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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bate:「年齡」人人無法規避,這 7 個問題探討關於它的刻板印象和限制

69 歲的荷蘭人 Emile Ratelband 最近提出了一項奇怪的要求:將自己的法定出生日期延後 20 年,從而以 49 歲的中年人身份被對待。他向法庭提交了體檢結果,證明自己「像 45 歲一樣健康」,而對外展示的年齡卻讓他開不了新車、拿不到貸款,在線上約會時頻頻碰壁。

「人們有選擇的自由,可以選擇自己的名字,自己的性別,而我想要選擇自己的年齡。我想自己做主。」Ratelband 說。

身為電視名人,Ratelband 慣用出位的言行增加曝光度,但他這次提出的並不是新問題。1969 年,美國老年病學家巴特勒(Robert N. Butler)創造了「年齡歧視」(ageism)一詞,來描述老年人在享受公屋福利時受到的來自年輕人、中年人的歧視與敵意。

年齡歧視的概念後來被挪威學者拉爾森(Lars Larsen)和索勒姆(Per Erik Solem)拓寬了。他們提出,年齡歧視是基於年齡或是對年老的認知,而對年長者形成的刻板印象、偏見和區別對待。2017 年,《搖晃的椅子:反年齡歧視宣言》一書作者艾普懷特(Ashton Applewhite)登上 TED 講台,呼籲人們制止年齡歧視。這場演講吸引了近 140 萬瀏覽量。

此時,距離「年齡歧視」的提出已經過去半個世紀,情況沒有發生什麼本質性的轉變。

刻板印象的謬誤在於以偏概全、先入為主,年齡歧視也不例外。變老並不必然意味著判斷力、行動力、以及生理機能的衰退。85 歲的費恩斯坦剛剛贏得加州參議員選舉;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金斯伯格宣稱至少要工作到 90 歲。甚至在競技體育界,人們也越來越習慣於不老傳奇:37 歲的費德勒今年拿下了第 20 個大滿貫;38 歲的張栩擊敗不滿 30 歲的井山裕太,奪得日本圍棋名人頭銜。

但這些明星往往被塑造為勵志偶像,而不是糾正人們對於老年人的偏見。許多年齡問題的討論者承認,不同於性別與種族歧視,年齡歧視似乎更根深蒂固,也更普遍地存在於社會之中。

以下幾個問題或許可以幫助我們思考:包括年齡歧視在內,我們面臨哪些年齡困境?他們反映了社會的何種變遷,又如何與其他社會現象相交織?我們可以選擇何種視角來看待年齡?


年齡歧視只是一個困擾年長者的問題嗎?

年長者的確是年齡歧視最突出的犧牲品。樂齡會(AARP)的調查顯示,45 歲至 60 歲的美國人有 64% 經歷過職場年齡歧視。他們或是被強制退休,或是晉陞困難。工齡曾經象徵著經驗、財富與地位,今天卻淪為中年求職者的負擔。他們要求更高的收入,卻又即將步入退休、領養老金的年紀,這對僱主來說可不是一筆划算的交易。

遲至 1960 年代,針對長者的職場歧視就已嚴重到需要法律介入。巴特勒提出年齡歧視的概念之前,美國政府剛剛通過了《1967 年就業年齡歧視法案》,要求公司在招聘、升職、薪資、辭退等環節保護 40 歲以上的勞動者。然而,法律在現實面前顯得有些無力,受害者總是很難證明年齡是構成歧視的決定性因素,針對年齡歧視的訴請一再被駁回。

但拉爾森和索勒姆對年齡歧視的定義顯示,與年老的相關的刻板印象並不全是負面的。年長者也可能被賦予「審慎」「智慧」等積極的人設。在傳統儒家社會中,「家有一老,如有一寶」這樣的習語說明,年長者對家庭來說是一筆公共財富,他們不但積累了經驗和智慧,也積累了豐富的社會資本。

這就使得年輕人也可能因為年齡而受到有形或無形的區別對待。論資排輩的文官系統,決定了年長者往往才是支配者,能夠壟斷政治資源並掌握評價的權力;現代國家普遍對年輕人參與選舉、飲酒等活動作出年齡限制,也不同程度地豁免了少年兒童的法律責任。年輕人更容易被定義為不成熟,從而被剝奪平等參與社會事務的資格。


年齡怎樣和人生規劃聯繫在一起?

在各個文化中,年齡都與個人在社會中應該扮演的角色有關。「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這段孔子的自述經過民間化用,成為人生不同階段應該達到的理想狀態。

將人生劃分為青年、壯年和老年三個階段也是西方文明的傳統,反覆出現在文學與藝術作品中。Titian,Allegory of Prudence, 1565–1570, oil on canvas, 76.2 cm × 68.6 cm.

而在西方,美國人類學家米德(Margaret Mead)則提出,在傳統社會中,「父祖輩、年長者是絕對的權威。」「祖輩的人把剛出生的孫兒抱在懷裡,除了他們往日的生活外,他們想不出孫兒們還會有什麼別的未來。成年人的過去就是每個新生一代的未來,他們早已為新生一代的生活定下了基調。孩子們的祖先度過童年期以後的生活,就是孩子們長大後將要體驗的生活;孩子的未來就是如此造就的。」

米德相信,當社會發展遲緩、生活狀態封閉,整個社會的運轉都依賴老人向年輕人傳遞經驗和知識。當饑荒突如其來地降臨,家中的老人可能會回憶起幾十年前自己所經歷過的一場饑荒,然後教導子孫如何度過。她在《代溝》一書中將其稱為,「老一代傳授經驗以鞏固社會知識結構的時代」。

但米德認為,這樣的時代已經過去了。


為什麼傳統的年齡觀念在當代站不住腳?

社會變化加快,知識、記述和生活模式不斷更新,年輕人首先感受到了社會的變化,老一輩則裹足不前,什麼都看不慣,很快就變成了孩子們的小學生——這是米德在 1960 年代作出的觀察。

隨著科技主導生活世界,年齡不再意味著更豐富的經驗和更穩固的權威。《紐約客》(The New Yorker)盤點稱,19 世紀,一名工程師所擁有知識可以延用 35 年;到 1960 年代,時間縮短為 10 年;現在,一名軟體工程師每隔不到 3 年就需要更新一次知識。

51 歲的記者Dan Lyons去年講述了一段親身經歷:當他被辭退時,他並不意外,畢竟「他們付給我的薪水足夠聘用五個剛畢業的小孩」;而在新東家——一家由 20 多歲的年輕人領導的初創公司,他不僅薪水打了折扣,還被穿著隨意的年輕員工稱為「快樂老爹」。

另一方面,年齡-權利-責任之間關係的定義,會隨著重大社會事件,甚至臨時的政治需要,而發生變化。

二戰期間,美國的入伍年齡降至 18 歲;1971 年,憲法第二十六修正案將投票年齡從 21 歲降至 18 歲,一度引發各州降低飲酒年齡門檻的熱潮,但隨後上升的車禍死亡率又將全美飲酒門檻回撥至 21 歲。

近年來,加州又出現了將投票年齡降至 16 歲的呼聲。「槍擊一代」的高中生受夠了傳統政客在控槍議題上的僵持,他們通過 「March for Our Lives」 這樣的社會運動發出自己的聲音,渴望用選票更有力地表達訴求。

可以肯定的是,隨著社會環境的變化,人們對於年齡的理解也會時常變化。這反襯了年齡歧視的局限:它過於強調年齡的重要性,以年齡來整齊劃一地評價個體,而忽視了個體性格與能力的實際差異。


對年齡的刻板印象會帶來哪些問題?

簡單來說,年齡的刻板印象規定了多大的人要做什麼樣的事,而這就是一種不自由。

如今的高校中,青年教師會面臨「不發表(論文)就滾蛋」的淘汰機制,其最終目的不是為了青年教師的個人發展,而是幫助高校大學排名的提升。類似地,高盛(Goldman Sachs)興起了「不進則退」的內部文化。並非偶然的是,這家老牌投資銀行正在轉型為一家強調技術實力的公司。

在教育領域,年齡則越發齊整。漫長的科舉之路不見了,小學、初中、高中,人們和相差不到一歲的同齡人坐在同一間教室里;如果未能按計劃升入高中、大學,就會被分流至相鄰的教育系統,走上另一條被設計好的職業乃至人生道路。

這些「計劃內」的年齡節點,大致對應著社會學家所說的「恰當時機」(timing)。它假設,個體生命歷程如同機器般受到某種法則的支配,任何一步的行差踏錯,都會決定性地影響未來,從而催生了類似於 30 歲就要買房結婚這樣的迷思。人們也因此生活在對「犯錯」的恐懼之中。

此外,年齡的刻板印象還製造了一種虛假的階級對立。在越來越多的政治議題上,年輕人被認為持有一種固定的政治立場。他們支持全球化,這讓 2016 年的英國脫歐公投成了「老年人對年輕人的背叛」;他們不喜歡傳統的政黨政治,不久前的台北市長選舉中,年輕人傾向於支持無黨籍的候選人,同時取笑那些為了 1500 塊重陽敬老金而支持對手的老年人。

然而,世代對立只是對社會問題的一種過於方便的解釋,甚至是一種被精心操縱的意識形態。它扼殺了對話的可能性,也讓很多人忽略了:我們終將變老,而那些年長者也曾經擁有青春。

在更普遍的意義上,當代年輕人面臨的壓力,正來自「年輕」本身:我們無法設想自己變老,尤其是在失敗中變老。「年齡」已經成為伴隨當代人終身的焦慮來源,它對每一個人生階段都提出了具體而嚴苛的紀律,使我們置身於一張幾乎密不透風的時間表中。


誰制定了我們生命的時間表?我們又如何接受它的統治?

「恰當時機」和「生命歷程」是社會學家埃爾德(Glen Elder)1960 年代提出的概念。他將生命歷程定義為「個體不斷扮演/參與的一系列由社會規定的角色與事件」。個體從事種種活動的恰當時機,則來自立法機構、企業等提出的社會期望。換句話說,社會制定了指導個體生活的時間表。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退休年齡。當一個國家面臨嚴重的老齡化危機,政府就傾向於推遲退休年齡。老年人仍然在工作,他們就能夠為社會創造更多的財富,也為政府節約了一筆養老金開支。

除了國家以強制性的力量規劃個體生活,過去數十年間,消費文化越來越活躍地影響了我們的年齡觀念。

這尤其體現在女性對老去的恐懼上。化妝品在中國已經成為年入 4000 億元的產業。日本化妝品公司資生堂估計,到 2020 年,中國 20 歲以上、年收入超過 3 萬人民幣的城鎮女性將構成 4 億「化妝品人口」。相應的,英國皇家公共衛生學會今年的一項研究結果顯示,半數女性感受到保持年輕容貌的壓力。

艾普懷特在去年的 TED 演講中抨擊了這種消費文化與年齡歧視的互構關係。「是誰說皺紋丑的?是市值幾十億美金的護膚產業。是誰說絕經、男性功能障礙和輕度認知障礙是疾病?是市值上萬億美元的製藥產業。」商家既成功地利用了人們的「變老恐懼」,又強化了這種恐懼,一如消費主義的慣用套路:製造焦慮,販賣解決方案。


年齡如何成就了身體、觀念與社會的互動?

年齡似乎只和時間有關。繞太陽公轉一年,人就年長一歲,在此基礎上發明了「退休」「代溝」這些社會概念。但以數字呈現的年齡與人的肉身終究不是一回事。問題由此產生:在社會中形成的年齡觀念,是否會反作用於人的身體?

1994 年的一個經典研究支持了這一假設。心理學家選擇了中國人、失聰的美國人和聽力健全的美國人作為三組研究對象,測試他們的記憶力。根據預設,前兩組對象更少接觸對老年人的負面評價。結果顯示,聽力健全的美國人里,年輕人和老年人的記憶力差距是失聰人士的兩倍、中國人的五倍。

在一些研究者看來,這個實驗說明了刻板印象的力量:隨著觀念的內化,被人為定義的差異會轉化為現實的能力差異。換句話說,年齡歧視是一種自證預言,它讓年長者「真正」變老。

隨著生物技術的發展,人們越來越沒有理由視年齡為封閉和不可逆的。「德古拉療法」(Dracula Therapy)的倡導者宣稱,將經過體外「強化」的血清重新注入「患者」體內可以有效地延緩衰老;舊金山的科技精英依賴肉毒桿菌素、激光和紫外線療法讓皮膚更平滑緊緻,從而在「美國最唯年齡論的地方」——矽谷生存得更為體面;抗衰老葯的開發有望延長壽命和「健康跨度」,改變人們對「老年」的總體印象。

科幻作品給出了更狂野的想像。在賽博朋克的世界裡,人可以被全身義體化,可以經過冷凍獲得數百年的在世「壽命」,可以在肉身消滅後以「思想盒」的形式繼續存在。外在與內在自我的關聯日益鬆散,人們不得不面對複雜的倫理問題。年齡還是不是一個有意義的身份標識,或者說,用來分配權利與責任的基礎?人們又會如何定義代際關係?當技術和消費主義弱化了衰老和死亡的意義,關於人的「本真性」的看法會不會也要隨之改變?

值得注意的是,由技術主導、激進的年齡文化,也勢必形成新的不平等。矽谷的反衰老文化會持續發展下去,直到每一絲皺紋都被視為不夠年輕——同時也不夠優越的標誌。一如美容行業的歷史所揭示的,「永葆青春」實際上是一種被劃分了不同檔次、貼上不同價格標籤的商品,也是人們用來確認和保衛自己社會地位的武器。

儘管時間看上去對每個人都是公平的,由年齡觀念指導的實踐卻一再放大了不平等。女性之所以對年齡更敏感,是因為在惡劣的職場與社會性別環境中,他們被要求保持青春的容貌;少數族裔、經濟落後地區的年長者之所以更無助,是因為他們從事的職業類型往往更青睞所謂「青壯勞動力」,也缺乏完善的社會保障。換句話說,年齡不僅本身是個問題,也是其他社會問題的癥狀。


我們可以選擇何種視角來看待年齡?

可以肯定,有關年齡的種種刻板印象已經不合時宜,更不會適用於將來。新的生物技術、新的消費熱點與經濟模式,這些科技與社會進步必將改變人們的年齡觀念。他們的意義不在於像反烏托邦小說描寫的那樣,製造出完美的人類,而在於幫助個體過好生命歷程的每一個階段。

「共情」可能是通向這個未來的關鍵詞:想想「我」在50 歲時會在職場遭遇什麼,希望被如何對待;想想「我」會期待怎樣的「老年生活」——是被排斥在社交、運動和冒險之外,還是仍然保有表達、思想、行動與情感的自由。

這也是巴特勒 1969 年給出的答案。他在那篇里程碑式的文章里引用了披頭士樂隊的一段歌詞:

Will you still need me,

你是否還需要我,

Will you still feed me,

是否還喂飯給我,

When I』m sixty-four?

當我 64 歲的時候?

已經有學者在思考「怎麼做」的問題。Gregor 等人早在 2002 年就建議,社會最好在各種交互設計中充分考慮「動態的多樣性」,以回應老年人多元且多變的需求。這個建議暗含了一個前提:在年齡這件事上,人們應該換一種以「權利」為核心的視角。當老年人無法走上電影院的台階時,應該有一條輪椅通道;當現成的活動場地無法保障兒童的安全時,最好的應對措施不是禁止兒童入場,而是提升場地的安全性。

換句話說,社會應該尊重個體差異,讓人們儘可能平等地參與公共生活。在年齡歧視的世界觀里,只有特定的人生階段才是精彩、標準的;而理想情況下,人們終將扔掉那套標準化的劇本,承認現實生活的魅力不在於「同一」,而在於參差多樣。

這麼看來,Ratelband 提出的訴求反而讓人有些惱火。當法官問他,他的父母會如何看待他「失去」的20 年時,Ratelband 沒有給出正面答覆。他更像是用一個數字取代了另一個數字,而原本被數字遮蔽的東西,對他來說似乎也不太重要。

長題圖為 Rembrandt Harmenszoon van Rijn,Self-Portrait with Two Circles, 1665-1669, oil on canvas, 114.3 cm x 94 cm,有裁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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