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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海霞學籍被頂替,應謹慎對待歷史遺留問題

原標題:黃海霞學籍被頂替,應謹慎對待歷史遺留問題


處理問題一定要處理在主要責任人身上,公堂上打板子,板子是要打在罪魁禍首的屁股上。


近段時間,河南長葛女子黃海霞哭訴「十年寒窗苦讀,被堂姐冒名頂替上師範」事件,引發高度關注。長葛市教體局11月30日通報初步調查結果,稱1993年的中招考試中,被舉報者黃風玲確實頂替了黃海霞學籍,但成績系其本人考試取得。目前,黃風玲已被停職處理,


不同於以往輿論曝光「頂替別人高考成績上大學」後喊打聲一片的情況,這次黃海霞被頂替事件,輿論意見明顯分成兩派,各抒己見,黃風玲甚至或多或少獲得一些同情。


認為該嚴懲黃風玲的人認為,黃風玲利用堂妹的學籍多試了一次,雖說成績系其本人考試取得,但頂替本身就是對只有一次機會的人的不公平。因為選拔的標準就是一人一次機會,她試了兩次,就是犯規。她侵害的是當年應該上這個大學的某個人的權利,她用不正當的手段通過剝奪別人的權益獲取利益。


反對者認為,黃風玲是「冒用學籍」而非「冒用成績」,這與之前常見的「冒名頂替上學」的情況有本質不同,至少對被冒名者並未造成實質性傷害,不存在「偷走他人一生命運」的實際情況。「冒用學籍」有當時的歷史因素,就不宜由個人來承擔所有責任。

客觀來講,當年復讀生使用輟學的應屆生學籍,在河南等地是一種普遍存在甚至半公開的現象,這在近幾年的報道中可見一斑。好多人因為第一次應屆畢業沒有考好,第二年不允許考試,因為師範只招應屆生。但學校又有升學任務,兩種利益需求碰撞之下,一些學校就讓復讀生頂替差生或者輟學者的學籍考試,考上了,用他們的名字上學,然後一生就活在這個黑戶口之下。


冒用學籍參加中招考試,雖已過去25年,應當說,違規就是違規、錯誤就是錯誤,錯了就該處理。但怎麼處理,則要站在當時的環境里考慮問題,如果這件事這樣處理,那麼全國其他的類似情況怎麼辦?黃風玲事件既已成風向標了,就更應認真公正地處理,以個案推動全國普查。


只不過,處理問題一定要處理在主要責任人身上,公堂上打板子,板子是要打在罪魁禍首的屁股上。回到黃風玲一事上。我們應當追問,弄虛作假可是黃鳳玲一個人想弄就能弄的?她當時一個農村娃懂什麼?還不是當時的教育局默許、學校幫弄的?如今不能媒體曝光了黃風玲,就人人喊打,把黃風玲一個人停職了事,其他人好像就一點責任都沒有似的。所以,要處理,所有有責任的人都要處理。


但理智地看,如果真要處理黃風玲一事,還真不妨從輕處理不宜擴大化為好。這不是和稀泥,而是因為其一,黃風玲事件跟頂替別人高考成績上大學的社會危害性不同。按網友所說,黃風玲冒用黃海霞學籍,並未「偷走」黃海霞的命運;黃風玲用沒用黃海霞的學籍,黃海霞今天該做什麼還是做什麼。其二,這真是時代的問題。在當時在中西部地區,很多人沒有把頂替學籍當回事,認為這沒什麼,也沒侵害被頂替者的權利。總不能時代進步了,認識提高了,反過來要從嚴處理了,畢竟這牽涉面太廣了,難道要把牽涉的學校的校長教務主任全部處理掉?有時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宜粗不宜細。我們所更應做的,是編織好當下制度的網路,讓這一類事不再發生,以絕來者。這是從黃風玲事件中最應吸取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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