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才是一個人的頂級魅力
最有格調的心學微刊
文 | 星言
我津津有味兒的人生三大喜好, 抽煙、寫作,最主要的是:搞笑。
提到魯迅這個人,如果讓你用一個詞來形容,大概百分九十的現代人都會說:
嚴肅、教科書式、不苟言笑……
對於大多數人來說,了解魯迅來自於,從小到大課本里的背誦全文,還有那張帶小鬍子不苟言笑的大頭照。
但事實上,這是對他最大的誤解。
陳丹青在《笑談大先生》里說,喜歡魯迅,是因為他好玩。
「就文學論,就人物論,他是百年來中國第一好玩的人。」
所謂好玩,是清醒中不失趣味,毒舌中不失幽默。
相聲藝術家于謙老師,有被大家津津樂道的人生三大喜好:抽煙、喝酒、燙頭。
而在我看來,魯迅先生也有津津有味兒的人生三大喜好:
抽煙、寫作和搞笑。
他的幽默,在文字中體現的淋漓盡致
魯迅,原名周樹人,藝名周懟人。
文字是魯迅的懟人神器,每每讀來都讓你覺得深刻又有趣。
魯迅那個年代如果有微博,他一定是第一大段子手。
隨便一句話就能上熱搜,隨便一篇文保證十萬加。
他給文章起的標題,比我們苦思冥想的那些逗多了。
比如《人心很古》,比如《一思而行》。
人家說人心不古,他就說很古。人家說三思而後行,他說一思就夠了。
他還有一篇文章叫《論「他媽的!」》。
光看標題,就覺得想笑。
《論「他媽的!」》里,其實魯迅是在批判某種國民性,可是到了結尾,他卻話鋒一轉:
我曾在家鄉看見鄉農父子一同午飯,兒子指一碗菜向他父親說:
「這不壞,媽的你嘗嘗看!」
那父親回答道:「我不要吃。媽的你吃去罷!」
則簡直已經醇化為現在時行的「我的親愛的」的意思了。
你瞧,魯迅看的多透,就跟現代生活中,妻子明明滿心的愛意,嘴上卻罵丈夫「死老頭子」一個樣。
陳丹青說,一個憤怒的人同時很睿智,一個批判者同時心裡在發笑,那麼他的憤怒,他的批判,便是漂亮的文學。
說一個笑話,就能講一個道理,這種境界只有魯迅才有。
小時候讀不懂的文字,現在用成年人的思維和閱歷再回頭看,才明白魯迅先生是個多麼有幽默感的人。
他嫌你寫的文章水平不高,他會說:
「我佩服諸公的只有一點:這種東西居然也有發表的勇氣。」
他懟熊孩子時會說:
「小時候,不把他當然,大了以後也做不了人。」
他懟鍵盤俠或者杠精時會說:
「廚子做菜,有人品評他壞,他顧不應該將廚刀鐵斧交給批評者,說道你試來做一碗好的。」
他還說:
「我總覺得我的靈魂有毒。」
我倒覺得魯迅的文字有毒,讓人看完又想笑又想鼓掌的毒。
他的有趣,在於和朋友之間的相處
朋友眼裡的魯迅,才不是硬邦邦,一天到晚板著個臉的人。
當年每個認識魯迅的人提到他,評價都是:
詼諧幽默,喜歡開玩笑。
夏衍說——魯迅幽默的要命。
唐弢說——每次魯迅來他家,總是一進門就輕快的在地板上轉圈,打旋子。
魯迅打著圈,一路轉到桌子前,一屁股坐在桌面上,手裡端支煙,嬉笑言談。
那個畫面,簡直就是一個插科打諢,嬉笑怒罵的個性少年。
章衣萍的太太回憶說,有一天和朋友去找魯迅玩,瞧見老先生正在往家走,就隔著馬路喊他。
魯迅一直沒聽見,大家就攆到他家門口,說:
「嘿!對著你喊好多聲了呢!」
結果魯迅回答:
噢!噢!噢!噢!噢!
別人納悶,你幹嘛連續說這麼多噢。
魯迅笑著說:
「你不是叫我好多聲了么,那我得都還給你呀」。
魯迅就是那種隨時隨地跟身邊人開玩笑的人。
就連送本書,都要順便來點兒小幽默。
他有位好朋友叫川島,剛結婚,於是魯迅送給他一本書。
他在封面上題詞寫道:
「我親愛的一撮毛哥哥呀,請你從愛人的懷抱中匯出一隻手來,接受這枯燥乏味的《中國文學史略》。」
咱們現在人贈書,哪有這麼說話的。
可是你再仔細讀讀,就能感覺到,魯迅一個玩笑里,一邊肯定著朋友的甜蜜幸福,一邊送出了最有深度的祝福。
對待朋友最高的境界在於,幽默中不失真誠,調侃中不失尊重。
做魯迅的朋友,一定是每天都很開心的那種。
他的有趣,在生活細節的點點滴滴
魯迅有個愛好,是給別人起外號。每次都能讓大家覺得,貼切又好笑。
當年他在三味書屋讀書時,有一項功課叫「對課」。
有一次,先生出的對課題目是 「獨角獸」,同學答不出來,就讓魯迅給支招。
結果只有魯迅說:
「那就對『四眼狗』好了。」
同學傻傻地信了,對了回去,結果先生氣到不行。
因為先生是近視眼,當時就帶著眼鏡,這不是嘲諷人家么?
魯迅惡作劇完成,一邊用書擋住臉,一邊憋著狂笑。
還有一次,他看到女生總是哭,便給對方起了一個特別惟妙惟肖的外號,叫四條。
別人問為什麼,他說:
「女生一哭,眼淚、鼻涕齊下也!不是四條嗎?」
我猜聽到這種形容,大概那個女生也會破涕為笑。
別人都在假正經,那我只好假裝不正經。
除了在學校里是幽默達人,魯迅在家裡,也是隨時隨地能蹦出段子的人。
有一次,兒子海嬰想吃他手裡的沙琪瑪,就問他:
「爸爸能吃嗎?」
結果魯迅的回答讓人噴飯:
「按理說是可以的,但爸爸只有一個,吃了就沒了,所以還是不要吃的好。」
果然是文字大師,一句簡單的話都能調侃出另一種趣味來。
魯迅的長孫周令飛曾說:
「魯迅跟我們課本裡面看到的那種,
非常嚴厲,眉頭緊鎖,特別可怕的感覺,完全不一樣。
他是非常慈祥幽默的人。」
是啊,魯迅好玩了一生一世,結果很多人卻把他看成了一個苦大仇深,一天到晚發脾氣的人。都是教科書惹的禍。
明明他就是一個很逗很酷,一天到晚講冷笑話的人吶。
他的有趣,在於他的自然與童真
有些人的有趣,是骨子裡自帶的,無論多大年齡,都始終如影隨形。
魯迅就是那種,始終童心未泯的人。
有一次魯迅正在寫文章,外面的貓卻叫個不停,弄得他很煩躁,思路屢屢被打斷。
這可怎麼辦好?很生氣,又不能傷害小動物啊。
這時候,魯迅看到了手邊那個裝了50支煙的鐵皮煙罐,他拿起煙,對著那個讓他鬧心的貓咪,一根一根不停發射。
一個黑鬍子老頭,對著貓咪無可奈何的樣子,這嚴肅的人設要崩塌啊。
還有一次,女師大校慶,大家聚在一起搞文藝匯演。
當時已經四十多歲的魯迅被大家強迫表演節目。
但魯迅其實根本不擅長唱歌跳舞,無奈大家起鬨想看大神表演。
魯迅只好硬著頭皮上,他說他要演獨舞。
上台以後,一點兒節奏感都沒有,
他抱著一條腿,在場內胡亂蹦躂,
但他毫無偶像包袱,不拘泥於師長形象。
結果大家都特別喜歡,笑聲連連。
魯迅呢!在鬨笑聲中,蹦躂地更起勁了。
真正活得有趣的人,不端著不拘束,放得開自己,也更懂得自嘲。
當年廣州的進步青年創辦「南中國」文學社,希望魯迅給他們的創刊號題個詞。
能當名人背書,還能沖沖銷量。
結果魯迅卻說:
「要刊物銷路好也很容易,你們可以寫文章罵我,罵我的刊物也是銷路好的。」
他就是特別了解大眾痛點的人,還能隨時隨地用幽默來解決問題。
陳丹青說:
「我們看他的文字,通常只看到了他的犀利或者深刻,
不看到老先生的得意,因為老先生不流露。
這不流露,是一種得意,一種玩的姿態,就像他講笑話,自己是不笑的。」
是的,最低級的幽默,是笑話還沒講,他自己先笑趴下了。
而最高級的幽默是,他不笑,你卻笑到前仰後合。
魯迅顯然是後一種。
胡蘭成說:
「魯迅先生經常在文字里裝的獃頭獃腦,其實很刁,
他真正的可愛之處,是他的跌宕自喜。」
什麼叫跌宕自喜?
說白了就是好玩。
這便是魯迅最珍貴的地方。
現代人喜歡王小波,因為他不管是情書還是小說,都寫的無比真實有趣。
我們喜歡一個人,表面上也許是因為這個人好看,或者條件好。
但實際上骨子裡的趣味,才是一個人的核心競爭力。
唯有有趣,才是治癒這無聊世界的良藥。
唯有有趣,才能成就疲憊里的英雄夢想。
唯有有趣,才是一個人的頂級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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