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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被害後,秦檜如何對待岳飛的妻子兒女?現實很殘酷!

史書記載岳飛共有三個妻子,前兩個不說了,最後一個妻子叫做李娃。據王曾瑜先生考證:李娃在建炎四年居宜興,生岳霖,則應在建炎二三年間嫁岳飛。李娃比岳飛年長兩歲,嫁給岳飛的時候已有二十八九歲,據記載,李娃是個不得了的女子,甚至幫助岳飛治軍。岳飛雖然是被"莫須有"的謀反罪名而被害,但他的妻子兒女還算有點幸運,因為沒有立即被皇權殺絕斬盡,古代的謀反罪可是犯了滅九族的的罪過。

岳飛被害後,秦檜是怎麼對待岳飛的妻子兒女的呢?據南宋王明清的《玉照新志》記載,岳飛死後,岳飛的親人除了岳雲同案遭到殺害外,秦檜將岳飛的妻子兒女分別被流放到洞庭湖以南的蠻荒之地,以及福建之北的崇山峻岭之間,每月僅給少量米糧,條件十分惡劣,生活特別艱苦。

其實,這只是當時士大夫對待岳飛的冰山一角。比如,岳飛的部下姚岳,在岳飛出事前後,姚岳變臉比天氣的陰晴都快。姚岳本是西安人。南宋初,西安落入金人手裡,姚岳逃到四川,於1132年上進士。當時,岳飛任知潭州兼權荊湖東路安撫使、都總管。岳飛因自己姓岳,母親姓姚,一次偶遇姚岳後,大喜,立即招姚岳為幕僚,引為親信。然而,岳飛遭到誣陷後,姚岳極力避嫌,竟然否認自己曾經是岳飛的部下。為了進一步與岳飛劃清界線,他還神經兮兮地向宋高宗上書,奏請將地名中有「岳」字的岳州改為純州,其節鎮岳陽軍改為華容軍。不想,宋高宗竟然也接受了這一荒唐建議。

可以說,岳飛的妻女們活著還不如死去。但是他們還是堅強的活了下來,為的就是有朝一日為岳飛平反雪冤。更令人的氣氛的是,秦檜在害死岳飛後,還用陰謀詭計威逼利誘岳飛的人際關係。一瞬間,幾乎所有人都與岳飛撇清關係。似乎也沒有人民支持岳飛,為他叫屈的,,象這樣冒天下之大不違的事,人們為何沉默呢?我只是猜想,東南之民不喜戰,他們都同意求和,歷來如此,他們可能真的不喜歡岳飛,而喜歡秦檜,否則只要有一部分官員上書,他們也殺不了,所以可以肯定,那時的民意,就是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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