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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些社交關係就夠活了

原標題:就這些社交關係就夠活了



我應該不算特別熱衷於社交的人,但我的確有「做到受女生歡迎」的能力。我想這大概要歸功於我總能理解朋友們的很多事情,不會過度去評判,我想自己也總是能夠明白她們的一些心情。另一方面,這樣子可能也是因為「自我封鎖」。

自我封鎖是什麼意思?在我的理解中它代表著還是敞開自己的一切,但是並不代表有人能輕易走進傷害自己的範圍內,也是不要求別人的狀態。不過,事實上敞開了也沒怎麼樣,最嚴重的後果是跟朋友三觀不合一拍兩散。不過,就我已知絕大部分情況下,像我這樣每天都要剖析自己的人,真的是太普通了。不過,我爹倒是很希望我能把寫的東西讀給他聽。


至於不讓人輕易走進傷害自己的範圍內,我這裡有兩層含義。一是自己送的傷害許可權,二是有人主動走近。客觀比較,第一種比第二種要來得多很多。所以,為什麼我在與朋友們的聊天中,我多是主動的一方,也非常可以理解。


在我年紀更小的時候,比如說交友高峰期「高中」,那簡直了,友誼的花朵開滿了祖國的大地。不過,那個時候大家都沉迷於學習,又來自同一個小縣城,人際上基本沒什麼毛病。


第一次讓我感受到人際頻繁挫敗的時候,還是在大學。大學第一年,我經歷了從以前溫馨的大班級到孤零零一個人的過程。說實在的,那是我第一次才意識到自己原來那麼靦腆慢熱。相比於真正的擅長於社交的人來說,要算內向了。雖然後來自己熟起來後又挺無厘頭的,但是無厘頭有趣的事情也要看其它人能不能感受得到。如果不能感受,不覺得有趣,自己多少還是會收斂很多。

就是這麼一段學生生涯,讓我感受到了很多人際上的挫敗。我開始強烈對人「要求」一些東西,表現得有點不太成熟,孩童般的情感比較強烈。還好,我並沒有拿著所謂對別人的好意去交易一些東西。也很少在自己真正有所付出後,真的去要求別人一些事情。大部分情況下,凡是自己樂意去做的「犧牲」也就做了。其實,從另一個角度說,所謂的「犧牲」應該也是取悅自己,尋求自我的認同,讓自己感覺良好的一件事情。


所以,像我這麼一個「善解人意」、「又能付出還不怎麼求回報」的人還算是在大學裡比較受人歡迎,起碼班上所有的女生寢室我都有去玩過。我唯一搞壞的關係是同我的大學室友阿毛的同學之情,但是現在也不重要了,時間是個好東西。


我不太想教她該去如何做「取悅」人的事情,因為我覺得自己沒有資格。如果她感受到不好意思,開始懂得要去理解別人,我覺得這比較重要。但是,現在這些對我來說也不太重要。以及,我願意祝福她的一切幸福,當然傷害人的那種不算在裡面。


說起搞壞關係,現在又想起了Q。所有熟識我倆的人都知道我特別喜歡Q,就真的是靠上去的那種。不過後來,發生了很多很多的事情。其實,我對她的要求很高。對,我對她是有要求的。所以,我覺得她讓我自己受到了很大的傷害。所以後來才發生很多事情。


Q其實也是一個感覺非常敏銳的人。不過,我覺得她比我還要擰巴和固執,經常鑽牛角尖,不肯放過自己。而且,她又不會是那種輕易露出自己委屈模樣的人。

就算覺得委屈,我可能也只見過一次。那次我們躺在床上聊天,聊了一些身邊的事情,順帶聊了她的真實心情。我當時的感受就是「這個人怎麼老打碎了牙往肚子裡面咽?」。雖然當時做了一些寬慰人的事情,但是保不準後來關係破裂後就雞屎蛋也沒個卵用。


所以,她其實應該也經常覺得非常委屈,但是又常常看起來像「綠巨人」,大家當然是會覺得「綠巨人」怎麼會是弱勢的那一方呢?這是我揣測的她可能經常遇到的一種情況。


再過個兩年,我覺得自己可能會把她忘記,就像我現在已經忘記前一段時間還一起工作某個同事的名字。沒準當初,我跟老何,Q和Z之間互換室友,情況會好很多。不過,如果這件事,實在過於玄幻。但是我有信心,自己應該不會總同人吵架,也還算勇於承認自己的錯誤。


不過,如果這件事,還是過於玄幻。我現在已經不能再說祝福的話,再說一次那樣會顯得太膩。本來想剖析自己,哈哈哈哈,又開始剖析別人。俗話說得好,真是閑得無聊。


轉回話題,無論是阿毛還是Q也好,說那麼多,我都無意去真的去重塑關係。只不過,我覺得還是想說什麼就說什麼比較好。理解的事情太難了,所以我還是都自己親口說出來吧,起碼我自己寫著也開心(心裡想著媽呀,再這麼下去秘密都沒了)。

其實,現在就這些社交關係其實就夠了。這些以98%我主動為主,2%別人主動為輔的關係就夠了。如果是我主動,那麼有一天我累了,不主動聯繫了,關係淡了也就淡了。難道自己覺得很喜歡別人不該有這種覺悟嘛?


所以,哪一天我不喜歡人了,不惦記人了,也是能舍就舍。


我願意這麼做的原因,當然還有要求人的事情很難。比方說,我不能要求你覺得跟我做朋友是一件讓你覺得很開心的事情。還有,我不能要求你因為你是我朋友,你一定要在我生病的時候關心我。這些應該都是自然而然發生的,而不是要求來的。大家都能做到哪種程度,我有眼睛有心,我知道。


像是對著公眾說,你這個人真特么不靠譜不夠朋友。我不會做到這樣的份上。因為這是我同朋友之間的事情,朋友之間的事情應該由朋友之間解決,而不是要混雜著公眾的道德壓力。如果有這樣的感覺,我很坦誠地說,我不會再說什麼,我只是不想同那個人做朋友了,一點也不。這可能才算比較乾脆和決斷,要不然幹嘛一直惦記著別人不靠譜不夠朋友的事情?實在沒什麼必要。

在某種程度上,我很羨慕SF能擁有某種決斷。我覺得她至少不會被這些七七八八的東西困擾。


她其實也是一個會敞開自己的人,也樂於分享自己身邊的見聞,每當講起那些奇聞軼事,是她最有活力的時候,看起來一點也不喪。


然後,不要看她老在朋友圈發那些狠話,那其實只是百分之幾十或百分之幾的SF。我昨天,無意中意識到原來她還做了很多事情的時候發現,哇,太奈斯了吧。至少,我哥不會這樣子。所以啊,果然還是姐姐更貼心一點。男人,都是大豬蹄子。


她也才不要說出這些自己做了什麼有助於塑造美好形象的事情,那麼就我來說吧,這樣比較合適。那些是存在她心底裡面的美好。


瞎扯了一大推,我覺得我最近的形象實在是太高大了。所以,為了讓一切看起來真實一點,我要再說一點跟今天主題有關的事情:


我在沒事找事和朋友聊天的時候,朋友說「已經送出去的書的事」不關我的事,我其實心裡咯噔了一下,下意識覺得自己可能抖機靈說錯了話,一瞬間覺得自己有點討厭。朋友有沒有覺得討厭,我不能確定,但是如果是一直這樣那麼可能就是討厭。每當這個時候,我就想離得遠遠遠遠遠的。


這樣的情況,可能應該要算是知覺過於敏銳,或者有人說得不好聽點就是「矯情」或者「想得多」。但其實,我的確想要離得遠遠遠遠遠的。


或許線上抖機靈的事情根本就不適合我,我也不該再多說一些沒什麼意義的話。我應該真的同人去面對面說一些更有意義的事情,至少自己不會習慣性地僅僅從字面上判斷別人不爽了。


這樣的事特別難搞。但除了我自己可能全部接受外,我不期待別人去接受。所以,我下意識想離得遠遠遠遠遠的。


這是我一直始終到現在沒有翻越的坎,每一次,每一次都這樣的時候,我想完了怎麼又這樣。又是這個「困難」情節。然後,我就多少覺得有些難受。聊天上心以後,總是避免會覺得有點小受傷。但這是事嘛?這根本也不是事啊。就為了一兩句話弄得這樣子,好像有點誇張,但是我心裡就是覺得不舒服,哪怕是萬分之一秒。


所以,還是就這些社交關係吧,不折騰什麼了。做自己喜歡的事情,不主動了。不主動,就沒事情了。我要畫兩個圈,內圈和外圈。內圈,還是嚴格一點吧。我不接受,除了欣賞我以外的,任何的只是覺得我人美心善,可憐值得同情或者是「抱團取暖」而想要結交的意願。


這樣的事情,對大家來說其實也不重要,對我來說挺重要的。如果對大家有重要的地方,那就是我的知覺真的特別敏銳,搞不好你會覺得我在「碰瓷」,希望每個人能有這樣的覺悟再決定要不要跟我有比較深入的往來。


真正能理解「李志安」的,不怕她是個殺人犯的,也就大叔一個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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