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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的又一里程碑

2016年,中國有兩家同樣研發和製造捆鈔機的企業曾經對簿公堂,其中一家聲稱對方侵犯了自己的專利。開庭時,法院從銀行借出被控侵權、重達幾噸的捆鈔設備,停在法院操場,並請來一批技術專家,通過現場運轉和對機器進行拆解、再跟專利逐一比對的方式,最終裁定被起訴企業並未在關鍵技術上構成侵權。

這起案件的審理,充分展現了知識產權案件審判的特點:需要專業知識,判決同時關係到巨大市場利益。

據報道,中國法院審理的知識產權案件近年來迅速增長,2017年共新收一審、二審、申請再審等各類知識產權案件近24萬件,比2016年上升33.50%。做好知識產權侵權案的審判工作,直接關係到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的執行力度和落實效果。

12月3日,國家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主持召開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知識產權法庭若干問題的規定》,未來正式運行的最高法知識產權法庭將負責統一審理全國範圍內專業技術性較強的專利等上訴案件。

此前,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已通過《關於專利等案件訴訟程序若干問題的決定》,從明年1月1日起,當事人對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計算機軟體、壟斷等專業技術性較強的知識產權民事和行政案件第一審判決、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審理。

有分析人士指出,最高法成立知識產權法庭並負責審理部分專利侵權二審案件,體現中國政府完善知識產權專業化審判體制,以更好促進和保護科技創新的努力,也再次向國際社會表明其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決心和力度。

早在2008年,中國《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就明確了「完善知識產權審判體制,優化審判資源配置,簡化救濟程序」的目標,而「研究設置統一受理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專門知識產權法庭」和「探索建立知識產權上訴法院」是實施這一目標的兩個舉措。

十年來圍繞綱要實施的探索從未間斷。針對「探索建立知識產權上訴法院」的舉措,各種改革模式的討論一直持續著。

隨著中國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全面推進,2014年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決定》;隨後在經濟和科技相對發達的地區,類似北上廣模式集中審理一審技術類案件的十餘個專門知識產權法庭陸續成立,專業化審判產生了激勵和保護創新的社會效果。

十九大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大力提升中國科技創新能力,進一步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成為舉國共識。在這一大背景下,最高法設立知識產權法庭並審理專利侵權等上訴案件,無疑是中國激勵和保護創新、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又一里程碑。

這一新舉措回應了長期以來中國科技創新領域各方當事人的需求:一是將發明專利授權確權行政案件的上訴管轄與全國專利等技術類侵權民事案件的上訴管轄集中在一起,能實現權利效力和侵權判斷兩大訴訟程序的對接和裁判標準的統一,比如權利要求的解釋和創造性標準的把握;二是將分散在中國各省高級法院的技術類民事案件上訴審理權集中,有利於解決制約科技創新的各地裁判尺度不統一問題。

置於最高人民法院的架構下,新設立的知識產權法庭能夠平息將此審判權交由任何一個省級高院可能引起的爭議,對提高中國疑難知識產權案件的審判質效,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切實提升司法公信力大有裨益。(國際銳評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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