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捷:「官員財產公開」在我國清朝初期就有了,並非西方首創!
文史
12-06
原標題:關捷:「官員財產公開」在我國清朝初期就有了,並非西方首創!
【2018】總第278期
本期作者:關捷
在清入關前,努爾哈赤針對官員隱瞞財曾立下嚴厲的刑法。剛剛讀一本名為《清入關前國家法律制度史》的書中這樣記載,努爾哈赤規定,「凡隱藏從戰爭中所繳獲的財物,要治罪,根據情節或鞭刑、或處死、或革去官職。同時,努爾哈赤提倡百姓檢舉揭發……」官員隱瞞財產,努爾哈赤定的罪名叫「隱瞞財物及戶口罪」。
努爾哈赤向來執法如山,這在女真族當中人所共知。然而,利令智昏,常令一些官員挺而走險。天命五年,努爾哈赤處分了伊恩胡奇,並判其死緩。原因是,伊恩胡奇少報了戶口。因為清初是按戶口多少徵收賦稅的。這樣向國家撒謊,無疑是一種騙稅行為。之所以沒有「立即執行」他,實在是因為「返念其父功,不忍」 ,畢竟伊恩胡奇父親的功勞太大了。
天命八年六月二十七日,日暮途窮,一名叫錫林的備御(四品官)私藏了繳獲的衣服,結果,被他的奴隸阿哈成功舉報。努爾哈赤鞭打了錫林。同時,為獎勵阿哈舉報有功,特別將他「出包衣而為民」即解放了他的奴隸身份,讓他翻身做體面的旗人。清代的官員不是沒有私產,但這些私產必須是國家賞賜給的,因此每一筆都記錄在冊,並且大清法律,要求這些帳目必須透明,一旦發現有國家賞賜之外的財產,後果就是抄家。
相比,大家所熟知的西方現代的「官員財產公開」制度,其實早在我國清朝初期就已經有了!
※關捷:滿族為何將才輩出!有一家家規規定不第一個攻上城頭就不得入祖墳
TAG:中外事實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