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出去掙錢,緬北帕敢一村長竟在家迎娶「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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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緬甸中文網訊】緬北克欽邦消息,帕敢鎮轄區瑟木鄉賽昂村行政管理員(村長),在沒有與原配妻子離婚的情況下,與另一名女子結婚。原配妻子發現後,以《一夫一妻法》第13條例報警。帕敢警局受理了此案,並依法對行政管理員進行立案追捕。
據了解,涉事行政管理員名叫吳瑪擴迪拉,他的原配妻子名叫瑪阿達密。瑪阿達密表示,我們結婚已經有20年的時間了,我去學習縫衣服的時候,他就與其他的女人結婚,竟然還帶回家裡。在他娶其他女人之前,不時的虐待我,而且還損毀我的聲譽。
帕敢鎮總務局(綜合行政管理局)局長吳覺刷昂稱,現在我們已經派人前往賽昂村,暫時替代吳瑪擴迪拉的職位。
有消息稱,除了這名行政長官外,帕敢鎮一名警局的局長也因觸犯《一夫一妻法》被立案追責。
2013年8月31日,緬甸正式出台《一夫一妻法》,法律規定,已婚男女在沒有離婚前,不可與他人結婚或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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