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離婚的女人:離婚半年後,前夫讓過去一起住,我只能答應
01
婚姻就像是一塊方糖,雖然很甜,但吃多了也會蛀牙。婚姻雖然需要悉心經營,但若是過度使力,反而會物極必反。
離婚其實並不是一件可怕的事情,但若離婚之後還不能重新開始自己的生活,那才是真正的可怕之處。
張沁今年35歲了。在27歲的時候,她嫁給了自己最心愛的男人,以為他們會共度一生。可是就在前半年,在她34歲的時候,那個男人跟她離婚了。
說不清楚當時是什麼心情,有心酸,有委屈,有後悔,還有不甘。她不知道他們怎麼就走到了離婚這樣的地步,可是任她把眼淚都流幹了,那個曾經說會愛她一輩子的男人,也沒有再回頭。
愛是一件多麼可笑的事情,那些曾經發自肺腑的誓言就這麼在時光中消失地無影無蹤,不攻自破;婚姻是一件多麼脆弱的珍藏品,無需敲敲打打,只需輕輕一碰,就碎成了玻璃渣子。
離婚時,張沁沒有爭到孩子的撫養權,所以她只能帶著滿腔的不舍與對孩子濃濃的愛,一步三回頭地離開了那個生活了7年的家。
02
大多數女人在結婚時都是奔著一輩子去的,但是大多數男人在結婚時,都只是因為「她目前是最適合自己的」。
離婚後很長一段時間,張沁都是渾渾噩噩的。她不知道未來的日子會怎麼樣,也不知道餘生的生活要如何安排。
當她沉悶了一段時間,終於振作起來,打算開始自己的新生活的時候,時間已經過去半年了。可就在這個時候,前夫韋玄卻突然給她打電話,讓她過去一起住。
他說得那麼理直氣壯,又那麼讓張沁心寒。他說孩子整天哭著鬧著要找媽媽,他希望她能盡到一個做母親的責任,回去照顧孩子。
張沁很難過,就算離婚的時候,她都沒有這麼難過過。她想盡到做母親的責任,可是,是他逼著自己離了婚,還不讓自己把孩子帶走。如今竟然還指責她沒有盡到母親的責任!
但是聽著電話那頭孩子的哭鬧聲,張沁卻不得不答應下來。他可以做一個心狠的父親,她卻不能做一個不要孩子的母親。
再次回到那個生活了七年的家,張沁的心已經死了。她再也感受不到一絲溫暖,再也感受不到一絲溫情。
03
女人總是會因為很多事情而妥協自己,年輕的時候是為了愛情,中年的時候又為了孩子。她們一直在付出,也一直在受負心的男人的辜負。
看著瘦了一圈的孩子,張沁的心就像是被什麼狠狠揪著,疼得喘不過氣來。
她抱起孩子,緊緊地把他擁在懷裡,就連心底最韋玄最後的希望,都在那一刻煙消雲散了。
這樣狠心的男人,這樣狠心的丈夫,根本就是不配她去愛的。
住在一起的日子,張沁覺得很煎熬。雖然離了婚,但她依舊要負責一大家的飲食起居問題,這讓她很是不舒坦。
可是為了孩子,她卻不得不忍著,簡直就是度日如年。
她不知道這樣的日子什麼時候才能到頭,但是她卻根本掙脫不了這份緊緊捆著她的束縛。
04
這就是一個35歲女人的辛酸經歷,在離婚半年後,前夫讓她回去同住,為了孩子,她只能點頭答應。何其心酸,又何其可悲!
男人啊,既然離了婚,就請放過那個女人吧,她還有餘生的歲月要過,請在傷害了她的心以後,不要再去束縛她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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