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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忘沒有想像中那麼糟

遺忘與記憶同樣重要

在生活中,「忘記做某事」一定是值得發發牢騷的小遺憾,這樣的過程總在不經意間持續發生:我上周忘記了理髮,登錄圖書館時忘記了用戶名和密碼,忘記了準備朋友的生日禮物,忘記了周末要打掃屋子……

「該死,怎麼又把這事忘了!如果再給我一次機會,我一定不會忘記!」如果這樣後悔的句子聽起來耳熟能詳,那麼就承認吧,我們總是在遺忘。當我們突然反應過來忘記了什麼的時候,它通常意味著我們忘記的這件事情是重要的。毫無疑問,在這樣的情況下,遺忘是一種徹底的失敗。所有人都希望自己擁有「過目不忘」的本領,希望自己的記憶更完整。因此,好像我們抱怨遺忘也是理所應當的。

但是我們也會經常忘記那些沒有被我們注意到的事情——很多這樣的遺忘並不那麼糟糕。事實上,心理學認同這樣的觀點:讓我們的記憶系統按照它本來的運轉方式良好工作是十分重要的。而遺忘或者說大腦對外界信息的部分選擇,也是記憶過程中的重要環節。沒錯,在某種程度上來說,遺忘也可以是好事一樁。

有一些例子可以證明這一點,研究者證實大多數人對自傳體事件的記憶偏向於愉快和積極層面,面對過去,直覺通常給我們帶來幸福的回憶,而那些不好的回憶和事件往往被壓抑在心底。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心理學教授塔尼婭提出了更為激進的觀點,她認為遺忘是幫助個體從經驗中學習並將所學知識運用到現實中的有效手段之一,她在論文中引用了心理學家威廉·詹姆斯的名言:「在實際運用我們的才智時,遺忘與記憶處在同樣重要的位置上。」

記不清細節是好事

事實上,在記憶理論的諸多觀點中,都提出我們記憶的局限性並不是簡單的由於「容量有限」,而是在提取記憶的過程中遇到了困難。大眾把記憶系統比喻得太機械化了,換句話說,如果你永遠找不到你想要的那本書,那麼即使你擁有這個世界上最宏大的圖書館,看上去也只是徒有虛名罷了。法國心理學家西蒙諾比在一篇關於記憶缺失的適應性價值的文章中提到,把腦內的錯誤、多餘以及更多無關的外界信息去除(也就是遺忘),能夠幫助個體減少「記憶混亂」現象。簡言之就是你記憶的圖書館裡沒有了樂高玩具,也沒有了電腦遊戲,除此之外圖書館的查找系統還會定期更新,所有的書目都被排列和整理得更有條理,你就會更快找到你所需要的記憶。這就是遺忘的作用。

回想一下你第一次在動物園看到鴕鳥時的場景吧,就是在那個時候你第一次真切地知道鴕鳥是一種個頭很大、步伐強健卻不會飛的鳥類。但這次的經歷一定不是簡單兩句話就能概括完全的,當時的情境可能更加複雜,包括環境、聲音和細節。也許那是一個溫暖的冬日早晨,你的左手放在你最喜歡的條紋褲子口袋裡,右手牽著可能略顯疲憊的父親,他告訴你關於鴕鳥的知識。你還聞到了動物園裡其他動物的味道,聽到了湖邊松樹被風吹的沙沙響。甚至那天早餐吃的雞蛋三明治的香氣都好像回味在嘴巴里。

可是過了一段時間之後,大部分人都記不清這些細節了。這可能是件好事,因為如果我們的大腦將這些所有通過感官接受到的外界信息統統納入記憶中,這不僅會消耗大量的腦容量來將每一種體驗進行細緻精密的編碼,而且也很難處理後續每一秒鐘都可能在產生的新記憶。

如果我們不會遺忘

的確,在理解遺忘的價值時,我們首先要考慮的就是:如果我們永遠都不會忘記任何東西,那會變成什麼樣子。阿根廷作家博爾赫斯在他的短篇小說《博聞強記的富內斯》中曾塑造了一個「超憶症」患者富內斯,不論是朝霞的形狀,水池的漣漪,還是書皮的紋理,他都能過目不忘。然而,這並非是一個值得羨慕的技能,富內斯雖然能輕易地學會幾國語言,但最終卻墜入了永無止境的細節之中。他沉醉在生活的全部細節之中,無法從記憶中抽象出任何的關鍵信息。

人類之所以需要思考的能力,就是為了把這些細節抽象、概括成簡練的信息,忘記無關的差異,得到有用的信息。而在富內斯的世界裡,他的記憶圖書館裡剩下的只是一地寫滿字的無序的廢紙,沒有查找目錄,也沒有類目分區,隨便從地上撿起一張就可以閱讀。也許當人類進化到擁有無限的處理能力、時間和計算編碼能力時,我們可以更少的遺忘,可以像富內斯一樣無限的回憶細節,然後無限的抽象出新知識。但是自然畢竟有它的規則,人類當然也不例外,所以我們並不能只認為遺忘是糟糕的,它也有好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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