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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苦再難,也要把孩子帶在身邊!

曾看過這樣一個新聞,某大型公益活動,選了57名留守兒童去杭州、上海和爸媽團聚。

其中有一個小女孩的爸媽竟然說了這樣一句話:「可以讓她奶奶一起過來不?娃兒認不到我。」原來女兒出生沒多久就交由爺爺奶奶撫養,他們夫妻倆繼續在杭州務工,因為各種原因,居然六年沒能回來與女兒團聚。後來,航空公司了解了情況後,願意免費為小女孩的奶奶多提供一張往返機票陪同女孩前往。當我聽到小女孩的爸媽說,自己的親生孩子居然認不出他們時,我心裡是非常震驚的!能有什麼重大的事情可以讓做了整整六年父母的人都不去看自己的孩子一面!

作家龍應台曾說過:其實父母跟食物一樣,都是有「有效期限」的。

黛安·倫曼斯有一首小詩寫到:如果我能再次養大我的孩子,我會先建立自尊,再決定蓋房子。我會多用手指來畫圖,少用手指來指。我會少教訓多溝通。我會少用眼睛看錶,多用眼睛看世界。我會跑到更多的原野看更多的星星……可惜的是,孩子的成長只有一次,而且不能迴轉,更不能重來。錯過了真的就錯過了。有很多的人都覺得孩子小的時候是不需要父母的。理由是孩子小,誰帶都一樣。其實這個理由是最站不住腳的,可是從純餵養的角度來說,卻看上去很有道理。但是孩子不僅僅需要餵飽就行,他們還有心理需求。

心理學家溫尼科特在談及個體發展時提到「在孩子生命的頭幾年裡的情感發展構成了人類個體心理健康地基礎。」

心理發展直接影響孩子人格的形成,只有心理健康的孩子,才能真正成為幸福快樂的人。沒有安全感的孩子,他會一直都被自卑包圍著。在孩子成長的初期,誰能給孩子最好的心理呵護?當然不是心理學家,因為他們沒有你那麼了解你的孩子。也不是親戚朋友,他們會愛孩子,但其中還是會隔著一點東西。最能勝任這個工作的就是父母。

無論有多忙,儘可能地多陪孩子,不要等到老的時候再後悔,自己起早貪黑努力奮鬥卻換來了一個視自己為陌生人的孩子。

孩子是上帝賜予的禮物,如果你沒珍惜,上帝就把禮物收回去了,你的孩子再也不會在感情上屬於你,你作為父母的有效期也就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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