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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晃:書寫在荒唐的媒體時代

每周一位嘉賓

口述一段關於物件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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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公號| 惟物論

本期嘉賓 / 洪晃

洪晃,著名媒體人、出版人和專欄作家。曾為《三聯生活周刊》雜誌撰寫專欄。曾出版三本散文集《我的非正常生活》、《無目的美好生活》和《廉價哲學》。2018年出版了自己的第一本小說作品《張大小姐》。

我想說說寫書這件事吧。

我小時候就看著我外公章士釗寫東西,但是他寫東西跟今天的人寫東西比起來要更有儀式感。首先得有人給他研墨,因為他還是用毛筆寫字。第二呢,得有人給他把紙燙出來,因為原來的這些宣紙中間都有疊的印子,所以呢就像燙衣服一樣,得有人給它燙平了。我一般是做那個研墨的角色。據說我媽媽小時候也是那個研墨的角色,後來我媽媽就覺悟了,覺得這個是很「四舊」的一個東西,就去為國家做貢獻去了。研墨的這個任務就交到我的手裡了。旁邊呢就得有人把原來家裡存的宣紙都燙平了,鋪一張氈子在一個特別大的桌子上,然後老爺子就開始寫作了。

《柳文指要》

我外公那個時候寫的一本書叫《柳文指要》,我估計在座的所有的聽眾沒有一個人知道這本書。這本書是彙集了我外公對柳宗元文集研究的所有成果。他是特別喜歡柳宗元,研究了他的很多文獻。說老實話,我也很慚愧。這些東西,你問我,他的觀點是什麼?到底為什麼他這麼喜歡柳宗元?我也不知道。現在在社科院還有其他各大學的中文系裡頭,有些專門研究我外公章士釗的教授,可能他們更能講清楚這些淵源在什麼地方。我只能說我當時就是一個研墨的小孩兒。

那麼如果說你沒有聽說過章士釗這個人呢,也許唯一的你還見過章士釗這三個字的可能性呢,是因為一篇魯迅的文章。我外公實際上是一個文人,但是他這一輩子的話似乎經常做了點跟文人沒關的事。比如說他當過律師,他還當過一個教育總長,當教育總長這事是在北洋軍閥的時候,所以得罪了魯迅先生,然後魯迅先生就寫過一篇文章叫《痛打落水狗》(註:魯迅的文章為《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我在上小學的時候,《痛打落水狗》是我們的教科書的一部分,在「痛打落水狗」這段話的這個「狗」字的右上方就有一個小圓圈的「注」字,然後你要到這一頁的最底下看,你就會看見一行註解:1、落水狗是指當時的教育總長章士釗。

正在寫作的章士釗,拍攝於1960年代

我外公就一直覺得這個事情很荒唐,因為他只是做了一個教育總長必須要做的事情,就是制止學生上街遊行。但是為什麼就成了「落水狗」了?而且後來變成全中國小學生教科書,尤其是他的外孫女的教科書裡頭都要這麼寫的一個稱呼。我覺得他可能會覺得鬱悶吧。所以他有時候寫著寫著寫累了呢,就會躺在床上,然後仰著天看著天花板,搖搖頭。說一句話:「荒唐!」再想一想,然後再搖搖頭,又說:「荒唐!」

我永遠不知道他在說誰荒唐?還是什麼事荒唐?是不是我研墨研得很荒唐還是怎麼樣了?我不知道。但是我覺得可能這件事對他來講還是挺在意的吧,他覺得他很無辜吧,所以呢這個是我外公寫作的狀況。

我媽媽後來也寫東西。但是,我媽媽剛開始是教書的,是教英文的,後來又是在外交部做外交官。我媽媽叫章含之,寫過一本暢銷書叫《跨過厚厚的大紅門》,我媽媽寫書的狀況我就不知道了,我覺得她寫書的狀況應該沒有像我外公這麼惆悵。她一直有一個特別好的出版人,是上海文匯出版社的主編叫肖關鴻。那麼,肖關鴻先生是那種特別好的編輯,經常會給作者打電話,很親切地像兩個老鄉一樣,用上海話聊天。他們倆就經常用這樣的上海話很嗲地在那兒聊天。有一個好編輯可能是對我媽媽很大的幫助,而我外公當時就沒有這麼一個編輯去幫他編《柳文指要》,可能也就會寫得挺鬱悶的。

章含之(前排左二)陪同尼克松在中國訪問

我母親寫書的時候,實際上除了能夠跟肖主編一塊兒用上海話聊聊天之外,她寫書的時候最喜歡做的一件事兒就是做各種各樣的晚宴,去招待她的老同學和老朋友。這裡面還包括很多我的繼父喬冠華的老朋友,比如說像黃宗英啊,丁聰啊。這些老一代的文人都是在上海呆過的,所以,他們就特別喜歡我媽媽給他們做老式的上海菜吃。我記得有的時候我媽媽寫著寫著書,就會接到一個電話說:「唉呀,章含之啊,我們好久沒吃你的賽螃蟹了,是不是應該聚一聚了?」然後,我媽媽就會中斷寫作。

我媽媽跟我說,其實跟這些人聚會是特別有用的。因為寫東西的時候是需要聊天的,而且這個聊天的過程會帶起來很多記憶。這些老先生們來了之後也都特別客氣,說:「含之啊,是不是又打攪你的寫作啦?你看,我們又來麻煩你了!但是,真的是想你啊!想你們家的好吃的呀!」

我媽媽就跟他們說:「其實呢,你們沒打攪我。有時候跟你們聊天,我還能多想起來一些以前的事情,寫到回憶錄裡頭去。」這以後,大家打電話就不再說「我想吃賽螃蟹」了,就說:「你最近還忘了什麼事嗎?需要人家提醒一下嗎?」所以就很有意思。

洪晃與她的母親章含之

我特別喜歡,而且羨慕和這些老一輩文人打交道的過程。他們有電話,但是他們還是在用書信。有很多時候他們雖然都在一個城市,都有電話,但是他們還是會寫信。我覺得那鋼筆字寫在紙上的東西總是沉甸甸的。可惜後來沒有組織出來,我希望我們家在裝修完了之後,我能一點一點整理出來。有好多他們之間的書信的往來,我都覺得特別珍貴。

我從小就覺得我想寫東西。我記得我最想寫東西的時候,應該是剛剛初中一年級的時候。那時候我們有一個作文題目,是看了魯迅的那個祥林嫂,要求由其而來寫一個故事。我當時就寫了一個故事是祥林嫂沒自殺,然後發生了什麼故事。我現在記不得當時怎麼寫的了。我自己寫完了特別得意,覺得我寫的特別好。語文老師也覺得我寫得不錯,但是思想好像有點反革命。

所以,老師說:「那篇文章你還是拿回去重寫吧。」他說:「你也不算一算,如果祥林嫂不自殺的話,到她多大歲數時就已經解放了,那解放了祥林嫂應該過的是幸福的生活。」而我好像把祥林嫂寫的又嫁了人,還是特痛苦的那種感覺。反正老師覺得我這不對,認為她如果能活到解放,她就是一個非常happy的農村婦女了呀!我說:「噢!OK。」

所以那個時候就想寫東西,但是之後我就再也沒想過寫東西,因為老被別人說寫東西活不下去,養活不了自己。你要不然就找個報社當記者,現在據說當記者的工資和伐木工人一樣,是全世界最低的工資那一層。所以,我就怕自己吃不上飯,這也是挺鬱悶的一件事情,這是第一。第二的話,我不想寫讓人看了就睡著的那種東西。

曾獲普利策新聞獎的著名華裔攝影師劉香成

但是我一直想寫,後來撿起來寫作的事,得要感謝一位攝影師叫劉香成。他現在是在上海做了一個攝影博物館,他那個時候在香港要做一個雜誌,叫《中》。於是,他在北京找專欄作家。我就毛遂自薦地說:「我來給你寫吧。」他說:「好吧!」然後,我就開始給他寫。這是我第一個專欄。

那麼同時我寫了兩篇之後被朱偉看見了。朱偉當時在三聯生活周刊,他給我打一個電話,就這樣的話,我開始給三聯生活周刊寫一些東西。可能寫到比較讓大家覺得這孩子會寫東西的時候,就是因為我寫了那麼一篇小散文,當時大家還轉得挺多的。

當時還鬧過一個誤會,因為《新周刊》要給我做一個採訪,記者上來就說:「洪晃,你曾經寫過一篇文章叫上半身和下半身,你現在能不能講講你的上半身和下半身?」

我心想,這什麼狗屎記者?上來就這麼八卦!上來讓人家講上半身和下半身!我說:「你要我講什麼呀?」

然後,他說:「就講一講你的上半身(生)現在怎麼樣,你下半身(生)現在還有什麼安排?」

我說:「你下半身有什麼安排啊?!」

他就說:「你什麼意思?」

我說:「我沒什麼意思。哪有上來問人家上半身有什麼安排,下半身有什麼安排的?」

他說:「不是!我是說生命的生,上半生和下半生!」

我說:「噢!我已經到講下半生的時候了……」

所以,我原來自己寫散文的時候,就經常有這種亂七八糟的事情,還挺好玩的。

可能差不多七八年前吧,我就發現我沒話說了。因為我覺得太多的惡意的吐槽,太多吐槽是為了眼球,而不是為了說事,而且沒有觀點,就是為了罵人,就是為了損人不利己,我就不敢再去說什麼了。

這就像今天在微信公眾號上,突然間有一篇文章出來,說「高曉松:我知道李勇死亡的真正原因。」然後高曉松出來闢謠說,他從來沒有說過這句話。我就比較鬱悶,就是因為我不知道這些寫公眾號的人,這些寫文章的人是為了什麼?就是為了眼球嗎?就是為了一時間這個東西能衝過一個10W+的閱讀嗎?那又怎麼樣呢?

高曉松在微博上怒斥造謠者「可恥!」

為什麼要去把另外一個人的生活顛倒,把謊言傳出去。它根本是一個不屬實的捏造。按照一個媒體人的起碼要求就是不造謠,不傳謊話。那些沒有任何證實的東西可以傳到互聯網滿處都是,所以,我就覺得我沒法發聲了。在這種環境中,我再去評論現實,這就是一個很荒唐的事情,因為你評論的現實很可能不是現實。你評論了半天到最後這事是假的。

網路的傳播力量可比一篇魯迅文章的傳播力量要廣得多,你很可能毀了一個人,很可能在這過程當中有人自殺了,有人投河了,各種各樣的事情都可以發生的。所以我覺得做媒體的人得有良心。在一個沒有良心的媒體狀態下的話,你沒法去進行評論。這種媒體環境雖然特別荒誕,但是逼著我也不寫散文了,我乾脆寫小說就行了,反正小說都是假的,對吧。然後,最可笑的是所有人現在開始問我:「你小說裡頭這個哪些是真的?」

洪晃的第一部小說作品《張大小姐》

所以,我覺得我現在處於崩潰的邊緣。

開完小說的發布會,回到家我就有點累了。但是我不知道為什麼,我腦子裡頭出現的第一個印象,就是我外公躺在床上,看著天花板,說:「荒唐!荒唐!」我不知道為什麼,會在我自己應該興高采烈的新書發布,又是採訪,又是朋友來助興的時候會這樣。我就算是累,也應該是像我媽媽發書的時候,那感覺還是很興奮很高興的。但是我的第一個印象就真的是我外公躺在床上說荒唐這兩個字。

所以,我是覺得自媒體本身不是件壞事。但是做自媒體人的素質很重要。你不能為了眼球去編,你不能夠為了diss去diss,你不能為了眼球而diss。你要尊重一個東西,就是事實真相。如果沒有事實真相,而且不尊重事實真相,我覺得沒有權利當媒體人,因為這是一個做媒體人最基本的條件。

下期嘉賓 / 苗圃

苗圃,影視演員。2003年,參演長篇電視劇《五月槐花香》,並憑藉該片獲得2005年 「飛天獎」最佳女演員提名,2006年主演《范府大院》,2008年主演電視劇《走西口》。2011年主演電視劇《穆桂英挂帥》,該劇2012年榮獲最受觀眾喜愛的電視劇獎項 。

(本文部分圖片來源於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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