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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歲兒子生病住院被抱走,母親找出真兇,對方:我是花8萬元買的

導語:1歲兒子生病住院被人抱走,母親找出真兇,對方:我是花8萬元買的

今年的11月23日上午十點鐘左右,春花正在婦幼保健院給住院治病的兒子辦出院手續,就在她去繳費的那一會兒功夫,有人告訴她,她不滿周歲的兒子不見了。

春花說:我拚命大叫,跑到外面什麼到沒找到。兒子還未出院,竟然被人抱走了?那麼抱走孩子的人到底是誰呢?這名中年男子是誰?他又為什麼要抱走春花的孩子呢?

春花說:他跟這個孩子是父子關係,當時他一直不承認這個小孩。她和男友交往已經長達十四年的時間。

2009年7月自從她發現自己懷孕之後,一開始男友還堅持要她生下這個孩子。可是後來一看孩子是早產,又體弱多病,男友便開始想逃避責任。於是就在2010年4月16日春花以兒子的名義一紙訴狀把男友告上了法庭,法院叫他去做親子鑒定,他也不去。

法院就做了判決,2010年12月6日于都縣人民法院判決曾天一每月需支付給春花的兒子405塊錢的生活費,一直到孩子年滿18周歲為止。這樣的判決結果曾天一不服,並於2011年1月17日上訴。

從朋友的口中,春花了解到孩子,而當朋友告訴他這段時間他的孩子瘦了,春花便更加急切地想見見兒子。這幾天她又想到了撥通另外一個人的電話,這個人會是誰呢?

「你給我看,我就等一下」,春花撥通的正是男友曾天一妻子的電話。

原來春花的男友曾天一是一個有家庭的,和春花的感情呢,屬於婚外情。現在春花之所以打電話給曾天一的妻子,是因為按照她的推論孩子被男友偷走之後,只能由他的妻子來照顧。所以她才想到了這個辦法試探男友的妻子,看看能不能成功見到自己的親生骨肉。

到這個時候我們才知道春花也是有家庭的,而且還沒有和丈夫離婚。春花之前還有一個孩子都已經年滿十八歲,可現在她在和曾天一延續了14年的情人關係之後,又生下了一個孩子。曾天一的妻子說:這個孩子是曾天一買回來的。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春花說:這不是我自願的。

原來就在曾天一把孩子從婦幼保健院抱走以後,曾天一叫上春花的姐姐姐夫商量過要把孩子帶到身邊撫養的事情。曾天一還擬定了一份協議書讓春華簽字。

那麼這究竟是一份什麼樣的協議書呢?雙方一致同意孩子由甲方直接撫養監護成年,撫養費由甲方也就是曾天一承擔,乙方也是春花有探視權,甲方同意補償乙方人民幣八萬元整。隨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費用。

在這份協議書上我們看到確實有曾天一和春花兩個人的簽名。春花告訴民警她當時是在曾天一的威脅之下才在協議書上籤了字。

這個時候民警問春花,她們家人有沒有收到這八萬塊錢?春花也承認她的姐姐姐夫確實收了八萬塊錢。如今這個處境確實對春花來說很尷尬。

曾天一妻子覺得這是春花出爾反爾,八萬塊錢也不是個小數目。

第二天正當春花和孩子合影時,她突然接到丈夫打來的電話,電話當中春花的丈夫催著她回家辦理離婚手續。這讓她很是傷感。

在經歷了這一場與曾天一的婚外情之後,她現在變得一無所有,曾天一和春花的這一段維持了14年的婚外情也將受到社會倫理道德的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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