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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的律法>感情

《聖經》舊約·新約-耶和華上帝·耶穌基督原教原義:不信就殺的律法體系【謝絕斷章取義之誹謗】

一、《聖經》不信就殺律法綱領及適用範疇

《聖經》舊約·以西結書3:20 義人何時離義而犯罪,我將絆腳石放在他面前,他就必死;因你沒有警戒他,他必死在罪中【死在罪中=主動殺死】

《聖經》舊約·申命記28:15-46 「你若不聽從耶和華你上帝的話,不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律例…這些咒詛必在你和你後裔的身上成為異跡奇事,直到永遠!【一切詛咒必生效延罪子孫直到永遠】

《聖經》舊約·申命記28:58-61 這書上所寫律法的一切話…你若不謹守遵行…必將沒有寫在這律法書上的各樣疾病、災殃降在你身上,直到你滅亡。【災禍形式不限】

《聖經》舊約·約書亞記1:8 謹守遵行這書上所寫的一切話。【耶和華的吩咐】

《聖經》舊約·申命記10:14-17 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都屬耶和華你的上帝。因為耶和華你們的上帝他是萬神之神,萬主之主,至大的上帝… 【適用範圍:天地萬物】

《聖經》舊約·申命記29:15 凡與我們一同站在耶和華我們上帝面前的,並今日不在我們這裡的人,我也與他們立這約,起這誓。【適用範圍:不在場也「被簽約」】

《聖經》舊約·創世記9:9-16 「我與你們和你們的後裔立約…我與你們並你們這裡的各樣活物所立的永約…【適用範疇:一切活物及其後裔被永久簽約】

《聖經》舊約·出埃及記20:3-6/申命記5:7-9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恨我的(那些雖然認識上帝卻拒絕事奉祂的人),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十誡之1-3誡:不可信耶和華之外別的神否則就是恨耶和華】

《聖經》舊約·申命記7:9-11 所以,你要知道耶和華你的上帝,他是上帝,是信實的上帝;向愛他、守他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直到千代;向恨他的人當面報應他們,將他們滅絕。凡恨他的人必報應他們,決不遲延。所以,你要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律例、典章。」【補充十誡之1-2誡:不守約不守誡命=恨耶和華=滅絕他們】

《聖經》新約·馬太福音22:37-40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確立了律法總綱:愛上帝是第一重要的】

《聖經》舊約·申命記13:6-9 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兒女,或是你懷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引誘你,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你不可依從他,也不可聽從他,眼不可顧惜他。你不可憐恤他,也不可遮庇他,總要殺他;你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信耶和華在律法中具有提綱挈領的優先地位:愛上帝>愛人如己;不信上帝要殺>不可殺人(十誡之6誡)】

《聖經》新約·約翰福音8:23-29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做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他沒有撇下我獨自在這裡,我常做他所喜悅的事。」【子遵父令律法延續到新約】

二、《聖經》不信就殺的具體律令(篇幅所限只出示條目)

《聖經》屠城滅族【22條】

《聖經》殺嬰兒殺老人【6條】

《聖經》令直系血親相食相殺【8條】

三、綜上,對《聖經》不信就殺律法常見問題的總結如下

1.《聖經》文本究其本質簡而言之,就是神強行與人立的契約,契約的內容為:因信稱義(不信就殺)。這不是斷章取義不是在《聖經》里偶然出現,也不只是詛咒比喻,而是貫穿整部《聖經》並且不斷重複強調、強制宣布並執行的律令。

2.《聖經》無論新舊約都是上帝默示的,永在的全能的造物主應有能力守護自己的教義。研究聖經律法不能結構性刪減或不承認重要部分的聖經文本,結構性篡改(洗白或不承認)普遍宣稱的行為純屬「訴諸純潔繆辯法」。

3.《聖經》不信就殺的律法從舊約耶和華一直傳承到新約的耶穌等,舊約耶和華殺戮而新約耶穌不殺戮是謬傳。

4.《聖經》里的愛上帝信上帝是律法總綱最大一條和十誡前三條,具提綱挈領特性,其重要性超越其他律法(比如愛人如己但不信上帝也要殺,比如父母子女不信也要滅親)。

5.《聖經》的不信就殺律法涵蓋了詛咒,因為聖經里詛咒的特性是必然生效、永久生效、不限形式。

6.《聖經》不信就的殺律法沒有地域限制和時間限制,耶和華只想殺某些種族或只想殺古人是謬傳。

相關經文及知識點:

《聖經》舊約·歷代志下15:12-13(凡不尋求耶和華的無論男女大小一律致死)、新約·路加福音19:27(暗喻不信殺)、新約·馬太福音5:17-18(莫想廢掉一點一畫的律法)、新約·路加福音16:17(成全一點一畫的律法)、新約·約翰福音15:9-10(守我父的命令)、舊約·詩篇50:1-22(適用地域)、舊約·申命記6:2(適用周期)、新約·提摩太後書3:16(都是上帝默示)

《聖經》宇宙一切物種被強制永久立約(《聖經》立約四要素:時間/地域/對象/強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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