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韓劇《馬成的喜悅》未支付片酬的爭議,解決方案是什麼
娛樂
12-07
電視劇《馬成的喜悅》劇終後還沒有支付片酬,引發了爭議。
OBS《獨家演藝新聞》通過《一周演藝法庭》,用法律界人士的眼光來判斷了讓演藝界沸騰的事件和事故。
電視劇《馬成的喜悅》的製作公司今年10月曾因沒能支付演員的片酬而引發爭議。
對此,製作公司表示到11月為止將解決未支付的片酬,但據悉,自今年10月電視劇播完後,至今都沒有履行這個約定。
廣播界表示,因為電視劇播出後,存在在翌月末支付出演費的慣例,因此如果在播出過程中不能收取出演費,那麼在電視劇播出後,可以通過拒絕拍攝等方式採取一定措施,但到時候就不能強烈主張。
崔鎮寧律師說:「基本上可以向勞動廳提出陳情。如果通過事實調查確定拖欠工資,拒絕支付,不支付拖欠工資的話,通過刑事訴訟施加壓力或在此過程中通過協商,勞動者們可以獲得拖欠的工資。」
這種未支付出演費的事態在電視劇、綜藝、廣告中頻繁發生,李奈映在2010年電視劇《逃亡者Plan B》的出演費中也沒能拿到約3億6千萬韓元,具惠善在2011年播出的電視劇中未收到約2億6千萬韓幣。
據悉,高修和金宇彬的廣告代言費未收到的約為1億2500萬韓元和6600萬韓元。
據韓國電視台表演者工會透露,從2009年開始至今未支付的片酬以三大地面波電視台電視劇為準,達到33億9700萬韓元。
崔鎮寧律師表示:「最終在簽訂片酬合同時,不僅收取了片酬,而且根據情況,本人對事業本身將收取一定的收入。我認為,以盡其所能,向事業本身投資股份的方式簽訂合同也是一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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