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佛學 > 《瑜伽師地論》菩薩戒:四十三輕戒:九、與聲聞不共學戒、住少事等

《瑜伽師地論》菩薩戒:四十三輕戒:九、與聲聞不共學戒、住少事等

《瑜伽師地論》菩薩戒:四十三輕戒(9A)

九、與聲聞不共學戒、住少事等

文 / 觀諸法如

《瑜伽師地論》卷第四十一:

四十三輕戒

與聲聞不共學戒:住少事等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凈戒律儀,如薄伽梵於別解脫毘奈耶中,為令聲聞少事、少業、少悕望住,建立遮罪,制諸聲聞令不造作,於中菩薩與諸聲聞不應等學。

何以故?以諸聲聞自利為勝,不顧利他,於利他中少事、少業、少悕望住,可名為妙;非諸菩薩利他為勝,不顧自利,於利他中少事、少業、少悕望住得名為妙。

如是菩薩為利他故,從非親里長者、居士、婆羅門等及恣施家,應求百千種種衣服,觀彼有情有力無力,隨其所施,如應而受。如說求衣,求缽亦爾。如求衣、缽,如是自求種種絲縷,令非親里為織作衣,為利他故,應畜種種憍世耶衣、諸坐卧具,事各至百,生色可染百千俱胝,復過是數,亦應取積。

如是等中,少事、少業、少悕望住制止遮罪,菩薩不與聲聞共學。安住凈戒律儀菩薩,於利他中,懷嫌恨心,懷恚惱心,少事、少業、少悕望住,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有懶惰懈怠忘念無記之心,少事、少業、少悕望住,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瑜伽論記》卷第十(之下):「小事小業小希望者:舊雲小利小作小方便。測解:不能廣受檀越多施令生施福名小事,不能為人廣有所求名小業,不能積財廣攝眾生名小方便。又解,五篇戒中唯約三十事有同、不同。於中十一不同小學。一、從非親房士乞衣,二、過知足取衣,三、過三反六默怠功素衣,四、純黑卧具,五、純白卧具,六、減六年作卧具,七、不揲坐具,八、受畜寶物,九、乞缽,十、自乞縷使非親里織,十一、過前求雨衣過前用。除此十一餘皆是同有此釋而大小行別未可定判。憍世耶衣者,梵雲俱舍此雲繭。西方無家神蠶繭唯有野神繭,蠶繭所出絲作衣名憍世耶衣。舊雲憍舍耶衣,音訛也。」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凈戒律儀,如薄伽梵於別解脫毘奈耶中,為令聲聞少事、少業、少悕望住,建立遮罪,制諸聲聞令不造作,

「薄伽梵於別解脫毘奈耶中」,佛在聲聞戒裡面,「為令聲聞少事少業少希望住」,使令這個聲聞人,這一類根性的人,「少事」,就是事情越少越好,不要多事。「少業」,什麼叫做「少業」?就是不要儲蓄很多的資具,生活所須的這些東西,不要弄很多,有少少的夠用就好了。「少希望住」,修學聖道的人,還是要生存的,希望做的事情要少。這指四聖種:衣服、飲食、卧具,這些生活所須,少少的就滿足了,這就叫做「少希望住」,不要希望很多。「少希望住」,是約心說的;「少業」,是約衣服、飲食、卧具的事實來說的。事實上是不多,而心裏面,也不希望多,希望很少。

「建立遮罪」,佛陀的大智慧,「為令聲聞少事少業少希望住,建立遮罪」,這個遮罪是這樣安立。出家人所受的戒裡面,好多都是遮罪。「制諸聲聞令不造作」,就是制止出家人不可以做這些事。

延伸閱讀:

四聖種:

1、《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八十一:如《契經》說:「有四聖種:一、依隨所得食喜足聖種,二、依隨所得衣喜足聖種,三、依隨所得卧具喜足聖種,四、依有無有樂斷樂修聖種。」

2、《中阿含經》卷第二十一·(八六)中阿含長壽王品說處經第十五(第二小土城誦):阿難!我本為汝說四聖種,比丘、比丘尼者,得麁素衣而知止足,非為衣故求滿其意。若未得衣,不憂悒,不啼泣,不搥胸,不痴惑;若得衣者,不染不著,不欲不貪,不觸不計。見災患知出要而用衣,如此事利不懈怠而正知者,是謂比丘、比丘尼正住舊聖種。如是食、住處,欲斷樂斷、欲修樂修,彼因欲斷樂斷、欲修樂修故,不自貴、不賤他,如此事利不懈怠而正知者,是謂比丘、比丘尼正住舊聖種。阿難!此四聖種,汝當為諸年少比丘說以教彼,若為諸年少比丘說教此四聖種者,彼便得安隱,得力得樂,身心不煩熱,終身行梵行。

3、《長阿含經》卷第八·(九)佛說長阿含第二分眾集經第五:「復有四法,謂四賢聖族。於是比丘衣服知足,得好不喜,遇惡不憂,不染不著,知所禁忌,知出要路。於此法中精勤不懈,成辦其事,無闕無減,亦能教人成辦此事,是為第一知足住賢聖族」。

韓清凈《披尋記》:「為令聲聞少事少業少希望住建立遮罪者:謂於沙門莊嚴功德法中,若能成就杜多功德,是名少事。由能對治飲食、衣服、敷具貪故。若能成就易養易滿,是名少業。由能對治執受金銀等寶、買賣營為、種蒔林木所作貪故。若能成就喜足知量,是名少希望住,由能對治為活邪命非法貪故。與此相違,當知能障遠離及障寂靜。是故世尊於此建立,令諸聲聞不障沙門,名為遮罪。

「謂沙門莊嚴功德」,沙門莊嚴,前面〈聲聞地〉已經說了,說了很多事情。「若能成就杜多功德」,「杜多」,是玄奘法師的翻譯,舊翻譯叫做「頭陀」,翻到中國話,舊翻譯翻個「抖擻」,新翻譯翻個「修治」,也翻個「淘汰」。

「若能成就杜多功德,是名少事」,成就十二頭陀的功德,這就叫做「少事」。為什麼呢?「由能對治飲食衣服敷具貪故」,若能學習十二頭陀,對於飲食,和衣服,和卧具,敷具,就是卧具,在這方面的貪心能夠對治,使令我們對於衣服、飲食、卧具的貪心逐漸減少。

「若能成就易養易滿,是名少業」,若能夠成就十二頭陀的功德,這人就是「易養易滿」,少少的衣服、卧具就能夠養活自己了,的心很容易滿足,「滿」是約心說的,「易養」是約外面的這個生活所需來說的,「名是少業」。

「由能對治執受金銀等寶買賣營為種蒔林木所作貪故」,「由能對治執受金銀等寶」,若能夠少業的話,就「能對治執受金銀」,「執受」就是擁有的意思,「執受」,表示我們煩惱的相貌。「能對治」,能滅除去對於金銀等寶的執著。如果不修十二頭陀行,不能「易養易滿」,心裏面多貪、多求,就要做買賣了,就是買東西做這些經營的事情。或者是「種蒔林木」,所做的「貪故」,做這些各式各樣的生財之道,做這些事情了。

「若能成就喜足知量,是名少希望住」,若是能夠放下,能夠「成就喜足」,心裏面小小的就滿足了,知道量,知道不要太過量,「是名少希望住」。「由能對治為活邪命」,就是為了要生活,就有不合法的經濟上的活動,叫做「邪命」。在佛陀的規定,出家人就是要乞食,自己不去生產,向人乞求,乞求少少的就知足了,叫做「正命」。如果多貪、多求、還要做生意,去發財,那就變成「邪命」了。「非法貪故」。「與此相違,當知能障遠離及障寂靜」,「由能對治為活邪命非法貪故」,若能夠行十二頭陀行,於衣服、飲食、卧具方面不要貪求,這樣子修學聖道才合適。「與此相違」,不能夠這樣修頭陀行,「當知能障遠離」,就障礙遠離一切障道因緣,及障礙內心的寂靜,多貪、多求,事情就多起來了。「是故世尊於此建立,令諸聲聞不障沙門,名為遮罪」,所以佛陀制立遮罪,「令諸聲聞少事少業少希望住,建立遮罪,制諸聲聞,令不造作」,這樣子才能修學聖道的。

於中菩薩與諸聲聞,不應等學。

佛為聲聞乘的學者,這樣制立遮罪:「少事、少業、少希望住」,「於中菩薩與諸聲聞」,不應平等的學習,這一部份菩薩不與聲聞共學。

何以故?以諸聲聞自利為勝,不顧利他,於利他中少事少業少希望住可名為妙;非諸菩薩利他為勝,不顧自利於利他中少事少業少希望住得名為妙。

簡差別,菩薩和聲聞是有差別的。「何以故?」為什麼如此?為什麼聲聞人「少事、少業、少希望住,建立遮罪」,這樣子是對的?因為「諸聲聞自利為勝」,不去度化眾生,就希望自己得聖道,這件事是第一件大事。「不顧利他」,不去想要慈悲眾生,要利益眾生,這件事,他不顧慮去做。「於利他中少事少業少希望住可名為妙」,聲聞人唯獨是自利,不去利益眾生,所以對於利益眾生的事情,「少事」,事越少越好,業也越少越好,希望也越少越好,這樣子「可名為妙」,可以說是最好了。「非諸菩薩利他為勝」,菩薩所應該做的事情以「利他為勝」。菩薩是以利益眾生為第一件大事,「不顧自利」,不去顧慮自己本身的事情。「於利他中少事少業少希望住」,說是在「不顧自利,於利他中少事少業少希望住」,菩薩不這樣做,不認為在「利他中少事少業少希望住,得名為妙」,不是這樣的,這樣不是妙了。菩薩以利益眾生為第一件大事。

如是菩薩為利他故,從非親里長者、居士、婆羅門等及恣施家,應求百千種種衣服,觀彼有情有力無力,隨其所施,如應而受。如說求衣,求缽亦爾。如求衣、缽,如是自求種種絲縷,令非親里為織作衣,為利他故,應畜種種憍世耶衣、諸坐卧具,事各至百,生色可染百千俱胝,復過是數,亦應取積。

《瑜伽論記》卷第十:「憍世耶衣者,梵雲俱舍此雲繭。西方無家神蠶繭唯有野神繭,蠶繭所出絲作衣名憍世耶衣。舊雲憍舍耶衣。」

前面是簡差別,菩薩和聲聞是有差別的,聲聞人是「少事少業少希望住」,菩薩不是「少事少業少希望住」,事情是越多越好。「如是菩薩為利他故」,這是:廣如應,就是說的更多了,這些應該做的事情。

「如是菩薩為利他故」,「如是」是承接前文。菩薩為利益眾生的緣故,「從非親里長者居士」,這長者居士和菩薩不是親里,不是親里,菩薩也從他那裡,還有婆羅門在內,「及恣施家」,這一個長者居士婆羅門,能夠「恣施」,隨菩薩要什麼,他都是會捐助給。「應求百千種種衣服」,向他求這麼多、百千種種的衣服。「觀彼有情有力無力」,菩薩也要觀察一下,「長者居士婆羅門,及恣施家」,是不是有這個能力?「隨其所施如應而受」,隨他所布施的,如其所應的來接受,若是過份了,菩薩也是不接受的。

「如說求衣,求缽亦爾」,說是求衣,向「非親里長者居士婆羅門等,及恣施家」,求缽也是這樣子。「如求衣缽」是這樣子,「如是自求種種絲縷,令非親里為織作衣」,這件事,就是像比丘戒所說的,「為織作衣」。「為利他故,應畜種種憍世耶衣」,這菩薩為了利益眾生的緣故,應該積畜各式各樣的「憍世耶衣」,還有「諸坐卧具,事各至百,生色可染」,這些寶物,貴重的金銀寶物,「百千俱胝」那麼多,「復過是數亦應取積」,也是應該把它拿過來,有人若布施,菩薩就把它拿過來,積聚起來。因為菩薩不是為自己,他是為了其它的人需要而積聚。

如是等中少事少業少希望住制止遮罪,菩薩不與聲聞共學。

這是總結,結束這一段。「如是等」,前面說的這麼多,「少事少業少希望住制止遮罪」,聲聞人應該這樣做的,「菩薩不與聲聞共學」習這樣的,菩薩應該是多事、多業、多希望住的,是這樣做的。

安住凈戒律儀菩薩,於利他中,懷嫌恨心,懷恚惱心,少事、少業、少悕望住,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有懶惰懈怠忘念無記之心,少事、少業、少悕望住,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安住凈戒律儀」的菩薩,對於利益眾生的菩薩道裡面,懷了嫌恨心,懷了恚惱心。嫌恨心和恚惱心是凡夫境界。如果堅持不舍,並不是退大取小,而是退為一般的凡夫了。「懷嫌恨心懷恚惱心,少事少業少希望住」,這樣子「是名有犯」,那就有罪了,「有所違越」,那就違背了這條戒,「是染違犯」。「若由懶惰懈怠忘念無記之心,少事少業少希望住;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這不是染污的違犯,罪過就輕了一點。

向親里長者婆羅門等去化緣,或者是非親里的,就是多化緣,這件事,好像對於有貪心的人,好像是感覺到很受用,不算犯戒。但是在上面有一條,就是要觀察他有力、無力,那這件事,又有一點限制,不可以無限度的做這件事,還要用智慧去觀察的。菩薩能積聚這麼多的衣缽,很多的財物,求來了以後,還要處理。若是從前面受菩薩戒那地方來看,菩薩的確是個大人,不是平常人,處理這件事,一定也是如法的如律的,也是清凈,無量功德莊嚴的事情。若是一般的貪心很大,菩提心不分明的人,持這條戒的時候,積聚了很多的財富,那是什麼境界?那恐怕也有問題。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大象佛學圖書館 的精彩文章:

《瑜伽師地論》菩薩戒:四十三輕戒(2):二、貪名利戒

TAG:大象佛學圖書館 |