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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如何搞垮大清帝國?

原標題:改革如何搞垮大清帝國?



原創-No.1109


作者:釗君


執行主編:任逸飛 編排:小貓

1901年的初秋,隨著一紙合約的簽訂,歷經庚子拳亂、八國聯軍蹂躪的北京城,終於恢復了往昔的寧靜。這表面的平靜,卻無法掩蓋古老王朝背後的衰敗與頹勢。帝後黨爭、地方離心、革命四起、列強環伺,內憂外患如夢魘般纏繞著早已風雨飄搖的大清王朝。


當洋務、自強皆告失敗時,「變法革新」再次成為挽救王朝危局的希望,哪怕戊戌血腥政變的記憶還未消散,菜市口的鮮血還在流淌,為了延續這個衰老王朝的生命,慈禧太后不得不重新正視那個曾被她親自否決的「變法」之策,清末「新政」的大幕由此徐徐拉開。



1


挽救大清的最後希望


清末「新政」中最為重要的一環,莫過於將大清國體由君主專制改變為君主立憲的立憲運動。


關於「君主立憲」的倡議,其實早在1880年代就已出現在中國,1898年康有為與梁啟超領導戊戌變法時,就是打著「君主立憲」的旗號。只可惜康、梁二人在政治上過於激進與幼稚,對以慈禧太后為代表的「守舊勢力」發起「無情打擊」,最終反遭徹底鎮壓,「君主立憲」的呼籲也隨之不了了之。


戊戌變法失敗了,但並不代表「君主立憲論」也就此銷聲匿跡,其擁護者依然大有甚者,世人所熟知的張之洞、張謇、孫寶琦等,均是力主「君憲」的清廷大員。到了1904年,面對內外交困的時局,身為湖廣總督的張之洞,率先上書朝廷,奏請立憲,並進獻了一套自己私刻的《日本憲法》,希望清廷能以此為借鑒,改製革新。隨著張之洞的表態,各地督撫,駐外使節也紛紛上言請立憲政。慈禧太后面對雪片般飛來的「立憲」奏章,本不願做積極回應,但一個事件卻改變了她的想法。



1904年,日俄戰爭爆發,日本擊敗老牌強國俄國,成功「脫亞入歐」,一舉躋身世界一流列強行列。儘管日俄戰爭本是日、俄兩國為爭奪東北亞的勢力範圍在中國自己的國土上爆發的一場「不義之戰」,然而面對日本的大勝,大清上下竟是又驚又喜,當時報章上皆大力鼓吹日本的勝利是「黃種人對白種人的勝利」。更重要的是,日本在1889年頒布了《大日本帝國憲法》,成為「立憲國」,於是這場勝利更被描繪成「立憲國家對專制國家的勝利」。

清廷內外既驚訝於日本對俄國的勝利,更喜悅於「立憲」的魔力,一時之間號召大清也應效法日本儘早「立憲」的呼聲甚囂塵上。


面對著這般刺激,慈禧也坐不住了,稱讚道:「日本有憲法,於國家亦甚好!」,簡直就是個「救國良方」嘛!終於,1905年,在大臣們的多方奏請下,慈禧太后下詔,宣布設立督辦政務處擬定大綱,施行十二年預備立憲,並派遣五大臣出洋考察日、英、法、美等國政體,並準備著重向德國、日本這類二元制君主立憲國家學習「立憲」之法。


2


立憲大法的陰謀


就這樣,大清在慈禧太后的一紙詔令下看似走上了「君主立憲」的康庄大道,但實際上晚清的「立憲」之路依舊迷霧重重,前路難辨。清末「立憲」的動機本就不單純,慈禧與親貴們之所以答應「立憲」請求,其最主要的原因並非對「立憲」的作用有什麼深切的體認,而只是迫於形勢,為延續王朝壽命,在不得已之下借「立憲」搪塞眾人之口。



自庚子國變後,隨著漢人地方督撫權勢的增長,以及士紳階層的發展壯大,清廷內部的滿漢衝突日趨嚴重,而在海外,以孫中山為首的革命黨人已明確打出了「反滿」的旗幟,各地的武裝反抗鬥爭可謂風起雲湧。望著全國上下日漸尖銳的滿漢矛盾,向來標榜滿漢和睦的清廷著實有些慌了神,滿人是國之宗親,得罪不得,漢人雖是被統治者,卻是國家的主體,一旦處理不好激起民變與起義,對於國勢孱弱的清朝可吃不消。


此時,張之洞等漢人大臣呈上的「立憲」之法,便成為慈禧等人的「法寶」。因為,「立憲」是由漢人官員主動提出來的,如加以採納,便可表明清廷對漢人政治訴求之尊重,安撫其情緒,從而減緩消弭和漢人對滿人的怨氣。再者,立憲工作曠日持久,慈禧太后當時已年過七旬,恐怕也難以見到立憲告成的日子。既然,立憲可以安撫民心,確保自己在有生之年大清的安定,如此良策何來不用之理呢?


不僅是慈禧太后,滿清親貴也對「立憲」打著自己的算盤。君主立憲,本意是實現君主權力同人民的妥協,下放權力給人民。相應的,人民在參政的同時,也維護了皇族的地位。可是親貴們不是這樣想問題的,他們覺得國家的權力就應該牢牢抓在滿人的手裡,分權?想都別想。派遣出洋考察政體的五大臣就懷揣著這種心態,因此,剛考察完日本,五大臣之一的載澤便匆匆上書稱:「立憲政體利君、利民,獨不利於官!」 立君、立民,卻不利官,這還得了,以後立了憲,漢人爬到自己頭上,滿人親貴們還不都得「喝西北風」去了。


於是,清廷在滿人權貴的壓力之下,決定在「立憲」運動中加入一條「官制改革」的法案。這個「官制改革」說起來冠冕堂皇,是為了改革中國陳舊的官制,以適應世界潮流,但實際上親貴們是想借著改革來分割、回收漢人大臣的權力。


晚清自平定太平天國之後,以曾、左、李為代表的漢人地方督撫勢力逐漸坐大,滿清權貴們對此自是頗為忌憚,而庚子國變期間發生的「東南互保」,更是讓他們害怕這些手握重權的漢人大臣終有一天會不奉大清號令、另立政權。因此,打著「立憲」的名目,將過去漢人督撫手中的財權、軍權收歸中央,成了親貴們心心念念之事。


一項政體改革,最為重要的就是廣開言路,讓百姓真正明了改革的意義。日本在明治維新伊始,明治天皇即頒布《五條誓文》,宣誓要「廣興會議,萬機決於公論,上下一心,大展經綸」,積極倡導「文明開化」。可在滿漢的權力鬥爭下,滿清權貴們卻急於將「立憲」的話語權掌握在自身手中。


為此,清廷接連封報館、興黨獄、嚴申學堂戒律、禁止紳民討論政務。要求民眾只能被動地接受由清廷欽定的「預備立憲」章程,不允許自由宣傳和討論立憲政治。這導致清末整個社會的憲政意識,相比明治維新時期日本轟轟烈烈的「自由民權運動」,可謂相去甚遠。



可以說正是在權力的傾軋與爭奪下,清末憲政一路磕磕絆絆。短時看來,這些因素尚無法對「立憲」構成什麼實際的困擾,但由後世的眼光看,這些深層次的矛盾卻恰恰為日後清廷「立憲」的變異乃至王朝的最終覆滅埋下伏筆。


3


壓死大清的最後一根稻草


儘管各方勢力對「立憲」皆是心懷鬼胎,但自1905年起,「預備立憲」的各項工作在慈禧太后的欽定之下,終究還是有條不紊的展開。然而,殊不知是歷史的偶然還是命定的天數,1908年,死神在一天之內接連帶走了慈禧與光緒——這兩位大清國的最高領導者的生命,繼承帝位的是年僅三歲的宣統皇帝溥儀,朝政則由其父親攝政王載灃代理。


慈禧與光緒的去世,對大清而言可謂當頭一棒。儘管對慈禧的評價,今日的歷史學界依然是褒貶不一,但必須承認,在慈禧太后秉政的數十年間,憑藉其精明的政治手腕,清廷至少維持了政權的穩定,滿漢間雖有矛盾也尚未表面化。然而攝政王載灃上台後形勢卻發生了極大的變化,載灃識見平庸、目光短淺,缺乏應付複雜政治局面的能力,事實證明,沒有了慈禧的保駕護航,由其一手擘畫的「立憲藍圖」最終斷送在了載灃的手上。


載灃一上台就雷厲風行地推出了多項排漢政策,他罷黜了在「新政」中卓有政績的袁世凱等漢族大員,將其軍權皆收歸滿人所有,以求鞏固皇權,保障宣統帝位。面對載灃所實施的排漢政策,以漢人為主的立憲派們自然大為不滿,他們憤慨於滿人的集權,更擔心滿人對「立憲」出爾反爾,中途變卦於是,各省支持立憲的士紳官僚在漢人督撫的支持下,紛紛成立預備立憲公會、憲政公會、憲政籌備會等主張立憲的團體,向清廷發起了三次聲勢浩大的請願運動,要求清廷速開國會。



▲1911年,由慶親王領銜的「皇族內閣」


其實,清廷並非不願速開國會,只是鑒於立憲工作浩大、花費時日,故將準備期限定為十二年。到1908年時,有鑒於士紳與立憲派的壓力,清廷已將預備立憲時間壓縮至九年。可隨著載灃上台後的集權舉措,漢人們對清廷愈發的不信任,他們認為只有速開國會才能遏制滿清權貴,保障自身權益。最終,在聲勢浩大的請願運動逼迫下,載灃決定適當讓步,將預備立憲期由原先的九年再縮短為五年,定於1916年召開國會,並於1911年仿照日本成立責任內閣。



沒想到,恰恰是這個本該安定人心的決定,卻成為了壓垮大清信譽的最後一根稻草。1911年,隨著內閣選舉結果的最終公布,立憲派們徹底是傻了眼!13名閣員中,9人是滿蒙貴族,其中7人是皇族,漢人只佔4人,這是個名副其實的「皇族內閣」。


立憲派雖然對清廷在立憲過程中的拖延、搪塞有著種種不滿,但他們對經由立憲來分享權力一直心存希望,特別是他們認為,通過清王朝的「自改革」能夠切實防範暴力革命的發生,杜絕革命造成的無序和混亂,維持社會的穩定。然而此時的滿清親貴卻因一己之私,拒絕交出手中的權力,最終製造出了「皇族內閣」這樣的奇葩。



「皇族內閣」的出台,標誌著清王朝政治信用的徹底破產。立憲派看清了清廷「假立憲之名行集權之實」的真實面目,他們徹底拋棄了對清廷的幻想,其中的大多數人開始轉而支持革命派以武力推翻清政府的行動。載灃炮製「皇族內閣」的這步妙招,雖然暫時提升了滿人在朝中的權勢,卻也將本該成為「帝國肱骨」的立憲群體,推向了清廷的對立面,為自己培養了上佳的「掘墓人」。

4


一場拙劣的「山寨」運動


「皇族內閣」不僅標誌著清末「立憲」的徹底失敗,更成為滿清覆亡的導火索。數月之後,四川「保路運動」、「武昌起義」接踵而來,早就對清廷喪失了希望的各省立憲派在得知武昌起義的消息後,紛紛掉頭和革命黨合作,清廷的半壁江山在轉瞬間瓦解。武昌起義最終從一場臨時舉事的新軍起義,轉變為埋葬清王朝統治的「辛亥革命」。



總體而言,清末「立憲」運動只是對日本明治憲政的模仿,而且還是一場極為拙劣的「山寨」。


清末「立憲」運動的起源與動機本就不夠「坦誠」,清廷將「立憲」視為一種延續統治、維持親貴權力的有效手段,這令清末立憲運動在啟動依始就埋下了失敗的隱患。1905年10月,出洋考察回國後的載澤曾向清廷密奏施行「立憲」的所謂功用,稱其可使「皇位永固」、「外患漸輕」、「內亂可弭」,顯然,「皇位永固」是清廷最關切的事。


在維持權力的動機驅使下,清末的「立憲」運動變為了一場對日本憲政的拙劣模仿。1911年,清廷最終出台的《欽定憲法大綱》幾乎是原樣照抄《大日本帝國憲法》的內容,不過在模仿的同時,清廷卻又有所保留。《欽定憲法大綱》中對於日本憲法里聲張君主權力的部分,全盤接受,大抄特抄,可對於開民智、解黨禁、行民權的部分,卻不予採用。最終,清政府自日本學來了一部畸形而無用的憲法。



清末這場走樣了的「立憲」雖然全方位保障了滿人的權勢,卻徹底激化了滿漢之間,朝廷與立憲派之間的矛盾,加劇了作為帝國「中間勢力」的立憲派和士紳階層的分離傾向,削弱了王朝原有的統治基礎,並最終導致了清廷的滅亡,上演了一出「救國良方」驚變「飲鴆止渴」的歷史慘劇。


雖然清王朝的覆滅與「清末憲政」有著或多或少的聯繫,但我們也不能說這場耗時多年的「預備立憲」沒有任何正面的價值,畢竟對當時大多數中國的知識精英來說,「立憲」是效法西方、實現中國富強的一條重要路徑,而在清末立憲的整個過程中,參與其中的立憲派對自由、民主等政治理念,對憲政運作的制度規則都有了更加詳盡的認識和探討,這對於此後民國的政治發展無疑是具有深遠影響的。


我們興許可以假設,假如當年清政府能夠秉之於大公,開放政權,切切實實地貫徹「立憲」的主張,也許近代中國就真能打開一條別樣的進路,而1911年後近半個世紀的內亂與紛擾或許也可由此避免。可惜,歷史沒有假如,時間更無法倒流。



質言之,「立憲」本身並沒什麼錯,錯的只是時間與用它的人。對於日薄西山的清王朝來說,其問題已非單純的「立憲」可以挽救,一劑猛葯不能救命,只會加速「天朝的崩潰」罷了。


參考文獻

  • 郭廷以:《近代中國史綱》,上海:格致出版社,2009年。
  • 徐中約:《中國近代史》,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02年。
  • 李細珠:《地方督撫與清末新政——晚清權力格局再研究》,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2年。
  • 羅華慶:<清末「預備立憲」為何模仿日本明治憲政>,載於《北方論叢》1991年第3期。
  • 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組編:《中華民國史資料叢稿專題資料選輯第 2輯:清末新軍編練沿革》,北京:中華書局,197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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