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漢奸被判死刑,槍決前拿出一物,立馬無罪釋放
原標題:女漢奸被判死刑,槍決前拿出一物,立馬無罪釋放
二戰期間,日本在我國犯下了許多滔天罪行,在無數戰士的英勇奮戰下,才終於把侵略者趕出了國門,抗日戰爭之所以打得這麼艱難,很大一部分原因在於漢奸。抗戰勝利後,那些充當日本走狗的漢奸也受到了應有的懲罰,但有一個女漢奸本應被槍決,卻因為這件東西,被免去了死罪。
此人名叫李香蘭,1920年生於中國遼寧,她還有一個名字叫山口淑子,而李香蘭這個名字還是來自他的養父李際春。從少年時期,她就開始學習唱歌,並拜一個俄羅斯人為師。1938年的時候,她被日本人發現,由於長相出眾, 歌喉動聽,於是「偽滿洲電影協會」對她進行大肆宣傳和包裝,很快他就在中國紅起來了,並且演唱了許多經典的歌曲,《夜來香》就是最經典的一首,至今還在傳唱。
李香蘭是偽滿洲一首捧紅的歌星,自然是要為日本人做事的,而日本人要她做的事,就是用文化迷惑中國人。她的歌聲傳遍敵占區的時候,她又開始轉而拍電影,而這些電影依然是為日本做宣傳,企圖用這些電影粉飾日軍對中國人的罪行,減少國人對日本的仇恨,從而徹底控制奴役國人。這種文化漢奸的威力,比日本的炮火還要厲害。
在中國人眼中,李香蘭是演繹界的當紅花旦,而在日本人眼中,她是穿著中國服飾的日本人,在中國人面前粉飾日軍的罪行。李香蘭的漢奸身份,毫無疑問。而她的演繹生涯,伴隨著抗戰勝利也走向結束。1945年日本投降,李香蘭也以漢奸的罪名被逮捕,並判處死刑。可是,就在準備槍決的時候,她的朋友拿出李香蘭的身份證明,向法庭證明李香蘭是日本人,不能定為漢奸罪。因此,法院改變了判決,判李香蘭無罪,併當庭釋放。
當人們聽到李香蘭被無罪釋放時,紛紛要求法院重新判決。法庭上,李香蘭哭得梨花帶雨,不斷地鞠躬致歉,還演唱了人們熟悉的歌曲,最終,中國人被她打動了,決定饒恕她,並放她回國。中國人的善良,怕是沒有一個國家可以比了。回到日本後,李香蘭繼續從事演藝事業,晚年時還發表文章,反對日本首相參拜靖國神社,理由是「那會深深傷害中國人的心」。
2014年,李香蘭逝世,享年94歲。晚年的李香蘭,為中日友好關係作出了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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