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和狗在古代的地位為何大不同
貓和狗同是寵物,差別卻有些大。歷史告訴我們,這種差別不是一天形成的。
常見的家養動物中,最早被馴服的就是狗。浙江餘姚河姆渡遺址出土過家犬骨架化石,距今七千餘年,其祖先麥芽西獸可以追溯五千萬年前的始新世,歷史不可謂不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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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們就這樣被馴服,是因為和人類達成了合作。有專家推測,早期人類常常將獵物的骨頭扔到洞穴外去,因此吸引來了中華縞鬣狗,它們有骨頭吃,也發揮了一些作用,比如嗅到劍齒虎和拉氏豪豬等人類天敵的氣味,就會發出警告。久而久之,它們不僅學會了看家、搖尾巴要骨頭,可能還學會了狩獵。
所以狗對人類最初的意義,就是有用。在古籍中,狗只有發揮了作用,才會被記上一筆。比如被吃。揚之水先生考證了周天子所用的「八珍」究竟是什麼。《周禮·膳夫》中寫到周天子「食用六穀,膳用六牲,飲用六清,羞用百有二十品,珍用八物,醬用百有二十瓮」,八珍就是八種珍貴的食物,名字都很奇怪,揚之水先生說其中的「肝膋」,就是取狗的肝臟一副,外面裹上狗的網油,調味而成。而八珍中的至少六珍,吃的時候要配以醯醢,也就是肉醬和調味汁,這其中當然少不了狗肉醬。
《楚辭》之《招魂》中有「醢豚苦狗」,其中的苦狗可能是膽汁浸漬的狗肉,也可能是燉狗肉蘸苦醬,總之在當時的楚國和越國,狗肉不是上不得席的料理,是常常要吃到的。《晏子春秋》中也有一個故事,齊景公的獵犬死了,景公傷心,要將獵犬入殮下葬,朝野一片嘩然。晏嬰勸慰了景公一番,讓他乾脆「趣庖治狗,以會朝屬」,辦一席狗肉宴,吃哭悠悠眾口。
再比如打獵。田獵可能是狗生的主場,其次是牧羊。《呂氏春秋》里有這樣一句:「齊有好獵者,終日不得獸,入則愧其友,推其所以不得獸,狗惡故也,欲得良狗則家貧,家富則求良狗,得狗則數得獸矣,非獨獵也,百事皆然。」
說齊國有個打獵愛好者,什麼都打不到,很羞愧地跟朋友說起此事,推測是自己家的獵犬不好,獵犬不好是因為沒錢買好狗,如果他有錢,就可以買好狗,就可以多得獵物,這就是中國版的馬太福音。
《漢書·賈誼傳》中提到豫讓,說他「行若狗彘」,不是罵他,是誇他忠義,「故主上遇其大臣如遇犬馬,彼將犬馬自為也,如遇官徒,彼將官徒自為也。」《論衡》也提到獵犬,說如果獵犬在山林中,主人找不到它,只要大聲呼喚,獵犬就會「鳴號而應其主。」人跟狗不是同類,能應答乃是因為狗能識主。
再比如出生入死,跑得快,能忠於事。有一句成語叫「韓盧逐塊」,《戰國策》、《史記》中都有:「譬若施韓盧而搏蹇兔也」,是說韓國有黑色名犬,是一等一的獵犬,逮兔子一絕。韓盧能被記一筆,只是因為它跑得快。
同樣的,陸機有一條狗取名黃耳,它能於青史留名,只是因為它能送信。陸機在京師做官時,和家中久不通xiaoxi ,就派黃耳帶著書信賓士回家,取了來信再賓士而返。陸機是上海人,黃耳是城際獵犬,又名加西亞。
再比如辟邪。古人相信白狗能辟邪,據說周穆王的白狗,能走百里,執虎豹,不知道是什麼品種;比如白狗盤瓠建立了國家,成為三苗的祖先;再比如晉太康七年,天郊壇下,有白犬,高三尺,光色鮮明。恆卧,見人輒去,時人以為祥瑞。
漸漸地,白狗有神異,可辟邪的形象就深入人心。《風俗通》說秦始皇曾經殺狗,以狗血塗四門。又說東漢時殺白狗,以狗血門戶,是正月里一項常規慶祝活動。葛洪直接吃白狗,還說白狗最大的作用就是能使白髮轉黑。
以上所有的故事中的狗,之所以被記錄,都是因為其功能性,要麼好吃,要麼好用,絕沒有誰會費幾個字的筆墨記一筆——狗狗好萌啊。古人似乎認為狗有用,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以致於若自己犯了重病,無法為主子盡心竭力辦事,就叫做犬馬病,比如《史記·汲鄭列傳》:「臣常有狗馬病,力不能任郡事。」或者唐順之《告病疏》:「不幸臣有狗馬之疾……痰火、怔忡、眴瞀諸證時時有之。」
貓就不一樣。人和狗是從合作到馴服,被人類施加了種種要求,貓則自始至終和人類就是合作關係,卡洛斯·A·德里斯科爾、朱麗葉·克拉頓-布羅克等學者甚至認為是貓自願和人類生活在一起,因為貓在人類那裡看到了機遇,而人類對貓咪的馴服可能剛剛開始。
證據有很多,其中有兩條尤其值得一說,一是貓咪是專性肉食動物,完全喪失了消化碳水化合物的能力,無法品嘗甜味,為什麼人類要消耗稀缺的肉食來餵養它們,而其他家養動物都沒有這種待遇;二是和早就被馴服,為了執行不同任務而被馴化成了不同的功能品種的狗相比,不同品種的貓之間的個體差異要小得多,因為它從來不需要人類幫忙尋找食物和配偶,所以馴服的速度要慢得多。一萬多年來,家貓的基因與祖先非洲野貓相比,除了毛色、體型外,幾乎沒有其他任何差異。
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被偏愛的都有恃無恐。目前已知最早的貓和人類生活的證據,是塞普勒斯島上的一具貓的遺骨,距今約9500年,它是和一個性別未知的成年人合葬的,說明它從進入人類社會開始,就是寵物。
最出名的例子,還是埃及人。公元前525年的培琉喜阿姆(Pelusium,古埃及地名),埃及人與波斯人正在交戰,眼看埃及人就要取得勝利,只見波斯人將貓咪們持在胸前,作為盾牌,埃及人因為怕傷到貓,選擇了撤退。希臘史學家希羅多德記述說:「公元前525年,波斯帝國國王岡比斯為了征服埃及,率領大軍,騎在駱駝背上穿越90千米的沙漠,來到埃及的前哨站培琉喜阿姆,在那裡與埃及軍隊遭遇,但後者竟因波斯人盾牌上畫的聖貓像而不願進行反擊。」希羅多德還說:「在埃及,如果誰家的貓壽終正寢了,主人必將剃眉致哀;如果誰家宅子不慎發生火災,主人通常先搶救家裡的貓。」
公元前60年,一個羅馬士兵駕馬車在城中賓士,不慎壓死了一隻貓咪,他很快就知道錯了,因為埃及市民潮水般湧向他,要求他為貓償命,法老托勒密十二世面對強大的外交壓力,還是不得不對這名士兵執行了死刑。埃及人還有貓女神巴斯特和其他神變成貓的種種神跡,以及貓乃伊。
希臘人也是貓奴,事實上貓奴的英文「ailurophile」就來自希臘語,是「α?λουρο?」(貓)和「φ?λο?」(寵愛)兩個詞的合併。羅馬人也不例外,沒有他們的愛貓成性,埃及家貓也不會被帶到歐洲去,又被帶去了新大陸。
既然古文明對貓的態度如此一致,那麼古中國人自然也不能例外。唐朝的宮殿里,是常有貓的一席之地的,這些名喚「狸奴」的貓在園中嬉戲玩鬧,李商隱有詩曰:「鴛鴦瓦上狸奴睡」。唐宮中也不是沒有狗,《酉陽雜俎》記載,唐玄宗一次下棋,楊貴妃把自己的拂林狗放在一邊,唐玄宗眼看要輸,這隻巴兒狗上去把棋局攪亂,玄宗很開心。這是西亞來的舶來品,據說是高昌國的貢品,本地狗可沒這待遇。
貓什麼都不用做,是純粹的審美對象,有時是詩意的——「牡丹影晨嬉成畫,薄荷香中醉欲顛」;有時是頑皮的——「閑折海榴過翠徑,雪貓戲撲風花影」;有時是閑適的——「然獨倚闌干立,花下狸奴卧弄兒」。狗就不行,只有勞作,沒有詩意,也不能輕易頑皮,容易被燉,而且大部分時候都累得跟三孫子似的,閑適不了。
古人喜歡貓,要給它們立譜,尺玉宵飛練、哮鐵、戛金鐘、踏雪尋梅、金被銀床、銀瓶拖槍……幾十個品種,林林總總,煞是好看。狗就沒這待遇,它們等啊等,終於盼來「明主」,康熙命郎世寧為自己的十條愛犬作《十駿犬圖》,也算為狗的歷史地位奠下了基礎。這十條狗的名字也都好聽,霜花鷂、睒星狼、金翅獫、蒼水虯、墨玉璃、茹黃豹、雪爪盧、驀空鵲、斑錦彪和蒼猊,可惜品種上單一了些,除了一條獒,其餘九條都是中華細獵犬的亞種,合著還是為了打獵。狗狗啊,真是一日不得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