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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歲相遇83歲結婚:出軌不可怕,違心的隱忍才可怕!

文:木舒(辣筆小尖椒主編)

近幾年,我們總會聽到這樣一句話:在這樣一個上了床都沒有結果的年代,真羨慕老一輩那種牽了手就能一輩子的愛情。

那天當我被「我忘了全世界,卻沒忘記我愛你」的那一系列關於老人的愛情感動時,朋友突然來了一句扎心的話:

「我們都覺得我們現在攜手到老很難,怪現在人太善變,羨慕老一輩的愛情。可是我們都忽視了一點,老人們其實更多的是包辦婚姻,自由戀愛的並不多,但是離婚是一件很嚴重的事,男人會被抨擊而妻子可能不會再嫁出去,甚至會被周圍人說一輩子閑話。所以他們即使不相愛,大多也會礙於道德的束縛過完一輩子,這種跟著一個人一輩子到老卻沒有愛情的婚姻,到底是幸還是不幸?」

突然想想,好像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

昨天在微博上看到了一個被網友們成為現代版《霍亂時期的愛情》的真實故事。

上世紀50年代,法國的李丹妮在浙江醫學院擔任俄語老師,遇上了她的學生袁迪寶。

袁迪寶說,第一次李丹妮給他上俄語課時,她穿著連衣裙,像天仙一樣。而袁迪寶的俄文成績每次都能拿滿分,也引起來李丹妮的注意。

時間久了, 兩人心裡都對對方有了好感。慢慢的,就墜入了愛河。兩人一起散步,一起爬山,一起聊天,這樣一直相處了一兩年。

然而,袁迪寶一直有一個秘密沒有告訴李丹妮:他其實已經結婚了。在他來上學之前。

在袁迪寶去上大學的10天前,因為他的年紀已經不小,他的姐姐介紹了護士袁秀雪給他,兩人沒有經過自由戀愛,因為門當戶對,兩人便結婚了。

在升大三時,袁迪寶因為自己的院系被併到了當時的四川醫學院,袁迪寶要去成都完成接下來的學業。在臨走之前,他把已婚的事實告訴了李丹妮。

在得知他已婚後,李丹妮說:「我沒有權利把幸福建築在另外一個女人的不幸上,去搶別人的幸福,這個結果我不能接受。」於是兩人決定堅守道德的底線。

後來李丹妮回了法國,袁迪寶也繼續和髮妻生活。經過了半個多世紀,李丹妮終身未嫁,而袁迪寶的髮妻也離世了。

在髮妻離世後,他的兒媳鼓動他給李丹妮寫信,沒想到的是,他居然收到了來自法國的回信。

86封情書,55年的等待,2010年,兩人在廈門重逢,幾日後登記結婚,並在鼓浪嶼舉辦了婚禮。

羨慕著袁迪寶和李丹妮愛情的人會說,半個世紀,婚姻的束縛,地區的阻隔,也沒能阻擋住兩個人的愛情。李丹妮因為對方已婚而離開,老先生恪盡職守的對髮妻和家庭負責,隱忍著自己的感情直到髮妻去世才表達出來,簡直是太偉大了!

是啊,太偉大了,可我怎麼覺得這根本就是在把精神出軌說的清新脫俗??

原配到底招誰惹誰了?明明是自己先嫁了,卻莫名其妙成了那個阻礙一對「真愛」情侶一生的人。再說了,甭說不是自由戀愛,既然接受了這段婚姻,那保持忠誠對她對這個家庭負責難道不是應該的嘛?

有了妻子還和別的女人墜入愛河,還持續隱瞞了幾年,在自己快要離開了才說出口。用現在的話來說,李丹妮這不就是被小三嗎?他的這種對兩個人都不負責任的行為,怎麼把時間往前推了幾十年,就變成真愛了?

現在好了,等到髮妻去世再表明自己其實愛了另一個女人50幾年。這樣既保住了自己和髮妻那相濡以沫白頭到老的「名聲」,又再次尋得了真愛。是啊,他的人生沒有留下遺憾了,但對這兩個女人的人生呢?

李丹妮莫名其妙被小三,因為喜歡他,終身未嫁。雖然最後終於圓夢了,但是這其中最好的那50幾年都可被耽誤了。原配更慘啊,跟著一個心中揣著別人的人過了一生,死後對方馬上給別人寫信表達愛意,還結婚了???

明明精神已經出軌,心中早有所念,還用著「堅守道德」來彰顯自己多麼的偉大無私。這種看似「負責」的態度是不是才是更加不負責任的表現呢?這種看似負責任的「隱忍」是不是傷害的不止一個人?

在我看來,比出軌更可怕的可能就是這種自以為是的隱忍了吧。

明明已經出軌愛上別人,卻為了不讓自己的內心受到譴責,自以為自己很偉大的放棄心中的摯愛說是為了負責,可又為什麼在髮妻死後給她寫信結婚還說她才是愛了一輩子的人?

到最後感動了自己,可是卻是對三個人的不公平。

如果說,上文中是因為男人的「隱忍」傷害了原配,那還有一種可能,那就是原配的「隱忍」。

上文讓我想起了魯迅和許廣平之間的愛情,和上文一樣,大家都歌頌他們倆靈魂想通,彼此是對方最好的精神伴侶,可是誰又知道其實魯迅背後還有一個女人叫朱安呢?

魯迅髮妻朱安

包辦婚姻,沒有愛情。在那個年代更加的普遍。而魯迅比上文男人更「高強」的地方在於,他自始至終都是表明拒絕的。從新婚夜到死,他們就這樣無性無愛的過了41年。並且他明確的提出過離婚,不止一次的勸朱安離開。但是都她卻拒絕了,因為在她看來,那個年代裡離婚要遭受的甚至還不如這樣守著「活寡」。

就這樣,魯迅曾說「朱安是嫁給了他媽媽而不是嫁給他」,慢慢的魯迅和許廣平互生情愫走到了一起。他們之間互通情書,朱安在旁邊看著。甚至她還在家給許廣平添過茶。許廣平的《兩地書》里收錄了六十多封和魯迅寫的信,而她此生所有的著作中,未有一字提起朱安。

或許朱安對於魯迅來說,是那個他最想抹去的「舊社會」痕迹,可對於朱安來說,她就是那個時代大多數女性的樣子,在家隨父,嫁人隨夫。

她沒有什麼選擇的機會也沒有那份魯迅想要的新思想去對抗。她只有隱忍,所以也就註定,她過了悲劇的一生。

我們心疼朱安是因為她出生在那樣一個新舊社會交替的環境,她無法選擇,但如果換到現在的時代,朱安的隱忍看起來就有點自欺欺人了,我想如果換到現在,她可能也不會選擇這樣隱忍吧?

明明知道對方已經不愛自己,內心有了他人,卻還是固執的自欺欺人。因為害怕外界的聲音,就把自己置於無性無愛甚至還要接納小三的煎熬之中。但有時候,愛情是等不來的,與其弔死在一棵樹上等死,不如勇敢的走出來,至少多一絲希望,萬一就等來別的呢?

經常聽別人說以前好,白頭到老的多,離婚的少,但我一點也不這樣覺得。因為雖然他們離婚的少,但無愛的婚姻隱忍的婚姻更多。

比出軌比離婚更可怕的可能就是這種始終是違心的隱忍吧?既折磨了自己,也傷害了他人。

在我看來,對於那個時代來說,尤其是女人,其實是恐怖的,因為她們不得不去隱忍。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說不定哪天,就被包辦婚姻送進了一個陌生的男人家中。嚴重的封建落後思想告訴你離婚比守活寡還可怕,所以無論男方做了什麼,都要隱忍的接受,那種沒來由的低人一等讓人很不舒服。

而現在又有什麼不好?至少外人、制度給所有人的束縛都要減少了,這樣就能夠更好的遵從本心。不用迫於外界壓力違心的隱忍,選擇也更多了,幸福的概率也增多了。

每個時代都有著可歌可泣讓人羨慕嚮往的愛情,我們這個時代也有。

如果不能白頭偕老,那各自安好便是最好的結局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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