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店要給音集協合作方3萬紅包?版權費外KTV再曝內幕
「聽說除了11月下架的6000多首歌,12月份還要下架2000多首,生意更加不好做。」
以「音集協要求KTV刪除6000多首歌」作為導火索,KTV行業的訴訟糾紛愈演愈烈。如今,音樂版權亂象的矛頭再次指向音集協的代收費機構天合集團。
近日,記者接到來自廣東的多位業內人士爆料稱,近十年來,KTV每開一家新店都要向天合集團相關負責人交3萬-5萬元不等的「開業紅包」,否則無法簽署「著作權許可合同」。與此同時,近日在網上流傳的一份署名為音集協代理總幹事周亞平的內部信,同樣指出天合集團在代收費過程中存在不開發票、侵吞版權費、私刻公章等亂象,並稱「天合集團拖欠一年多不給音集協結算版權費,使音集協無法向會員進行分配。」
「上述版權收費亂象已導致KTV行業存在巨大的經營風險」,接受記者採訪的多位業內人士表示,呼籲國家版權局或文化部門出面管理,以保障權利人、KTV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今年交齊60萬「版權費」
仍面臨200萬侵權索賠
11月26日,一名在廣東從事KTV行業超過20年的何先生向南都記者爆料稱,其在2018年通過天合集團向音集協交齊了將近60萬的「版權費」,卻仍面臨接連不斷的侵權訴訟,被索賠金額高達200萬。
「一直以來天合公司代音集協向KTV收版權費,佛山這邊的規則是:1月份收上半年1-6月份的費用;7月份收下半年7-12月份的費用」,何先生稱,其在廣東省內有12家KTV連鎖店,共計有將近1000個包間。據何先生透露,天合方按照每個包間一天5元來計費,但具體執行時會給出一定折扣,實際收費為「一年一家KTV交5萬元左右的版權費,12家連鎖KTV每年交將近60萬版權費。」
爆料人提供的KTV與廣州天河
音集協簽署的合同確認書
據何先生透露,此前也遇到不少唱片公司的起訴,均由天合集團處理,「四五年前,有唱片公司就起訴過我們,但是天合幫我們打贏了官司。但是現在開始行不通了,準確來說,前兩年就開始行不通了,我們的官司就開始敗訴。」
儘管2018年的「版權費」已經如數交給了天合集團,但何先生表示,其12家KTV目前均面臨四家唱片公司或者版權人的侵權起訴,如果敗訴,共計需要支付高達200W的賠償款。「11月29日收到最新的判決書,來自索隆唱片公司的起訴,一家KTV要賠償47000元,我12家店都要交錢」,何先生稱,目前中廣文博也寄來了律師信。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一家來自蘭州的KTV店主近日向南都記者爆料稱,截止到今年11月份,音集協代理總幹事周亞平控股的鳥人藝術推廣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鳥人公司)仍在蘭州向KTV發起大規模的侵權訴訟,其中包含已經向音集協交過版權費的KTV,「鳥人公司在上半年已經起訴過一批KTV了,10月份到11月份之間鳥人公司發起了第二批起訴,包括我們的KTV在內。」
據上述KTV店主提供的材料顯示,鳥人公司起訴一家KTV的賠償金額接近6萬元,截止到10月25日仍在向KTV發起新的訴訟。
音集協代理總幹事周亞平控股鳥人公司在蘭州向KTV發起的侵權訴訟
奇怪的是,一周之前,周亞平曾表示,以鳥人公司名義提起的訴訟早在今年6月份已叫停,「在我今年6月進入協會的領導層之後,為了迴避公私相關利益,鳥人公司以自己名義提起的訴訟已經叫停了,現在還在處理的案子都是此前已經啟動並正在訴訟程序中尚未完結的案件。」
多家KTV自曝行業潛規則:
開業要交3萬元「現金紅包」
另一家來自佛山的KTV店主李先生同樣向南都記者表示,其運營的兩家KTV每家一年要向天合集團交4萬-5萬元的版權費,「天合集團代表的是音集協,我們相信與音集協簽署的著作權許可合同,就能合法使用曲庫。」
但值得注意的是,南都記者從佛山地區的多家KTV店主處了解到,在佛山和中山市,每開一家KTV都要排隊交「開業紅包」。
「羅先生是天合集團在佛山市和中山市的負責人,負責收取版權費,我們這邊KTV開張都要排隊給他包3萬-3.5萬的現金紅包,只收現金、不開發票」,李先生稱,「如果不給紅包,他會拖延著不給你簽著作權許可合同,我們遇到訴訟糾紛也沒人幫忙解決。」
據李先生透露,給的現金紅包越多,該羅姓負責人會在上交材料時減少KTV包間的統計數量,「因為版權費是以每間包間5元/天的價格收取,減少統計包間的數量就意味著在音集協的合同中可以少交部分版權費。」
對此,記者致電上述羅先生,其表示目前已經從天合集團離職,對「開業紅包」不知情。
但另一家知名KTV連鎖品牌的負責人同樣指出,其KTV開業當天需要給一名羅姓天合負責人現金紅包,另外還需要轉入5萬元到天合的賬戶,「交了以後,天合在收取版權費時會給KTV『減少房間數量』的優惠,最終版權費只需要3萬多,另外遇到法律糾紛天合會幫忙處理。」
記者此事致電天合集團,但該集團官方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音集協周亞平發內部信:
曝光天合集團扣留版權費?
在KTV商家曝光天合集團收費亂象的同時,近日,在網上流傳的一份署名為音集協代理總幹事周亞平發表的內部信同樣將矛頭指向天合集團。據說,該信此前在音集協內部傳閱。但關於這封信的出處,目前尚未獲得周亞平本人證實。
網上流傳的署名為音集協代理總幹事周亞平的內部信
「隨著版權市場的逐步成熟,天合集團及其子公司在收費中暴露的問題越來越凸顯,每年都會收到大量的卡拉OK場所對天合公司和音集協的投訴」,網傳的這封周亞平的內部信,主要反映的問題是,天合的版權收費人員收取版權費不開發票只收現金,並且到卡拉OK場所吃、拿、卡、要,店家通常對此敢怒不敢言。
此外,天合子公司要求卡拉OK場所將版權費分為若干份,併除簽署著作權許可協議外另行與第三方經營主體簽署服務合同,只將其收取的總金額中一部分提交給音集協作為版權費,其餘款項均被天合指定的其他公司收取;少數天合子公司有關人員私刻音集協公章從事違法活動等等不一而足。
周亞平在內部信中指出,導致音集協最終無法忍受的原因是,天合集團長期扣留版權費不給音集協結算,使音集協無法向會員進行分配。
「版權費中僅有的上交給音集協的金額存在天合集團及其子公司的賬號,音集協雖對該賬號參與共管,但是無法劃撥,而天合集團長期扣留版權費不給音集協結算」,網傳內部信稱,其理由就是要求音集協以簽署獨家授予天合集團收取MiniKTV(K歌小房間)版權費及獨家委託天合製作曲庫的協議為結算前提,否則不予結算。
此外,雙方在委託收費合同中約定的統一由音集協與使用者簽署許可合同、版權費統一匯往音集協收款帳號並由音集協統一開具發票的「三統一」至今也未能實現。
據來自廣東的多家KTV店主向南都記者提供的發票信息均顯示,收款方為廣州天合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天合集團在廣州的子公司),來自蘭州的KTV店家提供的材料顯示,收款方為天合文化集團有限公司。
「由於天合集團在卡拉OK版權收費市場上種種倒行逆施的行為均是以音集協獨家委託的收費單位之名行使的,所以所有的負面問題全部由音集協為其背黑鍋」,網傳的周亞平內部信稱,2018年6月其上任之前,音集協已處境艱難。
據悉,2018年7月24日,音集協起訴天合文化集團及部分子公司,要求解除雙方包括《服務協議》在內的多份合作協議,天合集團則在10月22日提出反訴,目前該案仍在審理中。
誰來收取版權費?
明年最大版權風險來自天合集團
音集協與天合文化集團之間的訴訟最終結果尚不可知,但對於眼下的KTV行業而言,由誰來建立正版曲庫、誰有資格收取版權費,則可能事關這個行業的生死。
「現在天合與音集協忙著打官司,相關部門還沒有介入整頓整個行業,在這個混亂時期,我們這些KTV目前最大的危機,是要獨自面對眾多唱片公司寄來的律師信。」李先生表示,據他們了解,目前沒有與音集協達成協議的唱片公司有40-50家,而這只是冰山一角。
「佛山五區有1200多家KTV場所,僅僅是索隆一家唱片公司,這1200多家KTV一年的訴訟賠償就可能高達6000萬,」何先生向記者透露,如今,另一家唱片公司菜之鳥也已在中山市發起訴訟、追討版權費,「眼下暫時還沒燒到佛山來,但我們已經收到菜之鳥律師的電話,讓我們給出一個交版權費的方案,如果不上法庭打官司,賠償費用還能打個七折。」
此外,有業內律師提醒,明年1月1日是音集協與KTV重新簽合同的時候,天合集團手上還有數千首歌的版權掌握在他們自己手中,如果沒有相關政策出來,明年對KTV經營者而言,最大的版權風險將是天合集團。
「我們目前面臨最大的困難是根本不知道哪一首歌沒有版權,」李先生透露。廣東晉元律師事務所律師麥劍飛表示:「KTV與音集協簽署的合同有不妥的地方,我看過KTV與音集協簽的合同,任何一份合同都沒有明確標明具體可使用的歌曲名稱、數量以及使用範圍,這在合同上都是沒有體現的,對被許可方而言,哪些歌曲會侵權或者沒有簽署合約,都是十分模糊的,雖然被許可方也有義務去審查哪些歌曲,但是往往很難去審查,其中往往會產生錯漏。」
據李先生透露,「聽說除了11月下架的6000多首歌,12月份還要下架2000多首,生意更加不好做。」
「目前,除了音集協和天合集團,還不斷有企業跳出來收版權費,究竟誰才是合法的收費主體?」對此,多家KTV經營者向南都記者呼籲,希望相關政府部門介入,「由版權局或者文化部等部門牽頭,我們現在只相信有政府背景的部門來收取版權費。」「隨著行業的發展,大家現在都有了版權意識。我們只希望有一個合理的、透明的收費標準,交了版權費之後,不會再被其他權利人以盜版侵權的名義起訴。」
來源:南方都市報
作者:馬寧寧 實習生 陳培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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