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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持有美國綠卡以為自己有權投票選舉,高興去投票被判坐牢8年

美國德克薩斯州一家上訴法院周三維持了對持有美國綠卡的羅莎?瑪麗亞?奧爾特加(Rosa Maria Ortega)的判決,認定她犯有選民欺詐罪。奧爾特加因此被判處八年監禁,並可能被驅逐出境。

持有美國綠卡的羅莎?瑪麗亞?奧爾特加

奧爾特加是四個孩子的母親,據報道她認為她能夠投票是因為她是一個永久居民。據她的律師說,2004年至2014年期間,她參加了五次投票,其中一次投票給了司法部長肯·帕克斯頓(Ken Paxton),後者後來起訴了她。據報道,她還擔任過投票工作。

「她不知道。她的律師在接受《華盛頓郵報》採訪時說:「她有一張綠卡,上面寫著『居民』,所以她沒有表明自己不是美國公民。」「除了她錯誤地認為拿著綠卡就是公民,她沒有別有用心。」

檢察官說,奧爾特加在駕駛執照登記表上正確地告訴當局,她是一個居住在美國的外國人,但在投票時錯誤地勾選了美國公民(U.S. citizen)一欄,即這是一個無辜的錯誤。

共和黨人聲稱這個國家到處都是選舉舞弊,但是可信的例子很難找到,像奧爾特加這樣的少數被發現的案件近年來面臨著嚴厲的起訴和嚴厲的處罰。今年初,一名前重罪犯因在監外釋放期間非法投票而被送回監獄。

帕克斯頓在一份慶祝裁決的聲明中說:「這起案件突顯出德州人對投票制度的重視,以及每個公民的投票都必須算數的神聖原則。」「我們將追究那些謊稱有資格、故意破壞德克薩斯州選舉進程的人的責任。」

雖然美國永久居民享有許多與公民相同的權利,但投票不是其中之一。持有綠卡的人不允許在聯邦選舉中投票,通常也不受地方和州選舉的限制。

除了不被允許投票,永久居民還面臨嚴重的監禁,甚至因為登記投票而被驅逐出境。以永久居民身份登記投票被認為是冒充美國公民的欺詐行為。德克薩斯州一名常住居民因在2012年和2014年的選舉中投票而被判處八年監禁,之後可能被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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