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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箭炮升級能發射導彈後,還有必要保留火箭彈嗎?

圖註:四川航天工業總公司研發的WS-600L新型彈道導彈系統,它是在火箭炮系統上升級發展而來的

2018年第十二屆珠海航展上,中國國產火箭炮不但繼續登場亮相,而且出現了一個值得關注的新趨勢——航天科技集團四川航天工業總公司和兵器工業集團公司兩家國家隊分別在A100/200/300系列火箭炮系統和AR-3火箭炮系統的基礎上,推出了新型短程彈道導彈WS-600L和「火龍」 480,其中後者可以實現與原火箭彈系統兼容共架發射,就是說,火箭炮能夠打彈道導彈了!在為我國火箭炮系統技術不斷發展升級推陳出新而擊節叫好的同時,也有不少朋友提出了疑問:火箭炮系統為什麼要升級兼容發射彈道導彈?既然火箭炮能升級發射彈道導彈,那麼還有必要保留火箭彈嗎?

火箭炮升級發射彈道導彈,其實是為了外貿產品實現技術升級

首先,必須指出,我國的軍工部門,之所以在此前多款成熟火箭炮系統的基礎上研究可共架發射的新型彈道導彈,主要目的是為了外貿產品實現技術升級,全面提升武器裝備的技術含量和水平,使其在市場上更具競爭力。

這種通過升級提升競爭力的思路,其實早已有之,早期的國產火箭炮系統,就是通過無控火箭彈向制導火箭彈升級來實現第一波升級的,以兵器工業集團的SR-5火箭炮系統為例,其早期系統,主要彈藥包括122毫米無控火箭彈和更大口徑的220毫米或227毫米制導火箭彈,「彈箭共架」中的「箭」就是122毫米無控火箭,而「彈」就是220毫米或227毫米制導火箭彈,其中制導火箭彈,中段採用慣導加GPS,再加激光末制導,全程制導,70千米射程的精度是3米。第一波升級,使得火箭炮系統的射擊精度大大提升,威力和效能成倍提升。這一波升級帶來的直接成果就是國產制導火箭炮系統受到了國外用戶的普遍青睞,國產系列火箭炮暢銷世界多個國家,打響了中國火箭炮的品牌。

然而軍工部門並不滿足於現有的成果,隨著時間的推移,武器裝備需要進一步升級,不斷提升技術含量和威力,才能立於不敗之地。於是各大軍工國家隊,醞釀了第二波升級——這就是制導火箭彈變導彈。如果說從廉價的無控火箭彈到制導火箭彈是一大跨越的話,從制導火箭彈到彈道導彈,無疑是跨過了另一層更高的技術台階。因為世界上一些新興國家,比如韓國和土耳其等,近年來也開始通過軍貿和技術引進等途徑,逐漸掌握和發展制導火箭炮技術,然而先進戰術導彈,卻依舊是這些國家難以逾越的技術門檻,至今仍由少數國家所掌握。這足以證明從制導火箭彈到戰術彈道導彈,所需要的技術門檻比從無控火箭彈到制導火箭彈要高得多、難得多。

彈道導彈難在哪兒?它比起制導火箭彈,遠不是在無控火箭彈上加一套簡易制導和控制系統那麼簡單,彈道導彈的推進系統、彈控系統、制導系統、耐熱材料技術等核心技術,要比制導火箭彈難得多,比如彈道導彈為了有效實現突防,需要在末段加到極高的速度(約)6~10馬赫及以上),對耐高溫、制導等技術要求遠高於制導火箭彈。很多人經常說「彈道導彈就是高端點的制導火箭彈」,從大致原理上,這句話似乎有點道理,但從具體技術而言,則遠遠低估了從制導火箭彈到彈道導彈之間質的技術差距。

對於國際市場上的買家而言,制導火箭彈系統已經不難買到,然而彈道導彈卻常常是「有市無價」。與制導火箭彈相比,彈道導彈無論突防能力、毀傷能力和戰略威懾力,都是前者所根本不具備和無可比擬的。因此,火箭炮系統升級發射彈道導彈後,市場競爭力之強,是無法比擬的,我們能提供的與火箭炮共架發射彈道導彈型號,包括火龍-480、B611等,技術性能不在大名鼎鼎的俄羅斯「伊斯坎德爾」之下,屬於世界一流的短程戰術導彈,市場前景自然看好。如果說以前還有不少國家能夠在制導火箭炮系統方案上與中國產品展開一定外貿競爭的話,現在能夠與我們競爭的,除了俄羅斯以外,已經很難找出其他國家了。

圖註:可兼容發射火龍-480戰術彈道導彈的AR3火箭炮系統

有了彈道導彈,火箭彈依然有用武之地

但是有了彈道導彈,就代表火箭炮系統用不著「過時」且「落後」的火箭彈了嗎?

並非如此,新型火箭炮系統能發射彈道導彈了,不意味著火箭彈就要被取代,只是兼容了新的功能,彈道導彈和火箭炮各有其用途,兩者絕非先進取代落後的關係。

火箭炮的作用和功能,和彈道導彈基本不衝突。短程戰術彈道導彈主要還是打高價值點目標,而火箭炮打中低價值面目標,前者主要使用威力巨大。裝藥量多的整體戰鬥部,而後者主要以覆蓋面大的子母彈戰鬥部為主。短程戰術導彈,價格以「百萬」、「千萬」計數,相當昂貴,更多是作為戰略威懾武器來使用;而火箭彈價格便宜得多,一枚數十萬到上百萬不等,它一次齊射就能夠打擊覆蓋上萬平方米的地域。

火箭彈和戰術彈道導彈之間的關係,與航空炸彈和空地導彈的關係很相似,兩者完全可以共存。

火箭炮兼容彈道導彈的新裝備,未來能自用嗎?

還有很多朋友關心,在珠海航展上出現的火箭彈+彈道導彈共架的新型外貿型火箭炮,將來能「出口轉內銷」,裝備解放軍陸軍部隊嗎?這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首先,比起珠海航展上展出的新型短程戰術彈道導彈而言,我軍現役列裝的新型短程戰術彈道導彈在性能和技術水平上更高,我們自用型的導彈,比外貿型的要更好!

其次,最早提出火箭彈和短程戰術彈道導彈共架技術概念的是美國陸軍,其目的是為了將陸軍戰術導彈和遠程火箭炮兩種陸軍的遠程武器發射平台統一,在提高戰術靈活性的同時節約發射使用成本。美國陸軍與我們編製不同,他們將短程戰術導彈直接編入陸軍,作為遠程火炮和火箭炮之後最高一級陸軍戰術武器使用。

而在人民解放軍陸軍集團軍中,最高一級集團軍屬遠程武器是155毫米大口徑自行式榴彈炮和遠程火箭炮系統,它們配屬於集團軍屬炮兵旅。而射程更遠的短程戰術彈道導彈,則由火箭軍裝備,在戰時與空軍等軍兵種一樣,臨時配屬陸軍合成作戰部隊使用。所以以我軍目前的武器編製而言,兼具火箭彈和短程戰術導彈功能的新型裝備,暫時還無法裝備陸軍部隊。

然而最近幾年,國內、軍內學術界的確有討論,建議將短程戰術導彈由火箭軍移交給陸軍,強化陸軍集團軍的遠程地地打擊力量,建立更順暢合理的聯合指揮機制。因此,未來也不排除這種新裝備在編製調整後,進一步改進升級、技術水平,而後成為自用型裝備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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