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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高管、美女員工、公募老總炒股,誰慘?

券商員工炒股哪家強?本想入市割韭菜,沒想反被薅羊毛……

文|金融八卦女作者:鐵馬

···

偷雞不成蝕把米,賠了夫人又折兵!

不論禁止證券從業人員炒股的禁令有多嚴,總有一些人罔顧法規。雖然這些人中大部分是動了歪心思的營業部員工,但也不乏一些券商內部「大佬」。

就像本文事件的主角,有華融公募業務的老總,有東吳證券的紀委副書記,還有顏值超高的券商美女…

1.

/華融又出事端/

前兩天,賴小民風波過後華融人事大換血的消息掩蓋了另一則華融的新聞:

華融證券原基金業務部總經理賀文哲因私下接受客戶委託違法買賣股票,不僅被「罰一沒三」,還被禁入市場五年。

這個公募老總私下接受客戶「管某某」的要求,口頭約定賺的錢二八分成,委託尋找操盤手(公司從事證券期貨投資交易的賀凱)代理其買賣證券。

另外,賀文哲還把自己妻子的1000萬元存款也轉入「管某某」的賬戶,一併代為操盤。累計成交金額1.8億元,涉案期間共交易33隻股票。

本想入市割韭菜,沒想反被薅羊毛。

最後,他們的投資以虧損83萬元告終,當然,客戶「管某某」也沒有給他們分成。

不過今年虧得比較慘的散戶們卻認為:

股神再世啊!一個億的流水只虧83萬,只虧了點手續費嘛!

2.

/紀委書記的九年之路/

和東吳證券紀委書記不同的是,華融公募老總只偷偷炒股一年就被發現了,人家可是偷摸炒了9年啊!

第二例案件的主人公杭五一自2002年至證監會調查時任職於東吳證券,其中2012年2月至證監會調查時任東吳證券紀委副書記、監察室主任。

不免讓人產生聯想,或許是紀委書記,自己查自己所以…

2007年3月,杭五一等五人商議決定每人出資30萬元,合計150萬元,放入其中一人的證券賬戶,他們收益均享、虧損均擔。

9年時間內,該賬戶累計買入成交金額1390.52萬元,累計賣出成交金額1536.26萬元,合計已獲利金額147.88萬元,歸屬於杭五一單人的獲利金額為29.58萬元。

其中杭五一負責賬戶交易指令下達,並主要委託東吳證券蘇州濱河路營業部總經理辛某某具體操作下單交易。

另外根據年報公布的高管薪資報酬,2015年杭五一獲得報酬165.2萬元,2016年她獲得報酬99.54萬元,均為當年所有高管中報酬最高者,比東吳證券的董事長薪酬高出許多。

雖然比董事長的工資都高,但她仍然要堅持鋌而走險...不過據中國證券業協會的信息顯示,杭五一已經在2017年5月2日離職,也就是說,在證監會調查期間,杭五一丟了工作,再也拿不到比董事長都高的年薪了。

3.

/高顏值炒股「特工/

第三個案例是大家最為津津樂道的,和前幾天被通緝的高顏值女嫌犯「卿晨璟靚」一樣:

這次被證監會處罰的也是一個高顏值美女:

2016年9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慶金童路證券營業部的職員羅媛媛借用其父親證券賬戶違規持有、買賣股票,累計買入金額1706.3萬元,累計賣出金額1676.4萬元。

因計算期末該證券賬戶尚持有股票,只能計算出,在違規期間該賬戶買賣股票累計賬面虧損近20萬元。

有網友說:1700萬的流水虧了20萬,要是給我的話,我們可能連17萬都不剩,但是也有其他網友打醒了這位網友:

不僅虧了20萬,還被證監會罰款,且據最新消息稱,羅媛媛也離開了長城證券。

4.

/不降反增的逾矩人員/

證券從業人員禁止炒股,但是觸及紅線者卻不減反增,截至目前,今年受罰人數有大增之勢。

根據去年證監會行政處罰案例發布匯總信息,2017年全年共有7名證券從業人員因違法買賣股票被罰,2名人員因代客炒股被罰。

僅僅是本月,就有5位從業人員因炒股及私下接受客戶委託被罰,已經是去年人數的一半。

除了上述的基金老總、紀委書記、高顏值美女外,還有安信證券潮州潮安證券營業部葉爍,長城證券重慶金童路證券營業部的王亦天,其中這位葉爍代客的炒股資金量甚至超過了53億元。

據鐵馬不完全統計,2018年內已有25名證券從業人員被罰。

涉及券商包括:

方正證券、中銀國際證券、財達證券、五礦證券、華安證券、國元證券、恆泰證券、中金公司、民族證券、太平洋證券、安信證券、國聯證券、山西證券、西部證券、東吳證券、中信證券、長城證券、華融證券等18家券商。

看到這你肯定要說:「呵呵,哪個證券從業人員不炒股,肯定是人家私下炒你不知道罷了。」

那你可就真的太冤枉35萬證券從業人員了。

鐵馬採訪了到了一位某券商營業部的負責人,他表示:

現在的賬戶委託方式要在證券公司進行嚴格的登記,除了姓名、代碼、電話、常用IP地址等,還要登記MAC地址,也就是客戶進行網上交易時使用的物理網卡地址和用戶進行網上交易時的硬碟序列號。

特別是目前證監會對於「三同」的檢查十分嚴格,即:同日同源同地址。

同一天,同一個賬戶或者是不同的賬戶他們使用的IP地址或MAC地址若相同,就會出現異常交易提醒。

另外,營業部會定期查詢證券經紀人的賬戶,總部也會定期對每個從業人員的銀行流水等進行核查。一旦有違規操作、異常的大額資金流轉,基本都可以從營業端後台發現。

特別是像證監會近期通報的幾例案件,除了杭五一屬於代客炒股,且是多年前出資入市可能通過技術手段較難發現以外,其餘人員的行為均可以通過銀行流水核查,在委託來源審查中發現異常,這也是他們僅一年就被發現的原因。

5.

/不休的爭論/

關於證券從業人員到底能不能炒股?其實這是一個爭論了多年的話題。

我國《證券法》第四十三條明文規定: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即證券從業人員不能炒股,也不能借用親人朋友的賬戶和代客理財。

但是,一直有呼聲呼籲放開證券從業人員買賣股票的限制。原因很簡單:

一個自己都不進行股票交易的經紀人,沒有實戰經驗,如何解答客戶提出的無數交易問題呢?就好比你去駕校,教練都沒開過車,誰還敢去報名?

所以在幾年前,就有學者建議取消證券從業人員的市場禁入規定,如取消證券從業人員、監管機構工作人員買賣股票的禁止性條款,相應建立證券買賣申報登記制度等。

但是證券從業人員在市場中確實佔有一定的優勢,例如:

他們在後台可以看得到客戶的後台數據、資金流向等,或許會導致搶佔客戶、委託人的交易機會,破壞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

他們還在一定程度上也掌握著內幕消息,就是所謂的信息不對等,如果他們可以入市,那麼一定處於信息的「多頭」狀態,處於信息「空頭」狀態的投資者們當然處於弱勢。

特別是今年以來,監管層對證券從業人員違規買賣參與證券交易的稽查執法力度明顯加強。

雖然新修訂的《證券法》中也將允許證券從業人員買賣股票納入討論範圍,但是在目前的法律規定中,這仍是紅線問題。

所以不管你是老總、紀委書記、還是超高顏值的美女員工,在《證券法》面前,誰都沒有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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