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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變成「透明人」的兇手是我們自己

原標題:讓我們變成「透明人」的兇手是我們自己


  ——本文系紅網第四屆全國大學生「評論之星」選拔賽參賽作品


近日,萬豪國際集團聲稱資料庫被黑客入侵,約5億名房客的信息或被泄露,泄露的信息不僅包括房客的信用卡信息,甚至涉及深度隱私。在此之前,中消協發布了《100款app個人信息收集與隱私政策測評報告》,矛頭直指幾大熱門APP的隱私條款存在泄露用戶個人信息的問題。(12月4日《企業觀察報》)

信息泄露事件是每年新聞中的「常青樹」,可能是見怪不怪,這些事件並未引起軒然大波,發聲的少數人也只是在指責企業或者政府的監管不力。當人們日常抱怨因隱私泄露帶來的困擾時,卻很少意識到,今天我們在大數據時代下的「裸奔」,正是由於我們將自己的隱私權一點點割讓出去。其實,讓我們變成「透明人」的兇手,正是我們自己。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這樣一個現象,當我們的人身安全或財產權受到損害時,眾人義憤填膺向多方追償,而作為基本權利的隱私權受到侵犯時,大多數人都是一罵而過。由於隱私權相較於其他基本權利具有後果的滯後性,大多數人對個人信息泄露具有了「包容心」。


就好比當我們的人身安全或財產權受到損害時,我們的利益當即之下就受到損害,而當我們接到騷擾電話或者垃圾簡訊時,大部分人更多卻是一種習以為然的態度,因為其痛楚相較於之前兩種侵害的確微不足道。但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會發現從個人信息的泄露到現在隱私權被蠶食,這是從量變到質變的結果。


「隱性風險」指事件發展中存在卻經常被忽略的風險因素。在個人信息泄露事件中,公民個人信息泄露造成的實際損害只是一個小概率事件,不看廣告,不接電話就行,大多數人選擇性的忽略風險。這種心理之下,我們的權利一點一點地拱手讓人。從姓名到手機號,再到住址、學歷等更深層次個人信息的泄露,是我們一步步妥協、一步步讓步的結果。其實我們失去的不是一個簡單的風險值,而是正在逐漸失去隱私權本身。

一些人抱怨這個時代沒有隱私,然而卻鮮有人發動起來,去用實際行動捍衛自己的權利。就在近日,萬豪集團被大洋彼岸的美國某律師團體提起集體訴訟,要求索賠125億美元,而我們又在做什麼呢?沒有人去爭取、去捍衛的權利,從某種程度來講,也就是一紙空文。


「裸奔」,並不是這個時代的必然結果,割讓隱私權也不是時代的選擇。大數據時代下,我們應該享有科技進步帶來的便利,但是這一便利絕不是需要我們割讓基本權利作為代價的。


文/王文翰(西南政法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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