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會搞錢的皇帝,對外戰爭打得財政破產,兩招就賺得盆滿缽滿
提到中國歷史上的有為帝王,很多人想到的第一個詞就是「秦皇漢武」。其實,對於老百姓來說,活在這二位統治的時代,可未必是什麼好事。
拿漢武帝來說,很多人都知道漢武大帝擊敗匈奴,開疆拓土,打通西域絲綢商路。但是,漢武帝時代的老百姓活的其實很苦,是漢武盛世的螻蟻、犧牲品。即便不論政策層面,老天對這個時代也不曾厚待,從《漢書·武帝紀》的統計,從建元元年(前140年)到元狩四年(前119年),較大的自然災害一共有9次,在這22年間平均每兩年就有一次,說得上是多災多難了。其中,因黃河決堤改道造成的災害三次,蟲災三次,氣候災害三次。武帝時代的自然災害,無論是次數,還是程度都超過了漢文帝和漢景帝時期。
自然災害頻發自然會嚴重影響政府財政收入,尤其是「丁稅」在財政收入結構重要比例的西漢。除了內部天災,武帝時代的外戰也比較多,尤其是對北方匈奴的戰爭。自戰國中期,匈奴,一直成為中原政權的威脅。漢初,漢高祖「欲伐匈奴」,想要一舉解決這個北方邊患,哪裡想到結果是「大困平城,乃遂和親」。和親是漢朝初年國力不振背景下的一種韜光養晦,這一政策在惠帝(高後)、文帝、景帝三朝得到了延續。
漢武帝
韜光養晦並不能真正解決問題,匈奴襲擾邊境始終存在。漢武帝決定終結韜光養晦的舊政策,元光三年(前132年)春,漢武帝詔問公卿對匈奴政策之後,和親政策基本被廢止,鐵血戰爭成為漢帝國解決匈奴問題的基本國策。
歷經元朔二年(前128年)的河南之戰,元朔五年(前 125年)的漠南之戰和元狩二年(前121年)河西之戰之後,匈奴力量重創,漢帝國取得對匈奴作戰上的主動權。元狩四年(前119年),漢發動了對匈奴的決定性反擊戰漠北之戰,自此之後,匈奴從水草豐美的漠南地區退居環境嚴寒的漠北之地。之後,漢設立「河西四郡」並移民北上。
如果從帝國長遠利益看,北擊匈奴的意義甚大,但是若從當時一般民眾角度看,普通人就是皇帝不惜一切代價開疆拓土的「代價」。漢帝國在對匈奴長達十四年的戰爭中,耗費了巨大的國力,加之自然災害和大規模移民,以至於出現「縣官大空」,也就是財政發生嚴重危機,大漢朝沒錢了!
西漢反擊匈奴
沒錢了,那就得想辦法搞錢!縱觀中國歷史,其實史上所謂「改革」,所謂「變法」,大多數都是以搞錢為目的的。對於漢武帝朝廷而言,農業領域,無論是田賦,還是人頭稅,都已經沒法搞了,沒有搞的餘地了。於是乎,武帝將眼光投向商人階層。
有一種一般性的說法,說是秦漢時代政府執行的是「重農抑商」政策,其實這是一種誤解。秦帝國是小農加軍國,確實是重農抑商,但是漢朝初年,經濟凋敝,為了恢復經濟,漢朝政府對工商業其實是鼓勵發展的。不把羊養肥了,又怎麼宰殺呢?
漢高祖劉邦是個秦制培養出來的基層公務員,他確實對商人有很多限制,但是惠帝、高後就開始「復馳商賈之律」了,法律對商人牟利較為寬容。文帝時代甚至將鑄幣權下放給民間私商,商賈由此獲得了空前的發展機會和動力。
漢軍是多少錢堆出來的?
漢朝初年,國家法律規定商賈及其子孫是不能當官的,但這個政策在武帝時代就已經得不到很好的執行了,桑弘羊以賈人之子十三選侍中即例證。大商人,尤其是與政府關係密切的官商地位很高,有「千金之家比一都之君,巨萬者乃與王者同樂」的說法,所以重農派晃錯有「今法律賤商人,商人已富貴矣,尊農夫,農夫已貧困矣」的感慨!
在漢初一百年左右的時間裡,被秦帝國壓抑已久的商業傳統似乎恢復起來了,商人階層崛起了。在中央政府和地方諸侯王複雜博弈的漢初政局中,很多大商人「連騎游諸侯,因通商賈之利」,在某種程度上成為中央集權的對立面。漢景帝時代的吳楚七國之亂就有一定的商業資本背景,分封的政體更有利於商人的利益。
七國之亂
漢景帝以武力解決七國之亂,武帝以「推恩令」瓦解諸侯王勢力之後,即便沒有財政危機,也必然要對有錢的商人階層動手,誰讓他們是韭菜呢!漢武帝朝廷對商人開始徵稅了,「元狩四年冬,初算緡錢」。何謂「緡」呢?《說文·系部》曰「緡,釣魚繁也。從系、昏聲。吳人解衣相被謂之緡。」《史記集解》中說:「緡,絲也,以貫錢也。一貫千錢,出算二十。」
所謂「初算緡錢」,就是在這一年,漢武帝朝廷準備對商人徵收營業稅,這一動議的提出者是有名的酷吏張湯。按照《史記集解》上的說法,這一次計劃徵收的稅率是2%,即「一貫千錢,出算二十」。
推恩令
元狩四年(前119年)的這一次徵稅方案並不成熟,加上遭到了大司農顏異等人的反對,最後並未得以貫徹實施。到了元鼎元年(前116年),這種徵稅方案才真正得以實施,史稱「算緡令」:
公卿言:······異時算軺車賈人緡錢皆有差,請算如故。諸賈人末作貰貸賣買,居邑稽諸物,及商以取利者,雖無市籍,各以其物自占,率緡錢二千而一算。諸作有租及鑄,率緡錢四千一算。非吏比者、三老、北邊騎士,軺車以一算。商賈人軺車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
根據上述材料,「算緡令」的徵稅對象包括:賈人、囤積商和高利貸者,無論有無市籍,就手中貨物自己估價折算,稅率為6%。對於手工業者包括金屬冶煉、買賣商人,按照存貨折價以3%計稅。
漢武帝時期疆域
從稅率看,這一次實施算緡令,稅率比之前「初算緡錢」有所提高,而且政府對於隱匿財產和經營不報的又很嚴厲的懲罰,規定「匿不自占,占不悉,戍邊一歲,沒入緡錢。」
除此之外,朝廷還有一個很惡劣的鼓勵告密的辦法,「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將被舉報者一半的財產作為給告密者的獎勵,這就是臭名昭著的「告緡令」。政府還大力打擊商人佔有土地,規定「賈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屬,皆無得籍名田,以便農。敢犯令,沒入田僮。」
為了從商人手上搞錢,漢武帝還樹立了一個毀家裕國的典型——商人卜式。在「富豪皆爭匿財」的背景下,卜式願意拿出一半家產給朝廷當軍費,所以這位傳奇的畜牧業大亨得到朝廷的褒獎,進而官運亨通。
卜式
雖然「天子既下緡錢令而尊卜式,百姓終莫分財佐縣官」,即便如此,還有「告緡令」猶如一把利刃高懸在待宰的商人脖子上。根據《史記正義》註解:「武帝伐四夷,國用不足,故稅民田宅船乘畜產奴婢等,皆平作錢數」,可見算緡錢實施過程中徵稅對象逐步擴展到民田、房宅、車船、畜產和奴婢之上,完全超出初算緡錢的範疇。而算緡錢徵稅對象、納稅人之擴大,與告緡令有關。「其初亦只為商賈居貨設,後告緡遍天下,則不商賈而有積蓄者。皆被告也」。
算緡和告緡,儼然成為一場向全社會掠奪的搶劫!尤其是告緡令的實施,為朝廷聚斂了巨額的財富,「得民財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宅亦如之。」從而不但解決了財政危機,還有所盈餘,至於「縣官有鹽鐵緡錢之故,用益饒矣」。
上林苑
那麼朝廷聚斂來的財富全都用到了國防建設上了嗎?除了用之軍費,譬如修昆明池,訓練水軍對付南越國之外,還有很多是用到了其他地方。根據《史記·平準書》記載,朝廷搞到很多錢之後,「上林財物眾」,錢都進了皇家的上林苑,「上林既充滿,益廣」,於是「宮室之修,由此日麗」。
皇家花不完怎麼辦?「乃分緡錢諸官,而水衡、少府、大農、太僕各置農官,往往即郡縣比沒入田田之。其沒入奴婢,分諸苑養狗馬禽獸,及與諸官。」從商人階層搜刮來的財富當然首先是皇家拿去揮霍,修築宮廷苑囿;另外就是拿去收買官僚階層,用以鞏固專制皇權。
漢武帝的算緡和告緡,主要搜刮的對象是商人,那麼他就放過了農民嗎?莫非皇帝就真的那麼體恤農民?大錯特錯了!西漢的農民早就被人頭稅榨乾了,哪裡還有什麼油水呢?對於皇帝而言,民眾,無論是哪個階層的民眾,都是韭菜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