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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譜!普悠瑪列車事故遇難兒童家屬只獲賠37元

【環球網綜合報道】台灣普悠瑪列車翻覆事故中,有5位15歲以下兒童不幸遇難。近日有台媒爆料稱,依照島內法規,這些遇難兒童的家屬不能領到身亡保險金,只能收到170元新台幣(約合人民幣37元)保險費退款。事件引起島內輿論嘩然。

台「普悠瑪」列車發生翻覆事故(圖片來源:台媒)

台灣鐵路一輛普悠瑪列車在10月21日下午發生翻車事故,造成18人死亡、215人受傷。目前遇難者家屬的賠償金問題仍在協商中,但台灣《鏡周刊》12月5日爆料稱,其中5名遇難者因台灣地區的法規而無法從投保的保險公司獲得賠償,理由則是不能未滿15歲不能獲賠身亡保險金。

報道稱,這5位未滿15歲的遇難者投保旅遊平安險,但其家屬卻領不到半毛錢保險金。報道援引遇難者家屬稱,保險員告知,依據台當局「保險法107條」,未滿15歲兒童不能獲賠身故保險金,只能加計利息退還保險費,共計170元新台幣。

至於台當局為什麼有這種規定,報道稱,有一種說法是為了防止大人謀殺小孩,圖謀保險金。

台媒爆料稱普悠瑪事故遇難兒童家屬無法獲得合理賠償(圖片來源:台灣《鏡周刊》)

報道還稱,有其他遇難兒童的家屬對此痛罵:「難不成要保證未滿15歲的孩子,出外旅遊都不要發生事故?即使發生事情也不能死,否則沒有任何保障。」建議台當局應修正相關法規「排除天災或是重大意外所致人命損失,才能顯現保險的精神。」

此事一經報道,也引起了島內輿論關注,有網友痛罵此事「離譜」。還有人質疑,為避免父母弒子騙保險金所作的設計,難以與本次事故原因有什麼關係。

也有網友抨擊島內相關規定,如今已經變成遇到事故無法請領保險金的「惡法」。

事件引起社會關注後,台當局「行政院」5日進行了回應,稱會請台鐵跟「交通部」專案小組將其列入優先專案處理。台灣《聯合報》援引台當局官員的話稱,相關法規的設計應該視個案實際情況進行特別處理,如果將本案列入優先專案,也可以在冰冷的「法條」之外增加社會的溫暖。

不過國民黨「立委」賴士葆5日質詢時表示,當初「保險法107條」是要堵上道德風險漏洞,但現在這5位遇難兒童家屬都是弱勢家庭,卻因為車禍事故,不能得到理賠,他要求台「金管會」應該道德勸說保險公司去幫忙弱勢民眾。

普悠瑪事故中有未成年兒童身亡(圖片來源:台灣《鏡周刊》)

台鐵普悠瑪列車造成18人死亡的事故發生後後,台「行政院」調查小組公布初步調查報告,提出所謂「起司理論」,稱出軌原因是組織、設備、程序、人員、環境同時出問題。目前,台「交通部長」吳宏謀已引咎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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