮。北方義軍也紛紛響應,收復了黃河南北的部分州縣。金兀朮不得不發出「撼山易,撼岳家軍難」的慨嘆,並打算放棄開封,渡過黃河北逃。

岳家軍的接連勝利,不利於宋高宗和秦檜與金朝重開和議,他連下十二道金牌,催促岳飛立即班師。此時,數萬岳家軍由於收復失地很多,戰線過長,兵力分散,而且,其他各路軍隊也已接到撤軍的命令,張俊、韓世忠、劉錡等部,陸續班師,岳飛要想孤軍深入,收復故土,實是難上加難。在形勢和君命的逼迫下,岳飛違心地拒絕了兩河百姓要他繼續北伐的懇求,奉詔班師。退兵之日,他不禁深深痛惜自己的「十年之力,廢於一旦!」這次最有希望的北伐,被高宗和秦檜就這樣葬送了。

紹興十一年(公元1141年)正月,金兀朮統領近十萬大軍捲土重來,直攻淮西。高宗命駐守鄂州的岳飛率軍增援淮西,但在岳飛援軍尚未趕到戰場時,楊存中、劉錡、王德等部已在柘皋大敗金兵。張俊準備獨吞戰功,便打發岳飛等回軍,不料金兀朮命孔彥舟回師,攻陷亳州,並重創前來救援的楊存中與王德部隊,當岳飛率領的援軍趕到時,金兵已安然渡淮北上。

岳飛兩次赴援淮西,行動似乎都遲緩了一些,他一向以用兵神速著稱,這不能不說是極大的反常。究其原因,第一次據說是當時岳飛正患感冒,第二次則是軍隊乏糧,其中是否夾雜著對高宗阻撓他北伐的不滿情緒,就不得而知了。但不管實際情況如何,這件事還是成了後來秦檜陷害他的口實。

淮西之戰後,宋高宗加緊了削奪武將兵權的活動。紹興十一年(公元1141年)四月,宋高宗將張俊、韓世忠和岳飛召到臨安,任命張俊、韓世忠為樞密使,岳飛為副使,名為陞官,實為奪權,三將所轄軍隊從此直接聽命於皇帝了。

接著,宋高宗和秦檜將矛頭直指岳飛。七月,秦檜死黨万俟卨秉承上意,上章彈劾岳飛,他抓住岳飛曾經擅離職守、私上廬山以及沒有及時應援淮西等事,大做文章,並把張俊撤除淮東防務的事情栽贓到岳飛頭上。岳飛意識到自己處境險惡,上書辭職,懇求高宗「保全於始終」,能放過自己,但宋高宗對岳飛的厭惡由來已久,根本不打算手下留情。

僅憑上面的幾條「罪狀」,不足以置岳飛於死地,秦檜又指使張俊脅迫岳飛部下王貴、王俊誣告岳飛愛將張憲,說其密謀要挾朝廷還兵岳飛,串通謀反。張憲被押送大理寺審訊,嚴刑逼供之下,張憲仍然不肯屈招。宋高宗不想放棄除掉岳飛的機會,決定讓大理寺審理岳飛一案。十月,岳飛、岳雲父子被投入大理寺獄中,御史中丞何鑄與大理卿周三畏奉詔審訊。何鑄反覆訊問,實在得不到任何岳飛謀反的證據,在審訊時,又看到岳飛背部刺的「盡忠報國」四字,深知岳飛的忠心與清白,便向秦檜力辯其冤。

秦檜抬出宋高宗來,明確告訴他:「此上意也。」是宋高宗要置岳飛於死地。何鑄憤然道:「我豈是為一個岳飛的性命,強敵未滅,無緣無故誅殺一員大將,勢必失去軍心,決非社稷長久之計!」秦檜奏請高宗,改命万俟卨為御史中丞,鍛鑄冤獄。岳飛身受酷刑折磨,知道自己沒有申辯的機會了。他在獄中悲憤地寫下「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個大字,向高宗和秦檜發出了最後的抗議。

聽說岳飛以謀反罪入獄,已經辭官在家、明哲保身的韓世忠再也坐不住了,他當面責問秦檜,岳飛謀反,證據何在?秦檜答道:「其事體,莫須有。」意思是這件事情大概有吧。韓世忠氣憤地說:「『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但是,在宋高宗看來,除掉岳飛,既可以使和談順利進行,又能震懾其他武將,收到殺一儆百的效果,真是一舉兩得。紹興十一年(公元1141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宋高宗親自下旨,以毒酒賜死岳飛,張憲、岳雲斬首。

岳飛自二十歲從軍,至三十九歲被害,戎馬一生,戰鬥在抗金的最前線,時時不忘以恢復中原「還我河山」為己任。他領導的岳家軍紀律嚴明,驍勇善戰,沉重打擊了南侵的金兵。有人曾問岳飛,天下何時才能太平,他答道:「文臣不愛錢,武臣不惜死,天下太平矣。」的確,像岳飛這樣不蓄姬妾,不營私財的正派官員,在中國是非常罕見的。但是,在當時的情勢下,岳飛越是廉潔正直,就越遭到屈膝求和者的忌恨。抗金英雄最終不是死在抗金戰場上,而是死在自己保衛的朝廷手中,這就更令後世感到徹骨的痛惜。

(本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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