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岳母的3個無理條件讓女婿悔婚:對不起,您的女兒我娶不了
編者按:
自古以來,兒女的婚姻大事往往都離不開父母的左右和干涉,子女與父母之間的矛盾很容易就由此產生。
子女們想要追求屬於自己的愛情,但是父母偏偏不同意他們在一起,硬生生地要拆散這對情侶;在很多父母的眼中,他們都偏向於自己的孩子找一個條件好的,工作穩定的,顧家的人結婚。
但是,他們往往忽略了孩子的感情,子女們的婚姻,就這樣被父母所阻撓。
其實我們都能夠理解,每一個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兒子娶一個好妻子,都希望自己的女兒嫁給一個好人家。
但是,為了所謂的條件好,就剝奪孩子們自己的愛情,真的會讓孩子幸福嗎?
下面就是一個男讀者給我發私信,他說自己主動放棄了4年的愛情,就因為岳母提出的條件實在太苛刻,讓他沒辦法再繼續下去。
一、男讀者私信:
何老師你好,我跟女朋友分手了,戀愛4年的女朋友,我主動提出的分手。
這件事情,其實說來說去都怪我,雖然當時確實是她媽媽提出來的條件太過分,可現在分開一段時間了,我感覺也有我的過錯。
說一下我跟女朋友的戀愛,從大二戀愛,到如今畢業1年多,前後整整4年的戀愛。
我和她不在一個城市,大學畢業之後就開始了漫長的異地戀,她留在自己的城市,我也回到了我的城市;她是家裡的獨生女,我也是家裡的獨生子。
其實畢業的時候我們留考慮過後果,我們都在擔心將來,擔憂我們到底能不能走到最後。
分手是發生在第一次跟她媽媽見面,我來到她的城市,她說她爸媽想要見我;然後我就買了很多禮品,專門到她家,第一次見未來的准岳父、岳母。
可是我沒想到,這第一次見面,就成為了我們倆最後在一起的日子。
吃過飯之後,她媽媽單獨找我聊了天,並且給我提了幾個條件,說想要娶我女兒也行,你必須要做到我提出的條件。
1、我必須到她們的城市定居,在她們的城市買房子,不要求全款,但至少要一半的首付。
100平的房子,一半的首付在女朋友的城市,大概就要100萬左右;我家就是普通家庭,這個數字是絕對承擔不起的。
2、將來結婚之後,生下來的孩子她不幫著照顧,如果想要幫著照看,就讓我媽媽從家裡來我們家照顧,女朋友的爸媽等女兒結婚之後,就要出門旅遊,過屬於自己的生活。
3、結婚之後如果生下2個孩子,那麼必須要有一個孩子跟他們的姓。
這3個條件,如果有一個我做不到,那就不同意把她女兒嫁給我。
我覺得這3個條件,每一個我都沒有辦法接受,我不僅做不到,也不想去答應;這對我來說,感覺特別無禮。
我也是家裡的獨生子,為什麼她媽媽不能為我家考慮一下?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情啊,如果總是我在付出,那麼這樣的婚姻,我寧可不要。
再加上,女朋友也沒有表示自己的意見,就說聽她爸媽的,這就更讓我惱火;所以,我主動提出了分手。
4年感情,我寧可不要,也不想過得這麼憋屈;就400公里的距離,憑什麼不能讓她嫁過來?
二、作者解惑:
1、這3個要求確實有點過分,哪怕你真的答應了你岳母的要求,那麼結婚之後你的心裡肯定也會不平衡;到時候你就會發現,你跟女友的感情,會慢慢變成了怨恨,婚後生活可能多的只是抱怨。
2、對於獨生女的家庭,她們的父母總是希望女兒就留在自己的身邊,不允許女兒遠嫁,這是人之常情,我們都能理解。
何況,你自己也是家裡的獨生子,如果你去了女友的城市定居,那麼你爸媽今後的生活怎麼辦?
雖然說幾百公里不算什麼距離,可等你父母真的年紀大了的時候,你就會體會到那種煎熬。
3、不過話說回來,你有錯,你的女朋友也有錯;但更大的錯誤,其實還是你岳母。
她不同意你們倆的婚事,完全可以換個說法,用不著這樣刁難你,還是一副趾高氣揚,咄咄逼人的樣子。
換做任何一個男生,恐怕都難以接受這樣的事情。
也許,對你們來說分手就是最好的選擇了吧。
今日禪悟:
父母之命,大多數子女都難違背,所以啊,如果你們真的不能走到最後,也不要全都怪在對方的身上;畢竟,結婚真的是兩個家庭的事情,而非你情我願,就可以走到最後的。
你們覺得,男讀者選擇分手是對的嗎?如果對方父母不同意你們結婚,你會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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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有教養的女人,應該是什麼樣子的?這些男生說出了他們的標準
※一起長大的發小結婚沒有給我請帖,也沒有通知我,應該隨份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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