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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但是《亮劍》中的李雲龍卻屢次抗命?

原標題:都說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但是《亮劍》中的李雲龍卻屢次抗命?


文/炒米視角


在《亮劍》中,李雲龍屢次抗命是不爭的事實。但是最大的懲罰也莫過於被罷職,去被服廠當廠長。用現在的話說,勒令卸甲,轉業地方。我們具體分析一下李雲龍的抗命行為。


第一次是紅軍長征過草地時,違反上級命令,公然縱兵搶糧,因而被降職炊事班去背黑鍋了。


(這是李雲龍後來吹牛的時候的口述,李雲龍甚至把這個當做是自己的光輝的歷史。)


的確李雲龍這一次公然縱兵搶糧,違反了上級的命令,違背了紅軍的群眾政策,帶來了不良的後果。但是最關鍵的一點是,他保住了整團的有生力量和戰鬥力。在當時的情況下,很多部隊即便不被圍困死,也會餓死累死。


1933年10月10日,中央紅軍第1、第3、第5、第8、第9軍團及中央、軍委直屬隊共8.6萬餘人,從江西省瑞金、古城等地出發,到1936年10月,紅軍3大主力(紅1、2、4方面軍)在甘肅會寧會師的時候,紅軍主力已經不足3萬人。損失了其實不止5.6萬作戰部隊,要知道一路上還有新加入的血液。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第一位的應該是保存革命力量。


因此從這個最根本的角度來看,孰輕孰重?孰功孰過?李雲龍這個錯誤犯得到底值得不值得?很顯然李雲龍遵從了第一條件優先。


第二次是蒼雲嶺戰鬥,違背上級命令的突圍路線,帶兵從正面突圍成功,並一炮幹掉坂田聯隊指揮部!


這次抗命事實上是問題最為嚴重的一次,也是讓副總指揮決定不慣著他的一次。這次抗命不在於結果,而在於李雲龍抗命的行為。


因為隸屬於129師386旅的李雲龍部新1團,他是中央軍委直屬部隊,主要骨幹都是紅軍長征時期的嫡系中的嫡系,王牌中的王牌。他們的意義就是對革命的無限忠誠,對上級命令的不折不扣。


所以這一次,為什麼李雲龍會覺得冤枉,而副總指揮必須要拿丁偉換掉李雲龍的原因所在。李雲龍覺得山地包圍戰,小日本兵力又無法展開,他們又不懂」圍三缺一」,所以從哪裡突圍不是突圍啊?而且自己還幹掉了坂田聯隊的指揮部,這還不得升老子的官?



但結果就恰恰這立功最大的一次,自己受罰最重。要不是因為缺少基層指戰員,李雲龍很可能就要用自己的職業生涯為自己這次錯誤買單了。

第三次是在日軍動作意圖不明之際,違抗上峰要求獨立團前去駐防保衛總部安全指令,私扣了一個營伏擊了日本的戰地觀摩團。


因為這一次日軍動作很大,但是戰略意圖不明。這就不得不讓指揮部擔心總部首長們的安全。因此急調獨立團速去協防,這是死命令。


而李雲龍當時正在最前沿,敏銳的戰場嗅覺,讓他判斷出,敵人不是沖著自己來的,而是極有可能針對總部機關。如果真的針對總部機關,那就是在總部機關邊上再放兩個團,也是無濟於事的。所以李雲龍決定自己一定要留在敵人的屁股後面,看個究竟。


正是這種近乎神技的戰場判斷能力,不但讓李雲龍網了一兜大魚(整包日軍戰地觀摩團),還從根本上解決了總部機關面對的被偷襲的風險(戰地觀摩團都沒有了,山本一木還表現給誰看呢?)


對於此次抗命行為,一開始旅長恨不能立刻槍斃李雲龍,一旦趙剛的兩個營頂不住,這一壺可不是李雲龍能夠擔待的,搭進自己也未必能解決問題。但是結果徹底顛覆了,李雲龍的抗命,不但重創了敵人,還拯救了總部機關。


如果不是李雲龍這次抗命,弄不好結局將異常慘烈。獨立團都打光了,可能總部機關也保不住。但是實話實說,李雲龍的確膽子太大了一點,把總部首長都壓進了「賭注」。


也就是這一次,讓總部首長們認識到,對於這樣的軍事天才,只能放養,不能圈養。只有放養,才能發揮其長處。所以這一次功過相抵,不獎不罰。


幹掉敵人一個由華北日軍軍官組成的戰地觀摩團?你這是神劇吧?還真不是,王近山的」韓略村整殲整個的日本戰地觀察團」可以了解一下。


李雲龍不單單戰場抗命,而且隨心所欲,不上級彙報,私自行動。



為了老婆可以自作主張攻打平安縣城;為了給和尚報仇,鎖了孔捷,踏平黑雲寨。這些都是上級給他慣出來的。但同時也是大家最喜愛的李雲龍有血有肉的地方。


但是李雲龍抗命也好,私自行動也罷。他有本事將自己抗命的爛攤子收拾好,而且收拾得更完美,達到甚至超出上級的預期的戰略目標和戰略要求。


文/炒米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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