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審判這日本戰犯,美英澳3國12人匿名投票,竟全部投票無罪!
1945年的12月5日,來自美國、英國、澳大利亞3個國家的12個人在關於山下奉文是否有罪的問題上匿名投票。結果,12人全部投票「無罪」,而山下案件似乎是一次大逆轉。在判決到達之前,法官進行了秘密投票,這次投票的結果將決定判決山下。12月7日下午2點,法官宣布法院開庭並宣讀判決理由。對於山下案件的複雜問題,判決理由陳述說:「......因為下一個人犯了謀殺或強姦罪,將指揮官視為兇手、強姦犯是不合理的。但是......發現了這樣的a在犯罪行為中,指揮官沒有做出有效的努力來禁止它,指揮官......必須對軍隊的不法行為負責......「
隨後,山下等法院作出最終判決,「......無記名投票的結果,因為法官統一了三分之二以上,法院同意起訴書被定罪並判處絞刑。」在閱讀判決後,右耳聽力不佳的山下聽不清楚。他讓一旁的濱本幫助翻譯。濱本告訴他:「是上吊啊!」聽完後,山下點點頭,默默地說不出話來。
1946年2月23日凌晨2點50分,山下奉文被帶到絞刑架執行死刑。執行記錄記錄在凌晨3點到凌晨3點23分,他60歲。
在執行山下奉文死刑前12天,馬尼拉軍事法庭向「巴丹死亡行軍」的主要責任人本間雅晴發出死刑判決書,並於4月3日執行了槍決。他們都是東南亞日軍的高級指揮官,但有對於本間的責任和判斷幾乎沒有異議,而且對山下的判斷一直存在爭議。直到今天,許多人仍然認為山下死於美國人的報復。在公平的情況下,作為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日本戰犯的第一次審判的山下奉文案件,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法院的組織和審判機制都不夠成熟。例如,戰爭罪犯的辯護人有著極大的壓力,其中一名辯護人,在《審判山下》中回憶說,即使是守衛也會輕蔑地對他說:「你是那些猴子的辯護人嗎?」一方面,情況似乎「不公平」但另一方面,它也反映了日本軍隊所犯暴行所造成的仇恨和怨恨。
其次,當時的盟軍對日軍的指揮系統缺乏了解,在很大程度上忽視了工作人員的戰爭責任。例如,許多大屠殺是沒在指揮官的批准前提下直接執行。然而,日本的戰爭暴行也是普遍的,不是一個案例或簡單的「奉命做事」,因為指揮官的山下奉文盡心了解這些情況,只要他儘力而為便可以減少很多屠殺。一名參與審判的律師得出結論:山下:「他的部下犯下了罪行,表明他未能有效地控制部下,這已經足夠了!......他應該被絞死!」這也是一次具有特殊意義的審判,因為在此之前,從來沒有一個勝利的國家在這個被擊敗的國家追求這樣一位高級軍官的戰爭責任。山下奉文的公開審判是史無前例的。值得一提的是,在山下奉文案件中確立的後續法律原則適用於紐倫堡審判和東京審判。馬尼拉審判更像是東京審判的演習。法國歷史學家Eddie Hoddale在他的著作《東京審判:被遺忘的紐倫堡》中評論了山下奉文案件:「儘管存在最高法院持不同意見法官所指出的那些明顯的司法不公,『山下奉文判例』仍然是第一例涉及戰爭犯罪中指揮官責任制定義原則的判決。自那以後建立的所有國際法庭都將實施這個原則。
※1982馬島戰爭,鐵娘子若不是拉攏南美此國,不可能贏得最終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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