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俊:王先謙《新舊唐書合注》的前世今生
原標題:徐俊:王先謙《新舊唐書合注》的前世今生
《新舊唐書合注》是王先謙晚年最後完成的一部未刊稿,成書於一百年前,其刊行之路,曲折翻覆。筆者冀望《合注》在成稿百年、歷盡曲折之後早日出版,為學術所用,也希望瞿蛻園先生十萬字的校記,能夠重現人間。
《新舊唐書合注》是王先謙晚年最後完成的一部未刊稿,與《漢書補註》《後漢書集解》鼎足而三,是王先謙所撰最重要的匯校集注史籍之一。據《王先謙自訂年譜》,《合注》最早成稿的一篇是《魏徵列傳》,刊成於光緒九年(1883)四月。後來時作時輟,辛亥以後,王先謙閑居長沙,用六七年的時間基本寫定全稿。其中《藝文志》部分,1915年委請於繆荃孫,成稿最晚,詳見《藝風堂友朋書札》所收王先謙書札。王先謙第六十六札云:
……鄉居習靜,把卷消閑,七八年前曾輯《新舊唐書合注》,後復攜至平江,校訂商量,所得不少。暮景逾迫,亦思趁此付刊。唐志各門,頗有發明,惟《藝文志》未曾著墨,欲求相助,注此一門,借重大名,以光是刻。如蒙俯允,擬即先刊各卷,後列《藝文》也。(《藝風堂友朋書札》45頁)
1916年,王先謙為《新舊唐書合注》作序,稱「反覆積年,頗有考訂,旁羅舊注,廣諏同志,條分新舊,合為一書」,其時《藝文志》尚未完稿。據繆荃孫《戊午(1918)日記》,三月廿五日,「注《唐藝文志》畢,裝訂。整一年功夫,惜長沙師不及見矣」(《繆荃孫全集·日記》第4冊73頁),距王先謙離世已四個月。
王先謙生前,《合注》已經謄寫成版刻樣,但最終未及付刻。十數年間,書稿有所散失。據楊樹達《積微翁回憶錄》,1933年8月21日農曆七月朔,王先謙冥誕,楊樹達見到曾任湖南大學校長、省教育廳長的曹典球,「曹子榖先生出示葵園《唐書合注》稿本,以《新唐》為主,《舊書》附之,並有集注,紀傳已全,表志缺二十餘卷」。又云:「葵翁曾告曹,此書排比之勞,視兩《漢書》尤過之。視稿本,知其言信也。」同年11月5日又記云:「得徐行可書,雲葵園《唐書》,商務不能承印。」知其時曾謀求印行而未果。
1945年前後,商務印書館買到《新舊唐書合注》原稿,並初步加以校勘補訂,準備排印出版。《合注》所據底本,《新唐書》為汲古閣本,《舊唐書》為岑建功本,商務以汲古閣本復校了《合注》底本。《百官志》及各表,原稿散失,由商務編輯傅運森(字緯平)以百衲本補纂。今存《合注》原稿中,《百官志》題「寧鄉傅運森補纂」,題下小注云:「《新書·百官志》五卷,《舊書·職官志》三卷,合注本缺,今依式補入,並酌采所見諸家校記及拙見,條錄於下。」《宰相表》前有傅氏說明:「《合注》六十一至七十五卷,共十五卷,連上下共二十二卷,《合注》原缺,借用百衲本《新唐書》各表,加入各家校記而成。」《藝文志》所在一冊封面有兩段傅氏所寫說明:「以下所缺表,當補。緯」;「表已補完,另包。緯。34/10/16。」另有墨筆批註:「注意:此冊排完後,即可排另包之各表,共上下兩冊。」知商務校訂補纂,作刊行準備,時間在1945年前後。遺憾的是,《合注》付排在即,卻因事而止於半途。
此時上距《合注》成稿已三十年,下一次重新提到出版日程,還要再等十年。
1954年,科學出版社在北京重組成立,並著手有計劃地開展古籍和文史學術著作的出版,王先謙《新舊唐書合注》再次進入人們的視野。1956年初,受科學出版社委託,王氏門人瞿蛻園接手承擔《合注》的整理和標點。
瞿兌之1911年與父瞿鴻禨、母傅幼瓊、侄瞿同祖合影於長沙。
瞿蛻園出生世家,其父瞿鴻禨(1850—1918)為清季軍機大臣、外務部尚書。瞿蛻園原名宣穎,字兌之,抗戰時期滯留北京,曾任偽職,抗戰勝利後,意在悔過,要如蟬蛻般告別舊我,改字蛻園。1955年,瞿蛻園的歷史問題由公安部門作出了「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決定,靠給出版社編寫小書維持生計,兩年間連續在春明出版社出版了《左傳選譯》《古史選譯》《楚辭今讀》等。1956年,瞿蛻園63歲,生活出現了轉機,他在後來寫的彙報材料《解放十年中我的生活》中說:
我個人的經濟狀況很不好,儘管動筆很勤,同別人合作的幾種翻譯都沒有成功,自己的寫作也很少出路,僅僅幾部小書出版也無濟於事。
這時,忽然北京有個老友在中央的出版機構工作,介紹我到北京去。轉機到了。不過我考慮一下,立即趕到北京還有困難,希望先擔任一項臨時工作,等工作有了成績再說。這無非是害怕機關工作的拘束,總想留一個餘地。結果獲得了一項整理校訂的工作,繼續兩年多,生活可以不成問題。這項工作對我非常適合的,我衷心歡喜,自不待言。(《徐匯文史資料選輯》第一輯,轉引自田吉《瞿宣穎年譜》,復旦大學博士論文)
一說「老友」指章士釗,但「在中央的出版機構工作」與章士釗的身份顯然不符。據朱金城先生回憶,「老友」是科學出版社劉荔生,劉荔生是瞿蛻園聖約翰時期的同學。後來以《刊行新舊唐書合注說明》寄請陳垣徵求意見的,正是劉荔生,可見《合注》出版確由劉荔生參與其事。
瞿蛻園整理校訂的《新舊唐書合注》原稿
正如瞿蛻園自己所言,「這項工作對我非常適合的,我衷心歡喜」。他在給老朋友靳志的信中也說:「賤狀如昔,日課校訂葵園先生《唐書合注》,頗有樂趣。」《合注》整理標點歷時兩年,復校各本,除留下數千條版本對校浮簽外,還另撰校勘記約十萬言。瞿蛻園的詩友沈其光《寄懷蛻園》詩有注云:「時補註王葵園《唐書注》,成十萬言。」(《瘦東詩三鈔》卷五,1959年油印本,轉引自田吉《瞿宣穎年譜》),與《刊行新舊唐書合注說明》文末所云「本書之校記由瞿氏輯成初稿,附本書以行」,正可印證。
在確定出版《合注》及整理標點過程中,科學出版社曾先後多次徵求陳垣先生意見。陳垣認為,「是書成於王先生晚年(卒前二年),其精博誠不如往年之兩《漢書》注,但王先生究是編書內行老手,故其體裁方式,都比沈氏《合鈔》為優。如此巨帙,既已寫成,值得為之一印」。對整理工作,陳垣明確提出謹遵「王氏原文」的意見:
但校印是一事,修訂又是一事,這次是校印,不是修訂。如果王氏原稿的確錯誤者,應為校正;如果是兩可的,應儘可能仍王氏原文,不輕改,不輕增,不輕刪。
並建議付印時揭去整理者浮簽,「其正確而有意義者,可留為作校記之用」(1956年4月26日致科學出版社函,《陳垣年譜配圖長編》693頁)。陳垣在審讀了《新舊唐書合註標點略例》及總目、紀傳志校記、通檢等九冊後,認為「大致不差,間有一二小節,尚需斟酌」(1957年9月28日致科學出版社函,同上717頁)。
科學出版社為《合注》整理稿撰寫了長達萬言的《刊行新舊唐書合注說明》,詳述原稿情況、整理方針、全書體例、標點細則及校訂過程中的若干問題。1958年4月2日,陳垣復函科學出版社劉荔生:「承示《刊行新舊唐書合注說明》,大致妥善。堅守對王氏原稿不動原則,尤為卓識。」(同上726頁)
據《刊行新舊唐書合注說明》,除商務印書館已用汲古閣本校過《新書》外,瞿蛻園又參用其他各本復校數過,主要包括殿本、岑本。現存稿本每一冊封面上,均有瞿蛻園用不同顏色筆跡註記的校勘年月(包括其他人註記),以第4冊卷四《武后中宗》為例:
一九五六年五月十二日新舊書校過,飛。
五七.一.一九,覆校點。
五七.一.三〇(丙申除夕),覆閱。
五七.五.六,三閱。
57.12.27校岑,飛。
58.1.20校岑記,蛻。
58.2.7四閱。
58.9.26閱。
其上貼有硃筆浮簽:「此本系本紀之一,標點及校改之字均以藍筆為準,標點凡例已於五六年十一月寄上,請查閱。蛻園。」校點工作到1958年底基本完成,爬梳就緒,可以付排。「其間復因有必要編成附錄數種,如人名通檢、地名通檢等,準備初稿,頗費功夫,到今天方能以全書與讀者見面」,「除關於本書之校記由瞿氏輯成初稿,附本書以行外,各種通檢亦將陸續出版,均與本書相為羽翼,特此附告」(《刊行新舊唐書合注說明》)。
就在《合注》整理期間,1957年下半年,有關部門開始醞釀成立古籍整理出版規劃小組,調整出版社專業分工。1958年2月,古籍小組成立,中華書局成為古籍小組的辦事機構,開始著手國家古籍整理出版規劃的制定。9月13日,按照毛澤東主席的部署,吳晗、范文瀾主持召開「標點前四史及改繪楊守敬地圖工作會議」,中華書局受命起草《二十四史整理計劃》,其中第一部分為「集注本」,就包括王先謙《唐書合注》,並註明「已由科學出版社付印」。但遺憾的是《合注》並未如期付印,或許是出版社專業分工調整的原因,《合注》的出版再一次停滯。
《新舊唐書合注》作為「集注本」之一,被列入《二十四史整理計劃》,是納入出版日程的一個絕好機會。
1959年7月18日,兼任古籍小組辦公室主任的中華書局總經理總編輯金燦然親自草擬了《新舊唐書合注》整理稿的專家外審函:
王先謙有一部《兩唐書合注》的稿本,我們已約瞿兌之先生整理。瞿先生現已初步完畢。這是一部大書,學術界都很重視和關心,在出版以前有些問題必須慎重考慮。茲送上我們原來與瞿先生約定的整理方案和瞿先生整理的稿本一卷,請賜審閱。瞿先生現在在北京,為了在他回上海以前把問題向他提出來,以便於他作進一步的整理,請您於一周內把送去的東西審查完畢。這是一個不合理的情況,但因知您一向很關心和幫助我們的工作,所以提了出來。一周以後,我們當派專人訪談。
此函與《刊行新舊唐書合注說明》油印件和部分整理原稿、校記,按照金燦然的批示,分別發送至北京大學歷史系周一良、汪篯同志,乾麵衚衕31號賀昌群先生。
1959年,中華書局總經理總編輯金燦然親自草擬了《新舊唐書合注》整理稿的專家外審函。
周一良用不到一周的時間看完了卷一《高祖紀》,7月24日函復金燦然,意見主要集中在《刊行新舊唐書合注說明》和瞿氏校記。陳垣認為「大致妥善」的《說明》,在周一良看來,卻「似須作較大修改」,且禁不住技癢,在寄去的油印件上做了大量修改,多處批註,對《說明》的表述多有詬病:
有些提法不妥,竟像「遺老」口氣,如「輕議殿本,致涉不敬」,以及兩處「辛亥以後」字樣。《說明》邏輯性不強,有些地方如三四兩節可以合起來講,個別句子之間也有須考慮處。作者似乎長於古文,不習慣寫白話文,因此文白雜糅,冗贅拖沓,許多地方用詞用字都嫌陳舊,作為解放後今天出版物的說明,恐須慎重研究。
關於瞿氏校記,周一良說:
瞿先生校勘工作是相當仔細的,某些地方考訂也頗為精確,如「校記」卷一第五頁下關於「天策上將」一條。但我覺得「校記」的體例似乎應當以校勘為主,即《說明》第三節中所提的三項要求。換言之,即以技術性工作為主,有些牽涉到史料的評價估計的地方,不必列為校記。如第四頁下關於「宗師」一條,校記企圖說明新舊書必須對照讀,實不必要。第一頁對於錢大昕說法的辯駁也超出了「校記」範圍,牽涉到史學史以至於對於史料的看法問題,瞿先生可以另寫文章,成一家言,不宜放在校記里。像瞿先生對於「沙汰寺觀僧道詔書」的看法,和我們今天衡量史料的標準即頗有出入。「校記」也不必標「初編」。
周一良的意見主要在校記超過校勘範圍,而對校記學術性的評價,無論是肯定還是批評,都非常克制。這是周先生一貫的風格,拙文《關於「不得」的後話》曾引述鄧廣銘、周一良兩位先生對岑仲勉「不得」為「浮屠」說的態度,是與此近似的另外一例。周一良信末還順便提到了對整理《大唐西域記》計劃的意見,並認為向達最合適:「前接整理《大唐西域記》計劃,我覺得很好。只是『目的』中只提它是交通史、文化史重要資料,還應該說是印度古代史重要史料。這工作不知由誰搞?據我所知,恐由向達作最合適,因為他注意多年,而且也已經著手作了一些。」
周一良對《新舊唐書合注》校記的意見
汪篯就校記內容的學術性、準確性,提出了明確的否定評價。
汪篯針對瞿蛻園校記,就卷二《太宗紀》、卷三《高宗紀》,逐條審核,撰寫了106條意見,密密匝匝,八開稿子,十頁近萬字。汪篯的總體意見與周一良一致,也認為校記不宜越出校勘範圍,另外就校記內容的學術性、準確性,提出了明確的否定評價。轉引兩條如下:
(一)太宗文武大聖大廣孝皇帝條:
(1)校記應以校正訛誤、考訂史實為任務,不宜信手拈來,寫成隨筆、雜記之類,更不宜漫無限制、任意抒寫一己之感想。此條論及史法,不僅越出校記範圍,且毫無意義可言。
(2)唐代以前,帝謚皆一字或二字,故後世可以用謚號為諸帝代稱。自武則天以天皇大帝為唐高宗謚號後,特別是唐玄宗加謚諸帝後,謚號字數甚多,無法用為代稱,故後世改用廟號。此已約定俗成,無改寫之必要。別創「諸帝皆應稱謚」之說,實無意義。
(3)列舉諸帝廟號及謚號全文,此舊日修史者所必取之書法。新舊五代、宋、遼、金、元、明諸史,莫不如此,不獨兩《唐書》為然。即如《通鑒》,亦采此法。如謂《御覽》截取謚號中一二字以為代稱之法,對唐代尚能適用,則對宋以後諸朝,恐未必如此。如宋太祖之謚號為「啟運立極英武睿文神德聖功至明大孝皇帝」,試問如何截法?
(4)末段論及《御覽》「具征特識」,更越出兩《唐書》範圍,且論點論據亦不確切。以安祿山、朱泚與黃巢相提並論,未見其可。謂「唐之政權曾一時中斷」,不合史實。
(六十三)中書令柳奭兼吏部尚書條:
(1)校記云:「按奭本傳所謂解樞密之任者,解同中書門下三品,而守中書令本官也。」其意謂中書令非樞密之任,中書令也帶同中書門下三品,大誤。此類皆絕不應有之誤。
(2)唐制,兼有二義。一為兼職之兼,一為欠一階不至之兼。校記云:「柳奭銜上脫中書令三字,則兼字無根」,是不知唐有「欠一階不至為兼」之義,大誤。
(3)校記又云:「如雲奭於五年已罷中書令,則不應一年之中,中書令缺人也。」是不知此在唐代,為常見之事。又從而臆說:「細玩史事,而知史文之有闕」,愈不可解。
瞿蛻園雖然文史功底深厚,但綜觀其著述,主要在辭章之學,顯然經不住汪篯這樣的唐史學家的嚴格審視。
汪篯指出瞿氏校記存在的問題,集中在史實、官制和史例等方面,如(三)拜右領軍大都督條辨「隋唐之左右領軍與左右領並非一事」:
校記不諳隋唐制度,故所言極為混亂。
(四十八)鐵勒回紇……等十一姓:
校記雲「不知何緣多此鐵勒二字」,大誤。回紇以下皆鐵勒部落,即鐵勒十一姓是。此治史者所熟知之事,校記此條,其誤甚奇。
(五十一)崑山道行軍大總管條:
《舊紀》之誤在於以三副大總管與大總管合為四大總管,《新紀》之誤在於以契苾何力為大總管,《新傳》之誤在於誤以郭孝恪等非副大總管,《通鑒》則無誤,唯略去楊弘禮。校記不細查史料,隨意作出「《新書》悟《舊書》之失,其失乃更甚」之結論,不知《新紀》並非根據《舊紀》寫成。至謂「《通鑒》則雲以其三人為副大總管,恐亦想當然耳」,尤屬臆測。
(六十)高季輔為侍中條:
唐制,侍中、中書令是宰相,職事三品。同中書門下三品者,謂他官帶此,得入政事堂為相,同侍中中書令也。此為治史者所熟知之事,而校記竟云:「按高季輔于志寧張行成三人並同中書門下三品」,即謂侍中亦帶同中書門下三品,大誤。
在一些條目中,汪篯還批評校記行文「文多泛語」,「語涉輕蔑武斷」(十三,黑闥既降已而復反條),「離題過遠,泛而忘歸」(二十五,封子愔為梁王條),用語極重,以致中華在準備將意見返給瞿蛻園時,對一些斷語進行了刪削改寫,另行謄錄。
汪篯在審稿意見文末,有「附記」兩行:
新舊《唐書》校記似宜限於不同版本之勘比。書中可資校訂之史實過多,非一時所能做好。若須校訂史實,則凡紀傳之互核,各種史籍、石刻之查考,費工太大,且不易作。作不好不如不作。
另外,具體負責此事的趙守儼先生記錄了與汪篯口頭交流的意見(1959年7月26日):
汪篯同志對校記看得很仔細,《合注》引文卻沒有查對。他說瞿氏的校記根本不能用,十之七八是錯誤的,而且有許多常識性的錯誤。另外寫有詳細書面意見可於星期一(廿七日)連同原稿等一併送來。嚴格說起來,瞿的水平是不能勝任《合注》的整理工作的,但目前既想不出適當的人選代替他,只好仍由他搞下去。他建議要請人覆看,初步想到的有以下幾位:周一良、唐長孺、聶崇岐,汪篯本人也可擔任一部分。
檔案里沒有賀昌群的意見,趙守儼歸納綜合諸家意見也沒有提到賀昌群,但據張澤咸回憶,賀昌群曾給他「一份已寫定的《刊行新舊唐書合注說明》(未刊)」(《求真務實五十載:歷史研究所同仁述往(1954—2004)》399頁)。
:瞿蛻園整理校訂的《新舊唐書合注》原稿
在專家外審的同時,中華書局編輯部內部由歷史一組趙守儼先生審讀了《高祖紀》部分(由於時間關係僅審讀了32頁),趙守儼與周一良、汪篯主要針對瞿氏校記不同,對王氏《合注》內容也予以較多關注,考證詳實而深入。轉錄兩條為例:
《高紀》二頁下倒二行註:「先謙曰:高祖為扶風太守,禮傅奕,見《傅奕傳》,此脫,《舊書》同。」瞿校記:「新舊紀均有岐州刺史之文,岐州即扶風,隋大業後,郡太守往往即為州刺史。或用新名,或即承用舊名。王氏以為兩書脫漏,恐非。又高祖為扶風太守,亦見《后妃傳》。」按《舊書高宗紀》總章二年亦有「高祖初仕隋為扶風太守」之語,岐州即扶風,見《隋書》及兩《唐書》地誌,王氏失考,以為紀文脫漏,瞿氏的駁正是對的。惟按之《太平寰宇記》三十,岐州改扶風郡是大業三年,《新紀》既稱「歷岐州刺史,滎陽、樓煩二郡太守」,則當是岐州之任在前,滎陽在後,而《金石萃編》四十所收「大海寺唐高祖造像記」、「唐高祖為子祈疾疏」,一立於大業元年,一是二年正月,結銜都作鄭州刺史(即滎陽),可見李淵任刺史在改郡之前,仍稱「岐州刺史」為是,作「扶風太守」者是以新名稱舊官,不夠妥當。瞿記「隋大業後郡太守往往即為州刺史……」云云,就此處來說,似尚可商榷。
此條針對《新唐書·高祖紀》「大業中,歷岐州刺史,滎陽、樓煩二郡太守」句王先謙注。下面一條針對《高祖紀》「擊高陽曆山飛賊甄翟兒於西河破之」蘇輿註:
註:「蘇輿曰:賊字當在高陽下,歷山飛、甄翟兒皆賊名。」瞿記據《舊書太宗紀》「高陽賊帥魏刁兒自號歷山飛來攻太原」一語,以為歷山飛是其稱號,魏刁兒、甄翟兒「皆其中渠帥姓名」,駁正蘇氏「皆賊名」之說,瞿說固是,但於「歷山飛」的問題似仍意有未盡,且於句中「賊」應否在「高陽」下,未置可否。按《隋書·煬帝紀》《舊書·太宗紀》《通鑒·隋紀》記歷山飛事,文字互有參差:
《隋書·煬帝紀》:(大業)十二年:魏刁兒所部將甄翟兒,復號歷山飛,眾十萬,轉寇太原。
《舊書·太宗紀》:有高陽賊帥魏刁兒自號歷山飛來攻太原。
《通鑒·隋紀》七,四月癸亥:歷山飛別將甄翟兒眾十萬寇太原。《通鑒》同卷:詔以右驍衛將軍唐公李淵為太原留守。……將兵討甄翟兒……大破之。
綜合以上引文,可知:(1)魏刁兒、甄翟兒皆號歷山飛(其用法約如「黃巾」、「梁山泊」);(2)甄翟兒為魏刁兒之部將;(3)李淵所敗只是甄翟兒,不包括魏刁兒在內(《太宗紀》文字不妥)。因此《舊書》「擊高陽曆山飛賊甄翟兒於西河」句不誤,以文義而論,正等於說:「擊山東梁山泊」某某於某地。如依蘇說,「賊」字在「高陽」下,反容易令人把「歷山飛」及「甄翟兒」錯認為兩人(蘇輿正認為是兩人)。
對於王氏《合注》,趙守儼認為:王先謙採集吳縝《新唐書糾謬》及清人錢大昕、王鳴盛、趙翼、趙紹祖、張宗泰、沈炳震、丁子復、劉文淇、劉毓崧十餘家之說,輯為《合注》,並以兩《唐書》與《通鑒》《冊府元龜》等書有關唐代史事的記載比較異同,附以個人按語,在訂正史料方面有一定的貢獻,為研究唐史的人提供了一些便利。但明確指出其缺點在於:一是疏漏不少,有些應當發現的問題沒有發現。二是失之繁瑣,王氏案語精闢的見解也不多。並推測本稿的具體編撰,似多出王氏門人之手,未經他本人仔細檢覈,還不能算是一部理想的集注。
對於瞿蛻園的整理和校記,趙守儼認為:
本稿雖經瞿兌之先生花費了不少精力和時間進行整理,並另撰校記,於《合注》多所補正,但整理工作遠不夠仔細,許多引文錯誤未經改正(錯字及張冠李戴的地方不少)。瞿校記的內容也不無可議之處。整理時於《合注》引文曾否逐條查對,很值得懷疑。
全稿有點無標,對於讀者不很便利,符號的運用,與本社所定二十四史的辦法亦不盡相同(並有不妥當和錯誤的地方)。原稿本曾用硃筆斷句,標點時又用藍筆罩上一層,有很多模糊不清的地方,排版容易誤會,校對時必須格外仔細。如改加標點,勢必全部返工,絕非短時期所能完成。
趙先生綜合各家意見,有兩點基本一致:一,王氏《合注》應該出版,「周汪兩位都認為這部書的本身是應當出版的,而且希望能早出」。二,瞿氏校記不用,整理工作確定在校勘標點。根據7月30日歷史一組組長姚紹華先生意見,最終確定仍由瞿兌之承擔,並將編輯部及汪篯、周一良二位先生審讀意見謄錄轉交。
除了此前提交周一良、汪篯等先生審閱的部分原稿、校記外,1959年8月,中華書局向科學出版社借閱了陳垣關於《新舊唐書合注》來信及審查意見、瞿蛻園報告及意見。9月,又向瞿蛻園去函索寄《合注》部分書稿,由中華書局上海編輯所寄交北京中華。所有這些工作,目的都是為了考量是否可以將《新舊唐書合注》列入二十四史「集注本」的出版計劃。
此時,二十四史「普通本」第一種《史記》已經付梓,第二種《三國志》即將完成,「集注本」成為當務之急,而《合注》整理本的質量狀況,顯然使抉擇陷入了兩難之境。現存檔案沒有記錄在什麼情況下徵求唐長孺先生意見的,僅有唐先生留下的手書一紙:
王先謙的那本《合注》已粗略地翻過。這部書所用資料主要是劉文淇的校勘記,其他亦皆為習見之書。因而其價值僅僅在於集中了一批常見的資料,省翻檢之煩。王先謙自己稍加一點,也只在《冊府元龜》中稍加補苴而已。
印這部書不能說沒有用,但這樣一部大書,可以估計要花不少工本,這就需要考慮了。
上回我提到的四川翻印的《初學記》,現在了解就是古香齋本翻刻,不足重。
周一良、汪篯主要就瞿氏校記而言,唐長孺則針對《合注》本身直接給了差評。唐先生的意見受到金燦然的特別重視,他親筆將唐先生的意見加了「唐長孺對於出版《新舊唐書合注》的意見」的標題,要求在業務簡報上刊登。開頭增加「最近,我們就出版《新舊唐書合注》一書,徵求唐長孺先生意見,唐覆稱」云云一段,文末括注「按:汪篯同志也有類似意見」。
唐長孺針對《合注》本身直接給了差評
1959年10月8日,中華書局致函科學出版社編輯部:
王先謙《新舊唐書合注》一稿經我們送請專家審查並比較廣泛的交換意見以後,一般都認為《合注》只採用了幾部習見的書,參考價值不大,而瞿先生的整理工作也沒有達到出版的要求,因此我局不擬考慮印行。至於你社是否出版,請你們研究決定。茲將原稿、校記、出版說明、陳援老審查意見等一併送還,請查收。原稿中,除本紀三冊是你社交來的外,其餘都是我們徑向瞿先生索寄的。
由於這是一部大書,需要慎重考慮,因此處理的時間比較長了一些,尚希諒察為荷。
隨函附退還清單:
原稿:
本紀三本(高祖、太宗、高宗)三宗諸子傳一本禮樂志一本
表五本(商務所補。百衲本新唐書11-15,合訂一冊)突厥傳至南蠻傳六本以上原稿共十六本
附件:
校勘記三本(高祖、太宗、高宗紀)
「刊行新舊唐書合注說明」列印稿一份(七頁)
陳援庵先生信及審查意見(共五頁)
瞿蛻園「關於王先謙遺著唐書合注之報告」(共七頁)瞿蛻園「覆校唐書合注意見」(二頁)
至此,《新舊唐書合注》的出版之路又一次中止,直到今天還「秘閣鎖書深」,難得一見。
《新舊唐書合注》從1916年成稿後,學術界所知甚少,不免揣測之詞。或以為其體例與沈炳震的《新舊唐書合鈔》相仿,只是校注稍詳。1956年,商務印書館版《唐書經籍藝文合志》出版說明述及此書,書名就誤作《新舊唐書合鈔補註》。黃永年先生《唐史史料學》著錄此書也沿舊誤,認為「是用《唐會要》《冊府元龜》等給沈氏《合鈔》作注」,又引張舜徽先生說「從前聽說王氏後人擬交商務印書館付印,迄未出版」。接著他說:
前在北京聽謝國楨說建國後此書稿本歸中國科學院,經審閱認為編纂太粗糙,學術價值不高,不擬付印。(中華書局版41頁)
黃先生未經歷其事,也未看過原稿,但草灰蛇線,皆可印證。
1997年,謝保成先生在對《合注》原稿進行考察研究之後,發表了《一部研治兩<唐書>的集大成之作——王先謙<新舊唐書合注>》(《唐研究》第三卷),將深藏多年的《合注》再一次推入學術界視野,遺憾的是因為《合注》流傳及加工情況不明,略欠準確。
十年前,筆者在中華書局「二十四史」點校檔案中看到發黃褪色的汪篯審稿意見,此後一直追蹤有關信息。2007年5月17日,點校本「二十四史」修訂工程第一次會議在香山召開,復旦大學陳允吉先生在座談會上說,王先謙《合注》曾提供復旦《舊唐書》點校之用。據現存有關檔案,1972年1月起,中華書局與科學院圖書館商借《合注》並獲同意,但「這部稿子分量較大(約一隻木箱),現存成都」,「準備在春節後派人到成都提取圖書時一併解決」(1972年1月26日中華書局致上海人民出版社函)。後延至1972年6月28日,由上海人民出版社派員到京辦理借書手續,並將13函189冊原稿運至上海。其間經過催還和續借,到1975年3月,歸還中國科學院圖書館(1975年3月3日上海人民出版社致科學院圖書館函)。
《新舊唐書合注》成書於一百年前,1945年前後經商務印書館補纂,1950年代入藏中國科學院圖書館,1956年應科學出版社之約,經過瞿蛻園先生兩年多的點校加工,1959年中華書局約請專家集中審讀,「文革」中為戰備而轉存於四川成都,1972年後調撥上海用作兩《唐書》點校參考,刊行之路,曲折翻覆。
現存於中國科學院圖書館的《合注》有兩部,一部僅存42卷,5函48冊,為謄清稿本,瞿蛻園整理時曾經取校;另一部為全稿,13函189冊,主體是王先謙生前僱工寫定的上版清本,《藝文志》部分為毛筆謄清稿,傅緯平補纂的表志部分為「商務印書館編審部專用稿紙」鋼筆謄清稿。在原稿分冊裝訂的基礎上,瞿蛻園用他寫於「春明出版社稿紙」的廢稿加裝了護封,上海兩《唐書》點校時,又用「上海市出版革命組」編印的《革命歌曲選》封面紙加裝了外封。在里外兩層封面上,是不同時期留下的題籤、編號,已經褪色的註記、浮簽,彷彿一百年的風雨印跡。
早在1982年國務院古籍小組恢復時,《新舊唐書合注》就被列入《古籍整理出版規劃》歷史第一部分(1982—1985),擬作斷句排印。希望《合注》在成稿百年、歷盡曲折之後早日出版,為學術所用。也希望瞿蛻園先生十萬字的校記,能夠重現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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