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困難找使館,有鍋就免了
海外維權,不可能按鬧分配!
有困難找使館!這是很多中國人在海外遇到問題時的第一反應。
但刀哥最近聽說了一件事,確切地說,是我駐多哥大使館「被求助」時的遭遇,頓時感覺心裡五味雜陳。
「按鬧分配」?
這是刀哥在社交媒體上看到的一張照片,一些同胞堵在中國駐西非國家多哥的大使館門前,拉著橫幅維權。
跟當地朋友打聽才知道,他們都是在多哥經商的中國人,涉嫌非法採伐當地珍貴木材,違反相關進出口禁令,結果被當地政府查扣了貨物。
明明自己違法,他們卻埋怨中國使館不作為,跑到使館門前鬧事,封堵大門,阻攔車輛和人員進出,還架起攝影設備亂拍一通。隨後,他們強行闖館,要求面見中國大使。
這些同胞言辭激烈,使館人員試圖向他們解釋多哥相關法律程序,以及中國領事保護與協助工作職責,但他們根本不聽,只一個勁兒要求中國大使出面跟多哥政府交涉,替他們討回被扣貨物,否則他們就動員國內外所有親朋好友,到兩國外交機構圍堵、示威。
有困難找使館,這話「沒毛病」,既是每個中國公民依法享有的權利,也是我們外交部門的承諾。
但多哥這幾位華商的做法,怎麼看也不算是合理求助,更像是逼著使館替他們扛雷背鍋。
多哥的事,不是個例。2017年年底,歐洲和拉美一些國家曾掀起一輪打擊非法商貿和走私的行動,西班牙、羅馬尼亞、波蘭等國不少華商受到波及,商鋪被封、倉庫被查。
國內媒體報道時,大都提到海外華商發展迅速,「樹大招風」,以及所在國政策變化等原因,但也沒迴避:個別華商存在走私、偷稅漏稅等問題 ,一直搞著「灰色」經營。
2017年10月開始,哥倫比亞首都波哥大中區批發市場先後遭3次突擊聯合執法,21家商鋪被查封,大部分是來自這種「灰色」華商,查沒資產總價值約合9122萬元人民幣。
事後,這些華商同胞非但不反思,反而棋走險招,打出「中國人受欺負」「被歧視」等標語,向中國使館喊冤施壓。
有少數人甚至聚眾沖闖中國駐波哥大使館,阻撓哥倫比亞公民申辦中國簽證,毆打使館人員,試圖逼迫使館出面為他們討回被罰沒貨物。
這跟多哥發生的事是不是如出一轍?背後的思維都是:只要把事情鬧大,政府就會出手相助,問題就能得到解決。
確實,同胞在中國駐外使領館協助下擺脫困境或有效維權的案例,近些年來越來越多。
正因如此,一些人也產生了不切實際的期盼,覺得在海外無論遇到什麼事,使領館都有責任幫忙解決。解決不了,就是「使館不作為」,甚至是「中國不強大」「祖國不給力」。
寫到這,刀哥又不由想起今年年初的時候,一些中國遊客在國外機場滯留、唱國歌維權的事。
1月24日,在日本東京成田機場,捷星航空由東京飛往上海的GK35次航班,因目的地降雪取消。180名搭乘該航班的旅客中,5名日本籍旅客自行離開機場,175名中國旅客滯留登機口。
期間,一些中國遊客與機場等方面發生衝突,合唱《義勇軍進行曲》抗議。
這起「唱國歌維權」事件當時在網上發酵了好一陣子,被網友嘲笑為「戰狼式」愛國。顯然,大家覺得那些遊客的做法丟了整體中國人的臉。
這種認為海外維權會「按鬧分配」的思維,跟多哥、哥倫比亞的圍攻使館事件也有類似。
誰是責任人
問題是,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法治和社會環境,海外發生的任何問題、訴求,都得在駐在國法律框架內解決。
而且中國的領事保護與協助也受多種因素限制,具有「有限性」,不是「凡事由大使館出頭就能解決」。
就拿被罰沒貨物的多哥華商來說,他們遊走在當地法律邊緣,一碰到嚴打就立馬遭到懲處。
違法就必須承擔後果,這在任何地方都一樣。中國駐外使領館也必須尊重人家依據本國法律採取舉措,不能妄加干涉。這既是國際關係通行準則,也是中國外交政策的一項基本原則。
何況,「合法權益受保護,非法行為不袒護」,也是我國外交部門反覆公開聲明的政策立場。
這是其一。其二,中國駐外使領館在海外既沒行政權,也無執法權。根據《中國領事保護與協助指南》,使領館可以敦促駐在國政府依法公正行事,但這不能代替公民自己通過當地行政和司法途徑採取的維權行為。
說到底,當事同胞自己才是「海外安全第一責任人」。在海外遇到問題時,他們首先要依照當地法律提出訴求,啟動程序,主張權利。
把「第一責任人」的身份拋出腦後,一心指望由使館包辦解決所有問題,這樣的維權既混淆了政府和公民之間的權責義務,也無法直擊事件處置的核心,往往事倍功半。
類似多哥那樣的事件,情況又複雜了一層,因為它的起因是華商自己違法,罰沒貨物的也是多哥當局。
雖然中國使館有責任提供職責範圍內的協助,但一切溝通,都應冷靜和理性。
至於試圖通過沖闖使館、干擾辦公、把事搞大並對使領館進行道德綁架的做法,只會讓事態複雜化,既嚴重違反駐在國和中國有關法律,也給當地中國人整體形象造成負面影響。
別逼祖國背鍋
這樣的海外維權方式,一開始就錯了。出門在外、尤其在國外,確實不易。遇到問題時,刀哥有幾個誠摯建議:
一是,放棄「按鬧分配」思想。遇到問題冷靜下來,跟使領館溝通要理性,不要動不動就搞圍攻,逼著祖國幫著背鍋。
二是,在使館指導和協助下,研究當地法律法規,必要時聘請當地律師,通過當地行政或司法程序提出訴求,維護應有權益。
當然,「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如自己確實理虧,也要對前景有個清醒客觀認識,做好心理準備。
三是,如果還想在海外發展,就請認真吸取教訓,好好思考一下在當地長期經營發展的問題。該調整調整,該轉型轉型。
雖然有些國家的執法可能還不那麼規範,但也不要總是幻想「渾水摸魚」。要麼規規矩矩地干,有尊嚴地留下來;要麼早點轉型,徹底消除隱患。
刀哥覺得,同胞在海外遇到委屈,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訴求,都會得到中國駐外使領館最大限度的協助,但若蠻不講理,一意孤行,那可能就「情況變複雜,後果更嚴重」了。
行走海外,理應當守法律,敬規則,明事理,慎言行,如此方能安行天下。您說是這個理不?
文/刀賤笑
來源:補壹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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