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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價轉院費」事件,被處罰的兩位醫護到底冤不冤?

「我真是替那兩位醫生、護士不值,太冤了。」

來源:「淼哥故事會」微信號

作者:淼哥

午飯後,辦公室沒人,淼哥坐在辦公桌前看雷競璇寫的《遠在古巴》。

娟妹一陣風似的跑過來坐下:「淼哥,淼哥,前兩天曝光的『天價轉院費』,處理結果出來了。」

10月13日,田某父親於出差期間突發疾病,在張掖人民醫院進行救治後,田某考慮到父親病情危重,決定讓張掖人民醫院出救護車和醫護人員將父親送至蘭州的大醫院。

田某稱:醫院提出需收取5550元救護車費用,另外需要給兩名護送的醫護人員3000元,且只收現金,但對方收錢後沒有開發票。

田某認為,從與醫院協調轉院事宜到出發,期間耗時2個多小時,認為醫院「拿病人生命脅迫家屬索要錢財,不給錢就不讓走」。

這另外需要給兩名護送的醫護人員3000元,是「索賄」行為,所以事後向醫院相關部門及媒體反映情況。

媒體報道一出,引起一片嘩然,醫院官方也做了回復:第一時間就退款並處理了。

1.扣除相關科室綜合目標考核分及評先評優;

2.當事醫護人員2年內不得晉陞及評先評優;

3.當事醫護人員記不良執業行為積分4分;

4.全院通報、全面整改、強化醫德、完善規章;

5.逐級作出檢查,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天價轉院費」事件,被處罰的兩位醫護到底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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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價轉院費」事件,被處罰的兩位醫護到底冤不冤?

「天價轉院費」事件,被處罰的兩位醫護到底冤不冤?

看了醫院的情況通報,我怎麼覺得這兩名醫護人員很冤呢?

淼哥翻看手機,嘆了口氣:口水淹死人呀,事情一到網上曝光,說什麼的都有,為了迅速平息糾紛,只能揮淚斬馬謖。

我來分析一下,看看這裡面有什麼門道,當事醫護人員冤不冤,大家心裡自有判斷。

「天價轉院費」事件,被處罰的兩位醫護到底冤不冤?

一、為什麼要轉院?

田某父親得的是主動脈夾層動脈瘤,此病表現為突發劇烈疼痛、休克、虛脫與血壓變化,還有血腫壓迫主動脈分支血管時出現的臟器缺血癥狀。

此病非常危險,年齡高峰為50~70歲,男性發病率高於女性,多數病例在起病後數小時至數天內死亡。

在開始24小時內,每小時死亡率為1%~2%,部分患者在2周內死於心臟壓塞、心律失常等心臟合併症。

作為親屬,在醫院下達病危通知書後,網上一搜索就知道這種病的嚴重程度,質疑當地醫院的就診能力,要求轉到上級醫院,乃人之常情。

二、從協調轉運到出發耗時兩個小時,久不久?

田某父親住在普外一科,10月14日上午9:30家屬要求轉院治療,並要求醫院有經驗的醫師、護士護送,救護車11:10分出發的。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醫護人員24小時不敢關手機,因為科室隨時有任務會通知,周日正常休息的時候,要麼在外面開會學習,要麼在家陪陪老婆孩子,忽然一個電話打來,要求回醫院加班。

當事醫生、護士不得從家裡往醫院趕呀?如果知道了要護送病人去500多公里外的蘭州,不得帶點換洗衣服呀,內褲總得用塑料袋包一條吧?

趕到醫院,當事醫生、護士得準備好病人的全部影像化驗結果,準備好相關病歷文件,準備好運送途中急救的藥品物質,準備和病人及家屬交代轉院途中的可能風險,這些準備工作不得花時間嗎?

「120」救護車屬於公共資源,一般來說是不允許駛出當地的,這輛「12」』救護車要離開張掖2天,醫院相關負責人不同意是不可能的,這協調不得花時間嗎?

三、「天價轉院費」,到底貴不貴?

田某為這次轉院花了8550元,5550元是救護車車費,是開了收據的,院方指出收費是有標準的

長途運送急救病人的救護車費按50元/5公里·車計收,超過5公里每公里加收10元(含燃油費、往返路橋費)。

另外的3000塊錢,屬於病人家屬和護送的醫生、護士私下商議的金額,無法計入醫院對公賬戶,沒有收費標準,沒辦法開收據。

我就不提歐美國家因為收費昂貴,病人不敢叫救護車的段子了,畢竟中國有自己的優勢,我們通過一系列的措施,讓老百姓享受到了物美價廉的急救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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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價轉院費」事件,被處罰的兩位醫護到底冤不冤?

5550元的救護車車費,是甘肅省發改委訂的收費標準。

說實話,救護車一路綠燈,處處有人讓行,車上配備了齊全的搶救藥品器械,來回1000多公里,這個價格不貴吧?

問題就出在私下協商給護送的醫生、護士的3000塊錢,到底貴不貴?

前面說了,田某父親得的是主動脈夾層動脈瘤,一路顛簸500多公里,分分鐘可能出現意外,田某要求醫院有經驗的醫師、護士護送,就是知道這種情況的嚴重性。

周日,好不容易等來了休息時間,被叫到醫院,護送一位隨時可能猝死的病人,跑500多公里,晚上還要在外地住一天,第二天趕回醫院還要正常上班。

3000塊錢,兩個專業人士,兩天的出診費、伙食費、住宿費……貴嗎?

換作是我,如果不是科室安排,我是不會為了這1500塊錢冒這個風險的,畢竟現在醫療環境不好,不求有功,但求無過。

護送的病人主動脈上有個地雷,一個小坎顛簸,一次血壓波動,分分鐘就可能撂在半路上。

醫院裡有上級醫生,有兄弟科室,有配套資源;而救護車上只有臨時的應急措施,那種孤立無援、高度緊繃的心情,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相當於什麼?你在家躺著好好的,忽然有人通知你駕著一艘獨木舟,把一箱玻璃酒杯送到中國台灣金馬晚宴去,來回兩天,自己解決食宿,一人1500塊。

我不敢說什麼農夫與蛇,我只是說張掖醫院真的是盡職盡責了。

「120」救護車派出去跑這麼遠,還專門配了科室兩名業務精湛的醫生、護士,這種服務理念,真不是每一家醫院都能做到的。

內行人知道,「120」救護車護送到上級醫院,是會有很多便利的,至少對方急診會更加重視一些,能第一時間對接,不用自己無頭蒼蠅似的到處挂號、分診、排隊。

而如果有專科醫生、護士跟在一起,更能輕車熟路地找到相應科室,並且第一時間把有價值的病史告知對方,真可謂超級VIP的待遇。

對於分分鐘可能出現致命危險的病人,如果能用錢買到上述服務,我真是花再多的錢都願意,因為生命無價,生命不容犯錯。

四、「不給錢就不讓走」,這事對嗎?

不是不讓走,是病人家屬自己要求醫院「120」救護車護送,還要求專科派有經驗的醫師、護士護送。

為什麼不給錢不讓走?我就不細說了,這協商好的給了錢,給了錢還被要回去,要回去被投訴,被投訴了還要挨處分,鬧得全國皆知,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娟妹噘著嘴巴:「我真是替那兩位醫生、護士不值,太冤了。

淼哥45度望著天花板:「有人說了,3000塊錢收的不對,因為超出了有關規定。」

長途運送急救病人,醫務人員出診費按50元/天收取,超過24小時,不足半天按半天收取,超過半天的按一天收取,也可根據情況雙方協商確定。

這兩位醫生護士,犧牲休息時間,承擔巨大風險,一路保駕護航,細緻周密交接,這是他們的隱形服務;兩天5頓飯,一男一女要分開住宿,瓶裝水也要喝幾瓶吧,這是他們的顯性支出。

全部上述人力、物力,1人1天50塊,這一趟收100塊,是符合物價標準的。

當然,人的生命是無價的,醫生、護士的使命就是治病救人,不能談錢,一談錢就庸俗了。

這不,他們兩個為自己的幼稚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事情捋完,相信醫護、醫院、患者、群眾心裡各有評價。

「天價轉院費」,以後還會出現嗎?最後吃虧的到底又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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