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新聞 > 荷第二議院對有關伴侶贍養費規定有所改變

荷第二議院對有關伴侶贍養費規定有所改變

關注荷蘭,從關注一網荷蘭開始!

荷蘭第二議院希望將伴侶的贍養費支付期限從十二年減少到五年。來自自民黨(VVD)、民主六六黨(D66)和工黨(PvdA)的倡議,至少得到了綠色左黨(GroenLinks)、自由黨(PVV)和社會黨(SP)的支持。在議會辯論中局面變得清晰起來了。

第二議院的大多數認為,在很多情況下,前夫必須支付贍養費12年,而他們的前妻可以獲得經濟上的好處。各方也認為現在更多的是假設男女平等的狀況。

沒有追溯力

該法律可於2020年1月1日生效,然後適用於該日期之後宣布離婚的人士。法律不涉及子女的撫養費,也沒有追溯效力。

主張實行新法的政黨認識到,實踐中可能遭遇抵制,人們也需要時間來適應新法。議案的發起人、自民黨議員Van Oosten說:「我們知道世界上還沒有如此立法的,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緩慢進行改革步伐的原因。」

例外的情況

——1970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並結婚超過十五年的人有權享受十年的贍養費;

——對於夫婦有12歲以下子女的,前伴侶有權獲得12年的贍養費;

——在結婚至少十五年之後,贍養費的接受者在離婚後十年內達到荷蘭規定的領取養老金年齡的,他或她有十年得到贍養費的權利;

——必須支付贍養費的一方,達到荷蘭領取養老金年齡後,不會自動導致贍養義務的終止;

——對於其他人來說,總是在令人痛苦的訴訟中以法官的裁決為指導,在這些訴訟中中,贍養期超過五年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對女性不友好

三個基督教派別對天並不那麼熱情。 新教黨(SGP)領導人Van der Staaij稱,該法律甚至對女性不友好,他的政黨將投反對票。 「未來所有有孩子的女性都確保她們全職工作,這不是一種天真的樂觀主義嗎?」

基督教聯盟(ChristenUnie)也認為,法律忽視了女性執行護理任務,男性獲得收入的家庭選擇。 「人們在婚姻期間做出的選擇也影響了婚後的責任。」基督教聯盟的領導人 Van der Graaf說。

基民盟(CDA)對提議立法採取的行動過於迅速表示不滿。「還有一些家庭選擇更傳統的角色分工,特別是在我們的政黨之內。」議員Van Dam說。

CDA和ChristenUnie下周二將決定他們的選擇。如果該法案確實符合第二議院的預期獲得通過,那麼第一議院將進行下一輪的辯論。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一網荷蘭 的精彩文章:

葯神的荷蘭故事:醫療的福音,部分藥物大幅降價
黑色星期五和網路星期一的打折促銷導致送貨服務延遲

TAG:一網荷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