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緣無故的愛:愛の數學推導
利維坦按:拋一次硬幣,正面朝上的概率是多少?中學時代老師會告訴你,可以拋一百次硬幣來估算每次拋硬幣結果的概率,拋兩百次的話你的估算結果會更準確。但如果讓你預測某場足球賽某一方獲勝的概率呢?我們總不能讓雙方先來個一百局比賽,再去評估某一方獲勝的概率吧。
這個時候我們就會需要信息。我們會儘可能去獲取關於兩支球隊過往所有比賽的勝負率,個體球員的表現等等所有能夠幫助我們計算獲勝概率的信息,然後再綜合所有信息提供的參考價值,計算出一個概率值。
這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看到事件發生概率的方式。前者我們稱之為頻率論,而後者我們就需要用到貝葉斯概率(Bayesian probability)理論。用一句話講,貝葉斯概率理論就是通過信息獲取來提高概率計算的準確度。之於愛情,貝葉斯概率論依然適用。
文/Suki Finn
譯/斬光
校對/喬琦
原文/aeon.co/ideas/beyond-reason-the-mathematical-equation-for-unconditional-love
本文基於創作共同協議(BY-NC),由斬光在利維坦發布
文章僅為作者觀點,不代表利維坦立場
《街上的一對情侶》(The Couple in the Street,1887),查爾斯·安格朗(Charles Angrand)作。圖源:Musée d"Orsay/Wikipedia
此時此刻,在廣袤大地上的無數卧室里,痴男怨女們正在為愛情哀嘆。愛情很重要,許多人等待著它的降臨,或是期望著出門遇見愛,還有人讓自己的一生圍著愛情轉。但愛情究竟是什麼呢?在這篇文章里,
我將仔細闡述我本人發現愛情本質的過程——出人意料的是,貝葉斯概率統計幫了我大忙。
請考慮兩種類型的愛:
有理由
的愛
和無理由的愛
。這兩種愛情究竟意味著什麼?這世上真的存在無
理由
的愛嗎?如果真的存在,那麼它符合理性嗎?為了搞清楚這種我們稱之為「愛」的令人暈頭轉向的複雜情感,我將在「有理由/無理由的愛」和「有
理由
/無理由
的信念強度」之間做一組對比。這並不是說,我認為愛情是一種信念。我只是想通過比對有
理由
/無理由
的信念這組參照,從中得出具有啟發性的潛在有益類比。信念的強度叫作
置信度
(credence)。我們可以用0到1之間的數值來表示置信度,0是完全不相信,1就是完全相信。不過,重要的一點是,這些數值不是一成不變的,每當有新的信息進入時,置信度也會隨之改變。
比如說,我相信這篇文章是個爆款!我對此相當有信心,想想看,這篇文章的主題這麼棒,網站讀者群體這麼大,有什麼理由不火呢?所以,我的置信度在0.8左右。
圖源:Clipart Library
儘管我想不到任何這篇文章不火的理由,但還是做點假設,設想我收到了一些壞消息——或許編輯告訴我,他們將在發表這篇文章的時候貼上警告:「
讀了這篇文章,你會連倒7年霉。
」有了這條新的信息,我就會把這篇文章火爆的置信度從0.8下調到0.4,畢竟我覺得,有些讀者還是挺迷信的,他們為了不冒倒上7年霉的風險,寧可不看我對愛情的精闢見解。嗯,我完全理解。
但是,你應該如何根據已有的信息,去理性地改變自己的置信度,並將之調整到合理的數值呢?可以使用貝葉斯概率論來計算有
理由
的置信度(conditional credence)。如果評估某個置信度的過程與某條信息有關,也就是這條信念的強度對這條信息敏感,會隨著這條信息而更新
,那麼我們就說,
這是一個依賴於信息的有
理由
的置信度。聽起來完全行得通吧?——有了新證據,我當然得及時改變信念的強度。但如果我的置信度對證據完全沒反應呢?如果這條信念堅如磐石不轉移呢?這種情況就是置信度為1,換句話說,這是一條完全確信的信念,強到不能再強,也不會再有變化。它既不會變強
(因為已經是最強)
,也不會隨著證據而變弱
(因為它根本不是建立在證據之上的)
。
無論信息會對別人的信念造成何種影響,如果你的置信度為1,那你就會毫不動搖。
正如貝葉斯統計告訴我們的那樣,無論負面信息有多強,你的置信度就是1,它就是不會變。這麼說來,置信度為1就真的完全不能改變了。
或者,會有意外?
圖源:Brain Pickings
以上所述的都是理性地改變置信度,在這種情況下,都是根據相關的信息來改變對某事的信念強度,這很理性。
但是,我們也可以
不理性地改變信念強度
,甚至可以隨機改變!
有理由地做某事就是理性的行動,沒理由地做某事就是不理性的行動。所以,雖然貝葉斯理論告訴我們,置信度1不能理性地改變,但或許它可以
不理性
地改變啊。
接下來,我將展示如何把這個理論應用到理性的有理由
之愛和不理性的無理由
之愛上——無理由
的愛就像是擁有置信度1。有
理由
的愛意味著什麼呢?問問你自己,你為什麼愛某個人?或許,她很善良、有趣,或者很聰明——你是有理由的!或許他有很多可愛的特質,你愛他就是因為他是這樣可愛的人,因為他給你的感受正是如此可愛。所以,有理由
的愛就是這樣基於理由的愛,會隨著這些理由的改變而改變。這就像是置信度落在了0和1之間,卻不包括0和1。你可能有點愛她,愛到0.3,或許很愛很愛她,愛到了0.9。也許開始的時候是0.3,但隨著獲得的信息越來越多,也就是你在他身上發現了越來越多正面特質,你對他的愛就會上升到0.9。或許,她幹了什麼傷害你的事兒
(提供了更多的信息)
,那麼愛的程度就會下降。
如果你的情感強度會隨著相關信息改變,哲學家就會說你理性。總結一下,理性之愛就是:理由越多,愛得越深;理由沒了,愛也就沒了。
這種有理由
的愛可以類比為0到1之間的置信度(不包括0和1)
,會隨著證據的改變而改變。
圖源:Thinking Animation
而另一種情況,無
理由
的愛,則不會隨著任何信息而改變,因為它根本不是建立在信息之上的。這就是沒理由的愛,沒有任何證據或信息能改變它。你為什麼愛某人?沒有為什麼!正如男孩地帶(Boyzone)和奧斯蒙家族(the Osmonds)在歌中唱的那樣:「不要把愛當成玩鬧,女孩/讓我成為你的真命天子,女孩/給一個愛我的理由/那個理由就是愛。」
【譯者注,這兩個樂隊有一首同名歌曲《給我一個愛的理由》(Love Me For A Reason),本段選自男孩地帶的那首。】
如果這類「為什麼」的問題除了愛本身沒有別的答案,如果你的愛不依賴任何外物,如果你的愛不隨任何事情而改變,那這就是無條件的愛。這種愛本身就有一種不可觸及的不理性本質。就像置信度1一樣,它只可不理性地改變——因為它不遵守任何貝葉斯定律,不會隨著證據而改變。
強烈如置信度1一般的愛不會因為任何原因而小於1,因為它是無條件的,不會響應任何狀況。你陷入或者脫離這種無條件的愛,都要聽憑愛情本身處置,別無他法。
當這種沒來由的愛突如其來地擊中你,那它就能一直持續下去,不會因為任何負面的理由、證據或信息而有一絲動搖。
這就是不顧一切的愛,比起有理由的愛,它不會被任何理由改變。正如莎士比亞所說:「若是遇有變節的機會就改變,愛就不是愛。」
但這並不意味著穩定!這種愛只是脫離了你的控制,會毫無理由地消失!
(真的,毫無理由地消失就是這種愛消失的唯一方式!)
說了這麼多,我並不是意在證明一種愛比另一種愛更有價值——畢竟,我們珍視理性之愛的過程,也嚮往不顧一切的愛之極致。基於證據、步步為營地走向有條件之愛更為可控,而且也正如貝葉斯理論的類比那般更為理性。但是,
這種有
理由
之愛的理性增長,最後能臻至無理由
之愛的極致嗎?它能夠通過理性最後抵達置信度1嗎?如果不能的話,那麼在一場「因為」某種原因的戀愛里,你就牢牢地把自己限制住了,永遠不能抵達無理由
之愛的「無限風光在險峰」。這種愛就跟置信度1一樣本自具足、確定無疑、不可動搖。圖源:Monster GIF
這裡給出了證明,僅供數學家一哂。
通過新條件來更新置信度的公式如下所示:
Cr
更新
(p)=Cr
初始
(p|e)
Cr是置信度。
p是某個命題或事件,Cr(p)就是p發生的概率,數值在0到1之間。
e是作為證據的某個命題或事件,Cr(e)就是e發生的概率,數值在0到1之間。
下角標「更新」的意思是,當考慮到新證據e之後,「初始」置信度變成了「更新」置信度。
下角標「初始」就代表還沒有新證據e之前的「初始」置信度。
p和e之間的豎線「|」可以讀作「基於新的條件」。
那麼我們如何計算Cr初始(p|e)呢?就像這樣:
Cr(p|e) = Cr(e
∩p)/Cr(e)
如果p的置信度為1,那麼無論e的置信度有多大,p的置信度也不會有變化。
可以通過如下方法證明:先假設Cr初始(p)=1,然後證明Cr更新(p)只能等於1。
如果
Cr(p)=1
,那麼有定理
Cr(e)=Cr(e
∩p)
這一定理是根據概率的第三公理「可加性」得來的
e等價於(e∩p)∪(e∩?p)
所以,Cr(e)=Cr(e∩p)+Cr(e∩?p)
所以,很明顯Cr(e∩?p)=0
再次使用「可加性」公理,推導可得:
Cr(?p)=Cr(e∩?p)+Cr(?e∩?p)
既然我們規定Cr(p)=1,那麼必定有Cr(?p)=0
所以,既然Cr(e∩?p)與Cr(?e∩?p)之和為0,而它們又都是非負數,那麼二者必定都為0
這麼一來,Cr(e)=Cr(e∩p)+Cr(e∩?p) 中的Cr(e∩?p)=0
所以,Cr(e)=Cr(e∩p)
利用這個結果,就能證得結論:
Cr(p|e)= Cr(e∩p)/Cr(e)=1
已知Cr更新(p)=Cr初始(p|e),而剛剛已證明Cr初始(p|e)=1,
那麼當Cr初始(p)=1時,對於任何e,
只要Cr(e)≠0,就有Cr更新(p)=1
所以,置信度1是理性上不可動搖的。無條件的愛也是如此。誰說數學裡沒有浪漫呢?
這個想法是某個項目的一部分。該項目受到了歐洲研究委員會的資助,資金來源於歐盟的《地平線2020研究和創新計劃》,基金項目號679586。
本文作者蘇琪·芬恩(Suki Finn)是英國南安普頓大學哲學系的博士後研究員,研究項目為歐洲研究委員會資助的《更好地理解懷孕的形而上學》(Better Understanding the Metaphysics of Pregnancy)。她的研究領域還有形而上形而上學(metametaphysics)和邏輯哲學,已經在各種哲學刊物上發表了自己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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