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產權房可以上市交易了!事情似乎沒那麼簡單……
來源:鳳凰網房產廣州站 作者:賴彥卿
這一次,廣州首個共有產權住房真的來了!
日前,《廣州南沙新區試點共有產權住房管理辦法(暫行)》正式印發,有效期3年。
早在今年4月,經廣州市政府批准,符合南沙新區「1+1+10」重點產業促進政策體系領域緊缺型人才和港澳青年可申請購買一套南沙新區共有產權住房。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以購買南沙新區共有產權住房的60%產權,所購住房只能用於自住,不能用於出租、抵押,五年內不得轉讓產權。
目前,廣州首個共有產權住房項目——南沙首築花園17棟高層住宅外立面已基本完工。自售商品房部分已正式對外接待!
首築花園項目位於明珠灣珠江東組團鳳凰三橋南側,總建築面積約14.5萬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築面積約10.4萬平方米,容積率1.8。南沙新區首批共有產權住房戶型以三房兩廳為主,單戶面積為101-142平方米。
該項目高層住宅為兩梯三戶,包括101㎡、116㎡和119㎡三種戶型,均設計為三房兩廳兩衛。
首築花園項目交通十分便利,15分鐘車程可達區政府、萬達商圈、金州商圈,更毗鄰首條全地下市域地鐵快線:廣州地鐵(快線)18號線,7站可直達廣州東站。
對比京滬已經公布的共有產權房項目,廣州的共有產權房試點有什麼不同呢?
廣州房地產資深專家黎文江表示,目前南沙的共有產權房更多的是作為區政府引進產業人才的籌碼,因為針對的是高端人才,所以這個群體肯定不會很大,對廣州整體樓市影響也有限。他同時認為,與其向高端人才提供共有產權房,不如考慮以高級人才公寓配租或者購房補貼的形式,這樣給對方的市場選擇也更大,起到的效果有可能更好。
克而瑞廣州首席分析師肖文曉則認為,從國家到省里的政策都在推進共有產權房,因此廣州開展試點,也是落實政策的一種姿態。而共有產權房之所以選在南沙試點,有一個重要的背景是南沙土地供應豐富而且對產業的發展渴求程度較高,而在廣州其他區,這兩個條件不一定具備,因此在全市推廣的可能性不大。
總而言之,廣州在京滬之後也推出共有產權房試點,在一定程度上豐富了目前的住房供應體系,成為多元化供給體系的有益補充。
何為共有產權房?
共有產權房,即通過共有產權的方式,政府將其持有的部分產權的「使用權」讓渡給首次購房人,減輕其購房壓力。
只要符合購買條件,就可在南沙購買一套共有產權房,購房人所持產權份額應超過50%,但不高於80%的比例和政府共持產權。
哪些人可以申請購買南沙新區首批共有產權住房?
(一)符合南沙新區「1+1+10」重點產業促進政策體系領域工作滿一年以上且在南沙無自有產權住房的緊缺型人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
1.具有「985工程」、「211工程」大學或「雙一流」大學及學科,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的,或經教育部認證的全球前300名國(境)外大學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
2.持有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持有相當於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3.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所從事的工種(崗位)符合我市緊缺工種(職業)目錄的人員。
在南沙無自有產權住房,35周歲以下且具有經教育部認證的大學學士及以上學位的港澳青年,能提供在南沙區域有效的工作、學習和居留證明的。
除此之外需要注意的是:
1、個人可購份額為50%~80%之間;
2、價格會低於同區商品房;
3、非自己購買部分每月要給租金;
4、共有產權住房在限售期內不能「上市」交易、內部流轉和出租等,購房人取得不動產權證未滿5年的,不允許轉讓房屋產權份額,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的,可向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提交申請,由區住房保障中心或其委託機構回購
共有產權住房購房人取得不動產權證滿5年的,可上市轉讓其所購買的房屋產權份額。流轉方式有內循環方式和外循環方式等兩種。
內循環方式
內循環方式流轉是指,購房人在區住房保障中心建立的網路服務平台發布轉讓所購房屋產權份額信息,轉讓對象為其他符合共有產權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
新購房人獲得房屋產權性質仍為「共有產權住房」,所佔房屋產權份額比例不變。
外循環方式
外循環方式流轉是指,在共有產權住房房源相對充裕的情況下,購房人和區住房保障中心經協商一致,可共同向其他符合本地住房限購條件家庭轉讓房屋。
新購房人取得商品住房產權。原購房人和區住房保障中心按照所佔產權份額獲得轉讓總價款的相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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