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個州、1171個縣的官員全被處死,網友直呼:這官真難當
原標題:234個州、1171個縣的官員全被處死,網友直呼:這官真難當
在知乎上看到網友提了這樣一個問題:「中國哪個朝代的『官』最難當?」很多網友都說是明朝洪武年代的官員最難當,其實說的就是朱元璋時期。
很多人說洪武時代,當官就是一個「高危職業」,「京官每旦入朝必與妻子訣,及暮無事,則相慶以為又活一日」。朱元璋在位期間,最討厭的便是貪官污吏,他對待貪官的解決辦法就是斬殺殆盡,寧可錯殺一千,絕不可能放過一人。
所以,在洪武時代,往往一件貪污案,往往就會牽涉出許許多多的人,其中有一些不乏是好的官員,但是在朱元璋的手中,只有一條路,那就是「死」。
正因為朱元璋這樣的處置方法,後世之人將洪武時代發生的大案,稱為「洪武大案」,其中以空印案、郭桓案、胡惟庸案、藍玉案最為典型。
在朱元璋打下江山之後,他規定了各布政司(省)、府、縣在規定時間內,必須要向戶部呈送錢糧及財政收支、稅款賬目。而且所有的錢糧及軍需款項都是由縣呈報到府,府報給布政司,再有布政司報到戶部。等到所有的賬目到了戶部後,戶部的官員會對每一筆數目進行核對,直到賬目比對正確無誤後,方可結項。
這種具有層級的查賬審核機制,有好處也有壞處。好的地方在於嚴格,能夠防止官員貪污腐敗,壞的地方在於辦事效率極低。而且按照明朝財政制度,只要一個省的賬目有一丁點兒出入,那就要重新從縣開始,層層查賬,查完後再上交到戶部進行複核。
當時所有的賬目,經過縣、府、布政司層層審核,都需要蓋上相關部門的官印。當時負責呈送賬目的官員往往要在京城待上一陣子,因此一旦遇到賬目不對的時候,官員便要返回當地重新查賬。
所以,這種查賬就變得非常耗時、耗錢。當時有一個官員便向出一個辦法,他們都會提前拿著空表提前蓋好官印,以防止出現賬目不對時,就可以在京城查賬處理完畢。這種處理方式成為洪武時代官員的潛規則,但是這樣的做法不久便被朱元璋察覺出來。
天生生性多疑的朱元璋發現後,勃然大怒,一氣之下將全國13個布政司、153個府、234個州、1171個縣的大小官員,不管是貪官,還是廉潔,全部以「欺君」的名義處死;擔任副職的人則被鞭打一百軍棍,然後慘遭充軍或流放。
當時有一位官員鄭士利冒死上疏,請求朱元璋重新查案,以免造成冤假錯案。鄭士利的弟弟鄭士元就因為空印案鋃鐺入獄,但是朱元璋並未聽進去。最後凡是有過這種做法的官員,全被處死。
在洪武時代當官,真可謂刀時刻懸在脖子上,所以才會有這樣的說法:「京官每旦入朝必與妻子訣,及暮無事,則相慶以為又活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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